职场礼仪三要素。

在求职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您知道?需要的求职技巧您知道?职场小编告诉你,在求职过程中切忌夸夸其谈,切忌过于自信,切忌自我炫耀,切忌左顾右盼以及切忌形象糟糕。感谢阅读《试用期内“三要三不要”》内容,职场资讯网小编向您推荐一些求职技巧知识,希望能够帮到您。

应聘者通过层层测试,拿到Offer,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不过,这仅仅是一个开始,录用后的试用期是用人单位近距离考察的绝佳时机,对新员工来说不可忽视。

人力资源相对于用人部门,其实就相当于猎头之于客户公司,当一个新员工好不容易到岗后,人力资源就不会用审视应聘者的眼光去审视他们。毕竟,新员工一旦流失,对于人力资源来说也落不到什么好果子吃——前期的工作都白费了。所以从这个角度上来说,自从录用那一刻起,人力资源和新员工就是站在一个战线上的战友。

但这一层关系绝对不是说每个新员工在试用期内都是安全的,因为如果实在达不到用人要求,任何人都保不住你。所以,对于新员工,还是“三要三不要”需要牢记在心:

一、要明确目标

用人部门之所以招人,必然是人手不够,岗位空缺。所以,当新员工站在自己的岗位上,必须自己岗位的职责是什么,自己需要如何弥补部门内工作上的空缺。这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该岗位新设,那你需要了解同类型岗位如何做,假使没有同类型岗位,那么恭喜你,你可能有很大的自由发挥空间;另一种情况是原先的员工离职后产生的空缺,那你需要稍微累一些,因为领导不可避免地会把你和原先的那位作比较,更加不幸地是,假设原先那位是强人跳槽,那你得对自己高要求一些了。说到底,目标其实是领导心中的一杆秤,多与领导交流,测试领导心中这杆秤的尺度,很有好处。二、要努力适应人有很多类型,有些人喜欢新环境,对于新鲜的东西总是很兴奋;而有些人恋旧,认为熟悉的才是好的。到一家新单位,不适应是很正常的,很多东西需要去重新了解:新的茶水间、新的上下班路途、新的同事……努力融入这个新的环境,对于你工作的心情有很大的帮助。努力适应的要点是不要去抗拒新事物。你进入到一个新环境,去改变它是不可能的,只有改变你自己。把心态放得低一些,凡事多问多学,可以帮助你更快地适应。三、要学会观察适应相对来说是被动的,但是你更需要主动地去观察。单位都有单位的潜规则,举个简单地例子,新员工到笔者的公司后,没有一个能用对电子邮件的。因为笔者的公司电子邮件的潜规则是一定职位的领导电子邮件前有一个特殊字母标记。新人对此无不吐血!但是这一点在新员工手册中是有说明的,大多数新员工拿到手册后都不细看,对自己的工作产生无比麻烦。所幸这还是明里的观察。更多的观察室是发生在暗地里的,没有任何教材可以参考,比如部门与部门的关系,领导与下属的关系,外派领导与本土领导的关系等等。更比如单位的几个头儿一定要认识,万一哪天挤电梯你把头儿给挤下去了,多尴尬!四、不要心不在焉任何一个领导最不想看到的就是新员工心不在焉,不认真工作,这是毫无疑问的。如果一个员工技能不如面试时吹得那么好,不如看上去那么聪明,这些都可以弥补:技能差的多培养一阵,不聪明的多提点一下都可以解决。但是只有心不在焉是最不能容忍的。领导看见你心不在焉,也会疑惑:到底是这个员工对这个岗位没有兴趣呢,还是本性懒惰?如果是前者,为什么来应聘这个岗位呢?如果是后者,太糟糕了,岂不是把自己这里当成疗养院?!一旦领导有这样的恐惧,试用期内必然产生辞退的想法,无人能救。五、不要制造冲突到新单位,保持谦虚的心态是必须的,无论你原来多么多么地牛,毕竟是来到了别人的地盘。俗话说,强龙斗不过地头蛇,就是这个道理。不要制造冲突一是不要跟领导冲突,领导说什么,先虚心接受,然后再探讨合理与否,这样一来,领导会认为你容易管理;二是不要跟同事冲突,因为你吃不准同事之间的友好关系如何,也不清楚同事和领导的友好关系如何,甚至于同事和其他部门领导或公司老板的关系。任何冲突触动现有的利益群体,都将导致不可避免的后果。根据笔者公司内部的调查,员工离职,一半都与自己的领导或同事关系闹僵有关,可见不要制造冲突的重要性。六、不要放弃沟通任何时候都不要放弃沟通!即使是你的领导已经对你丧失了信心。一个人必然有其独到之处,古话说“南橘北枳”,在一个岗位上无法发挥出这个人的优势,是由多方面的因素导致的,通过沟通试着把这个因素解决掉一些,看看是否可以改善状况。新员工要记住,如果你不适合这里,可能你也不适合其他单位,笔者私下有句笑话:“东山老虎吃人,西山老虎也吃人”,全世界单位有其共通的地方。新员工适当逼迫自己去沟通来挽回局面,这是自身的成长。现在很多小员工太任性,摆出一副要干不干的姿态,难免让人生厌。读完“三要三不要”,没有一条是容易做的,但是没有一条是做不到的,如果你真的在乎这份工作,建议牢记在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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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资怎么算?警惕试用期几大陷阱


试用期工资怎么算?警惕试用期几大陷阱。试用期不是白用期!关于试用期,劳动者必须知道:试用期不是法定条款,可以不经历;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一、什么是试用期?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相互适应的时间阶段。试用期的开市也是劳动关系的开市。使用人员在使用期间,应该与用人单位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合同并加以约定。

二、试用期是强制规定的吗?

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

三、试用期时间多长?

最多不能超过6个月。

四、需警惕的试用期几大陷阱

陷阱一:只签订试用期合同。

1、部分用人单位只于毕业生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为3个月到6个月不等,目的是为了能在试用期内使用廉价劳动力还能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陷阱二:随意延长试用期。

1、很多用人单位随意延长试用期,造成毕业生无限期被试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陷阱三:工资福利差。

1、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借口压低毕业生工资且为落实各类相关福利;

2、《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陷阱四:强加试用期。

1、用人单位以熟悉多种岗位为由,要求毕业生在多个岗位试用,增加试用期。

2、《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陷阱五:拒交或欠交社保。

1、很多用人单位都以试用期不用交社保,过了试用期再为毕业生办理社保为由拒交或欠交社保。

2、事实上,一旦劳动关系建立,用人单位就应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拒绝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劳动者一词为理由接触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应支付赔偿金。

陷阱六:先试用,再聘用,试用是必经环节。

试用期不是法定条款,可以不经历。实际上,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也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当然也可以不约定。而且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

陷阱七:试用合格不合格,单位说了算。

考核标准必须透明化,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在使用其中,除劳动者违背劳动法的相关条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可见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是有前提的,即必须能够举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试用期的几大“坑”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周期也越来越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人? “试工”等于试用期?试用期一定是好事吗?几个“坑”的试用期,吹它吗?

试用期的几大“坑”

用人单位是否应该在试用期内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这里有一个案例

“90后”毕业生“小张人”进入一家公司,双方签订3年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公司认为小张是新人,能入职不好说,所以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多次沟通未果后,小张不得不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终起诉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相关法律,“人民中国劳动合同法的共和国”等规定,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职工,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最终,法院支持了小张要求。

在试用期,社会保险费是许多新员工的一个盲区。 用人单位依法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应当自劳动关系成立之日起缴纳。 试用期内,还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纸劳动合同可能会被埋在“坑里” ,新的职场也需要更加小心、警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试用期有哪些“坑”?

“试工”等于“试”? “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投降?所有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小编也从判断有我们总结了几个“坑”试用期,看看你是否抓到了吗?

要巧妙地创造一个新词,“审判工作”是指“审判工作”?

有些雇主会以“试工”的名义拖欠雇员的工资.没有“审判工作”的法制观念..法院审理时,一般将“审判工作”视为一般意义上的审判。因此,用人单位不符合劳动者就业条件的,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但应当支付劳动者已经支付的报酬..

滥用的概念,有一个试用期为所有劳动合同?

所有类型的劳动合同的一些公司在试用期约定。事实上,法律要求有一定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到三个月,兼职就业学期结束,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法官说试用期解除合同的条件,更宽,更低的工资,滥用试用期将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以小伙伴,签订劳动合同时,有一次看到试用期,以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用人单位“口口相传”,“不符合聘用条件”能否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拒绝聘用足够的基础,和工人的解读。作为他个人的工作报告,随意终止对测试结果不佳的合同,在审判法庭会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举证的负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如举证不能,不排除其劳动合同是非法的。因此,小伙伴们注意啦,试用期的表现,虽然很重要,但绝不是劳动合同的非法终止,借口要擦亮眼睛,认清非法行为的存在终止的合同合同。

用人单位的就业制度还有待完善

法官认为,目前,由于我国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规定比较宽泛,劳动关系失衡等因素,用人单位利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试用期内劳动争议发生在起重吊装环节,很多都与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直接相关..合法合理设计规章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当然,“三大”绝不是试用期“保护伞”。 “试用期,员工如果雇主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时,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法官说。

法官建议,有关部门可以理清相关劳动法规的试用期,加大宣传。同时,逐步引导用人单位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就业的清况,量化的用人标准,明确考核程序。用人单位应当履行有关责任和义务在试用期内应承担的雇主。工人应招对劳动合同的性能或制造影响的完整,不要有所隐瞒的基本信息。

双方均坚守诚实信用原则,劳动争议发生几率也会被最大限度降低

如何安全度过试用期


成功入职才是在一家企业的开始,如何安全地度过试用期才是重要的。

如何安全度过试用期

1.工作态度最重要

工作人员的态度是很重要的评判标准。这是一种无形的硬性规定,对于技术问题,不明白的可以问,但态度是最基本的还是工作人员的变化也是最差的,没有良好的工作态度,企业高管也不会看着你进一步的性能问题,或者你考虑保留。它稳坐,工作时间就是工作,说明你的工作,以切实履行,不看最终结果了,但完成工作的态度是很重要的。工作无小事,一切都应该认真对待。

2.保持充分的工作热情

公司喜欢有激情的员工,只要他们对自己的职业感兴趣,就能激发自己的工作热情。 有了激情,就会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就会有短期的成果,就会在领导的眼里,准时和再就业,对自己的职业发展也很有帮助。

3.了解工作范围、工作流程和评估标准

这是最基本,最核心的内容。规范企业的管理一般都有明确的岗位职责,有的企业都没有明确规定,很大弹性的工作职责。进入试用期一定要了解清楚,没有流程的清晰的特点,可能会出现和影响的错误。如果公司不提供就业机会试用用户的工作标准文件,审判必须努力为自己自主研发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将做到这一点。

4.做好抗压准备

公司对新员工和老员工的要求没有区别。在试用期内,主管可以将更多的工作分配给新员工,以了解他们在新环境中的实际工作能力和适应性。新员工应该做好的是:适应新公司的文化和价值观;适应新老板的管理风格;适应新工作环境下与老员工的关系;做好可能被“欺负”的心理准备(即,老板可能会给你比老员工更多的工作,老员工可能会支配你的工作,等等)。

5.学会恰当表现自己

新职场最好的形象就是勤奋,脚踏实地,勤奋好学。 勤奋就是你要求的迅速行动。 但有时候,“业绩”的问题取决于公司文化: 如果公司氛围开放,你可以尽可能多地展示自己的能力; 如果公司氛围不鼓励自我表达,或者如果公司周围的老员工不喜欢开放,你需要更加内向; 同时,你需要根据主管的管理风格做出决定。 新人也要有一定的观察力,如果周围的同事或老板用不同的眼光看待自己,或者有人建议你必须克制自己。 先完成领导分配的任务,然后完成老同事分配的任务,自己的任务,时间不够加班。

6.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在试验期间,除了年轻白领的工作,除了积极表现,同时也要处理好的关系,尽快融入周围的环境,和同事相处。当刚进入职场,通过试用期帮助周围的同事对自己以帮助是非常大的。不明白没有我的同事们的帮助下在职场什么,但也更加繁重的任务,我也不会这么快适应。

7.团队精神很重要

当今,企业的发展非常迅速,不断成为各类人才,在选拔和就业中,尤其注重团队意识。天赋的优势不是由个人发挥,而是由整个团队发挥。因此,进入企业后,应聘者应将自己的目标与企业的目标紧密结合起来。

8.不要将薪酬和福利与外界进行比较

毕业后,不要太注重福利,有一个良好的平台,第一份工作是最重要的。只要工作扎实,稳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将继续上升。

9.不要轻言“离开”

试用期可能会遇到各种挫折,但不要放弃,更不要说找工作会有那么多麻烦。即使你不难找到工作,你还是要经过试用期才能去新公司。

你努力工作,就有机会留下来。 否则,工作场所的竞争压力是如此之大,没有人是绝对不可替代的,也不是不可能被淘汰的。

警惕试用期的几大陷阱


试用期工资怎么算?警惕试用期几大陷阱。试用期不是白用期!关于试用期,劳动者必须知道:试用期不是法定条款,可以不经历;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一、什么是试用期?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相互适应的时间阶段。试用期的开市也是劳动关系的开市。使用人员在使用期间,应该与用人单位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合同并加以约定。二、试用期是强制规定的吗?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三、试用期时间多长?最多不能超过6个月。四、需警惕的试用期几大陷阱陷阱一:只签订试用期合同。1、部分用人单位只于毕业生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为3个月到6个月不等,目的是为了能在试用期内使用廉价劳动力还能方面解除劳动合同。2、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陷阱二:随意延长试用期。1、很多用人单位随意延长试用期,造成毕业生无限期被试用。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陷阱三:工资福利差。1、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借口压低毕业生工资且为落实各类相关福利;2、《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陷阱四:强加试用期。1、用人单位以熟悉多种岗位为由,要求毕业生在多个岗位试用,增加试用期。2、《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陷阱五:拒交或欠交社保。1、很多用人单位都以试用期不用交社保,过了试用期再为毕业生办理社保为由拒交或欠交社保。2、事实上,一旦劳动关系建立,用人单位就应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拒绝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劳动者一词为理由接触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应支付赔偿金。陷阱六:先试用,再聘用,试用是必经环节。试用期不是法定条款,可以不经历。实际上,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也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当然也可以不约定。而且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陷阱七:试用合格不合格,单位说了算。考核标准必须透明化,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在使用其中,除劳动者违背劳动法的相关条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可见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是有前提的,即必须能够举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公务员面试指点迷津之治理“三不”现象


入围面试的考生正在面临更大的挑战。相对于笔试来说,面试更加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备考难度较大。因此,各位考生不能松懈下来,要多练习。面试当中,大家最头疼的一类题目是综合分析题,其中最爱考查考生对某些社会现象的看法,今天专家就为大家指点迷津。

【真题再现】目前有些干部队伍中出现不作为、不敢为、不能为的“三不”现象。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对此你怎么看?

【答案】

题目中的“三不”现象已经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去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建设。

作为党员干部本身应该切实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办实事,出现不作为的现象会拉大我们与群众之间的距离,降低群众的满意度,造成群众不再信任政府,不利于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进而还可能会造成党员干部推诿扯皮,贪污腐败盛行,最终会危及我们整个国家的发展。比如当下很多办事大厅的服务工作人员不作为、推诿扯皮,造成群众办事难、多跑路,使得群众怨声载道。出现不敢为的现象会造成党员干部做事唯唯诺诺、效率低下,面对困难时不敢尝试,缺乏创新精神,不利于我们国家改革的推进。而很多党员干部不能为则体现出我们的干部队伍水平参差不齐,这样就会造成资源浪费、成本增加,也不能切实的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造成以上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缺少相应的监督体系,不能及时发现一些干部的不良行为。第二,缺少相应的试错机制和激励手段,使得一些干部不敢去尝试。第三,对于党员干部的选拔,不够严格、方式不成熟。第四,未关注党员干部的个人成长,缺少技能等方面的培训。第五,宣传教育做的还不够到位,使得党员干部缺少服务意识。

为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重塑干部队伍,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定期召开座谈会,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通过演讲、榜样力量等多种方式去改变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意识决定行为,从而让他们在办事时能够真正地为民着想。第二,我们要完善监督体系,在党员干部内部展开自查自纠,发现问题要严肃处理;同时外部开通一些举报热线、官网留言等让广大群众也积极地参与到监督中来。第三,建立试错机制,对于有利于工作的积极尝试应该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比如与晋升选拔挂钩、先进表彰等,鼓励干部勇于创新。第四,从党员干部的各个方面进行评价,自评、同事评、群众评,选拔过程公开透明,保证建设一支高质量的干部队伍,而且要定期开展技能培训、业务评比,提升干部的能力水平。

【考点点拨】对于社会现象类题目,首先要表明自己的观点,接着可以从多个角度展开分析,如现状、影响、产生的原因等,最后提出有效的解决对策。

专家认为,社会现象类题目要想答出彩,需要大家在平时多关注一些当下的热点现象,分析时能够从多个角度展开,充分论证自己的观点。其次也要敢于表达、多加练习。最后祝大家一举成“公”!

试用期榨取廉价劳动力


试用期榨取廉价劳动力

(1)简介

在你认为最可恨的职场骗局是什么的调查中,利用试用期骗取廉价力以20%位居榜首。利用试用期骗取廉价力主要2种形式:一是以各种理由辞退求职者,再以很少薪水继续招聘新人。二是非法延长试用期,半年合同试用三个月。

具体表现在一些单位在试用期即将结束时,便以各种理由炒求职者鱿鱼。新员工一般经历约3-6个月试用期,薪酬在试用期总是很少,转正后会大幅提高,然而卖力表现换来的却是一脚踢出局。因为试用期工资、福利和正式录用差异较大,而招聘的费用微乎其微,利欲熏心的用人单位便通过无休止的试用获得最廉价却最认真的劳动力。

(2)案例

(1)我大学毕业那年曾到一家民营公司干过一段时间,招聘时老板承诺年薪至少8万。然而我进这家单位后,公司给我定的工资低得让人咋舌,维持温饱都困难。对此,公司解释: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转正后,工资即翻番上涨。可等我好不容易熬完试用期,公司却下发一纸通知,称我考核不过关,让我卷铺盖走人。由此我明白了,年薪制关键在于一个年字,年薪万是个具体的数字,然而你能否干一个整年却是个未知数。一些公司惯用的伎俩就是年终前一二个月,巧立名目突击裁人,让你有苦难言,无处伸冤。

(2)今年7月,财经大毕业生小李受聘于某广告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他看到合同上标明试用期为3个月,合同期为1年。他不明白,为什么身边的同学签约3年,其试用期才90天,而自己的合同期仅1年,就要试用3个月?

(3)应对措施

1)了解招聘公司历年招收员工情况

2)密切关注劳动保护法中的保护内容:

签订合同时长

试用期时长

六个月以内

十五天

一年以内

三十天

两年以内

六十天

六年以内

六个月(最长)

试用期的四大“禁忌”


试用期是一个基本阶段。作为试用期的新员工,你不能把自己的工作做好,你觉得你可以安全地度过试用期。虽然试用期比较短,但能否被公司录用,我们还是需要注意几点。

试用期的四大“禁忌”

大忌一:心思不在工作上

1.如果账户的工作没有完成,它将被急于工作或改变(事实上,在家里没有紧急事项),这是典型的不负责任的表现。在试用期间,我仍然熟悉这项工作。如果我不能依靠自己的能力完成某项工作,我就无法在离开工作之前完成它。请告诉你的领导!!让他们知道你正在努力工作,让领导者知道你在学习!!

在这种情况下,在试用期内只有一次,会给主管留下不良印象,这对你的转正是不利的。

2、领导安排工作任务时,明确说明提交结果的具体时间,但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当领导人问这个原因时,领导人仍然不能接受错误,找各种借口。领导人所说的话一定要记住。

3.上班总是喜欢走开,半心半意,比如总是在工作时吃饭,喜欢照镜子,和同事聊天,还有一些年轻女性在上班时补妆。

大忌二:在办公室玩游戏

1.有些员工利用加班的原因在夜间占用办公资源玩游戏,这不仅浪费了公司的资源,而且对那些真正加班的同事也产生了负面影响。更重要的是,周末带你的朋友去办公室玩游戏,让陌生人在未经同事同意的情况下使用公司的电脑,而不管公司信息的安全性如何。

2.借用商务旅行或出去处理个人事务

虽然不容易被发现,但一旦发现后果难以想象,建议您不要轻易“踩雷”!

大忌三:传播负能量

1.作为公司的试用期员工,对新公司的工作没有热情,只有负面情绪。这种人不是公司不能抱他,但他骨子里的能量是严重的。这种员工将被提前删除。 。否则,带有自己“鼠标”的员工将影响现有员工的情绪。

2.第二步。不要使用文明的语言,喜欢说脏话

营造良好的办公文化环境是大多数企业的行政文化之一。没有人力资源部愿意雇佣一个会骂骂咧咧的员工,也没有人愿意和这样的员工一起工作。毕竟,礼貌是尊重的先决条件。

大忌四:出于各种原因的非社会性

1.公司必须依靠团队的力量来成长壮大,所以同事之间的合作尤为重要。如果试用期员工一个月后仍无法融入现有团队,该员工应慎重考虑,如果三个月后仍无法融入,则该员工将坚决无法留下。没有人比一个团队更强大。

2.谈论你背后的流言蜚语,通常被称为"咬舌头的根。"

在试用期后,员工进入公司,他们非常渴望融入团队,但他们也很容易“坏”并私下与他们谈论同事的“八卦”。这并不容易获得员工的信任。

所谓“祸从口出”,我们还得控制住自己的嘴巴。如果这对我们的同事不好,我们不应该漫不经心地谈论它。否则,我们很可能是第一个被淘汰的。

编辑和大家分享了那么多试用期的禁忌,都是为了给进入工作场所的新生提个醒。试用期是新员工最有可能的表现机会,但他们也需要谨慎对待他们的语言和行为。许多学生认为试用期是满足公司的考试期,这是试用期的一部分,但这也是我们公司检验和试验的阶段。如果你认为公司文化、团队氛围、职业发展与自己不一致,及时离职也是明智的。

职场试用期规定,你了解么?


随着毕业季的到来,高校毕业生纷纷迎来了由校园向职场的华丽转身。初入职场,难免会遇到与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的情况。那么,试用期里有啥门道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呢?

小杰是某高校电子工程专业2018届毕业生,2018年7月进入一家电器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同时约定试用期月工资为7000元,转正后月工资9000元。然而,小杰刚入职两个多月,公司就以小杰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标准为由与他解除了劳动关系。小杰以要求公司支付其工资差额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为由申请仲裁,后诉至法院。

庭审中,公司表示在对小杰进行考核后认为小杰的表现不符合录用条件,但在举证期限内并未就公司的录用条件、对小杰进行考核的标准及小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缘由进行举证。最终,法院认定公司与小杰约定的试用期不符合法律规定且系违法解除,支持了小杰的诉讼请求。

“正儿八经”的试用期是啥样的?

劳动合同法就试用期的期限长短、工资标准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而对于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法律规定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在上述案例中,公司与小杰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但却约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此外,约定的试用期期间工资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上述约定均违反了法律规定,致使小杰的工资低于法定标准,故法院判令公司向小杰支付在职期间的工资差额。

(职场试用期规定,你了解么?)

用人单位约定的试用期不合法,劳动者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的,该约定应属无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3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此外,由于用人单位约定的试用期违反法律规定,致使劳动者在职期间的工资低于法定标准的,劳动者亦可以通过仲裁及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试用期里,用人单位可以随便说“分手”吗?

在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中虽规定,如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但对于用人单位而言,首先需要有明确的录用条件及考核标准并需要明确告知劳动者;同时,用人单位需要举证证明在试用期内对劳动者进行考核,并能够认定劳动者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并且需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此外,还需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试用期期限内提前进行通知,试用期届满后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为违法解除。如此看来,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还真不可以随随便便说“分手”。

说了这么多,看来试用期里的门道还真不少。简单来说:试用期不求天长地久,要“一”“二”及“六”;试用期还需慷慨仁厚,工资“八零”得管够;试用期要想和平分手,有依据还得讲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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