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范文500字汇编。
在社会不断进步的今天,申请书是我们工作中经常需要用到的,对于申请书的撰写一般要用到规范性的语言,那么,正式又规范的申请书是什么样的呢?经过收集,职场范文网编辑整理了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范文 篇1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__________:
兹委托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代为办理本人住房公积金支取个人储蓄帐号变更事宜。变更前储蓄帐号为______________,变更后储蓄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归集部门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号变更登记,复核后办理变更手续。并及时通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再次将支取款项划入个人储蓄帐户。格式如下: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范文 篇2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___________:
本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个人储蓄帐号变更事宜。变更前储蓄帐号为__________,变更后储蓄帐号为____________。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如单位经办人代为办理变更,须持支取人本人填写的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号变更委托书,到归集部门办理变更。格式如下: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范文 篇3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_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范文 篇4
1、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下载《合肥市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
3、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支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范文 篇5
个人月缴存额:缴存比例:缴存单位名称:来件处:
xx市住房贷款个人信用信息服务中心监制
申请书
编号:NO.
申请人:
身份证号:
现住址:
宅电:手机:办公电话:
本人因办理公积金贷款事项,申请向xx市住房贷款个人信用信息服务中心查询个人信用信息,调取个人信用资料,并出具《个人信用评估报告》事宜。
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请申请人用规范字体如实填写下表:
姓名性别工作年限
职称文化程度现工作单位的工作年限
是否拥有自有住房
(即拥有个人产权的住房)是否租赁公有住房
住房贷款情况
(曾经是否有过公积金贷款,是否已还清)备注
xx市住房贷款个人信用信息服务中心敬告:如果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会直接影响个人信用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