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方案通用(5篇)。

为了完成领导下达的任务。我们一般会制定一套方案,您清楚方案怎么写的吗?为您提供有关“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方案”的一些必要信息栏目小编有准备,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方案(篇1)

今年是xx市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开局之年,为深入常态化推进市直工商系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下简称创文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要求,市直工商系统年度创文工作以“对标补差、形成常态”为目标,以确责明责履责为主线,通过健全完善各项创建制度,对标办公区、家属区、工商所、三无小区等重点点位测评标准,完备各项基础设施,对接融合各项相关工商管理业务,切实推进落实各项创建工作,力争在全市创文年度测评中取得优异成绩,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直工商系统各项创文工作,市局成立以市局领导,各城区分局主要负责人,市局各机关科室、直属机构、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局创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市局创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局创文办),固定专人创建,设立专项经费。具体负责市直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组织部署、联络协调、指导督办、资料汇总等工作。田德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志国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城区分局相应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局属单位相应配备创文工作联络员,确保机构、人员、经费保障到位,在市局创文办统筹安排和相关牵头单位的指导协调下,切实推进各项创文工作任务落实。

三、责任分工

按照《xx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结合工商部门工作职能,制定《xx市工商局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路径图》(以下简称《路径图》、见附件1),把创文任务分解为九大类21项工作,分别由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按照创建目标和时间节点要求做好协调落实(创建档案资料要求另行通知)。

市直系统全国文明城市重点点位创建工作以《xx市文明城市建设公共场所实地考察重点点位测评标准及责任单位(市直工商系统)》(以下简称《测评标准》)为标准(见附件2、标准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全面开展达标创建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营造氛围。工商部门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员单位,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干部齐上阵、持之以恒不松懈。要通过创文工作,进一步提高工商部门的履职效能和服务水平。对内要充分运用宣传牌、提示牌、微信、现场测试等形式,大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本知识,做到人人知晓、应知应会;各单位办公区、窗口、工商所以及家属区要持续保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牌维护或更新,常态化保持全覆盖。对外要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利用各种媒介,面向社会和相关服务对象广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等内容以及工商部门创文工作成效,营造工商部门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

(二)紧盯目标,对标创建。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路径图》和《测评标准》规定的创建目标和时间节点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在对标准、强措施、重实效上保持常态,要在“细、小、实”上下功夫,全面认真抓好协调落实。同时,加强资料收集,并按时保质报送市局创文办。对于暂未开展或暂未完成的项目,要尽快开展或完成;对于工作开展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要改进方法措施,尽快整改达标,力争测评取得优异成绩。

(三)加强联动,强化责任。牵头单位和各城区分局要加强协同配合,在创建工作中做到上下联动、沟通及时、推进到位,全面实现各项创建项目达标。市局创文办将会同市局督察队,加强协调督办,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和督导通报工作,对于出现被市级通报、测评中较大失分、两次以上整改不力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方案(篇2)

一、指导思想

以文明城市初评为契机,突出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解放思想、创新方式、创新机制,拓展文明创建内涵,提升文明创建水平。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认真查找不足,及时整改提高,为20xx年我市争创 "全国文明城市"打牢基础,做出贡献。

二、领导小组成立运营管理部文明创建迎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联系电话:

三、实施步骤和工作重点

按照机场统一部署,我部迎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检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规划部署、宣传发动阶段(4月份)

对照《机场20xx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迎检工作标准》责任分工,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收集整理机场创建档案,包括实施方案、信息简报、新闻报道、会议纪要、管理台账、领导讲话、图片资料、数据统计等。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发动员工,营造良好氛围,同时召开会议,层层发动,全面参与。

(二)重点整治、整体推进阶段(5-8月份)

对照《开发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责任分工,特别是承担的实地检查项目,进一步搞好自查、整改工作,对已达标的项目进一步巩固成果,对存在明显差距和不足的项目查找原因,对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整治,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1、抓好安全服务检查工作。检查部门安全、服务标准落实情况,以及与之相对应的台帐内容是否规范。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要及时反馈相关单位,跟踪整改,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检查机场安全运行管理、安全设施维护、进出通道安全检查等相关工作;检查服务规范、旅客投诉受理反愧意见征询等工作;检查标志指示牌标准规范、各类设施设备(消防设施)管理维护等内容。

2、抓好环境卫生督察工作。检查环境卫生和绿化情况;主要机场范围内和机场小区、机场在市区工作区域的环境、卫生及禁烟工作,职工食堂、旅客餐厅及候机楼内商家的卫生制度建设情况、所辖员工对卫生制度的知晓和执行情况、卫生设施的使用情况;旅客活动区域和员工工作区域的卫生环境质量,地下停车场车辆秩序以及机场小区的环境卫生治理,确保公益广告宣传数量和质量、迎检工作知晓率达标。

3、落实节能目标。提倡“低碳办公,文明餐饮”的理念,纠正奢侈浪费现象,规范部门车辆管理,完善部门节能举措,全面落实机场节能工作目标。

4、开展文明活动。结合部门培训计划,开展服务礼仪、商务礼仪和行车安全培训;参与文明之星、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具有积极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继续推进文明礼让,文明出行活动;配合做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

(四)立足长效、巩固提高阶段(9-12月份)

各责任部门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凝聚各界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巩固已有成果,弥补各项不足,探索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我部创建活动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

四、完成创建工作措施

1、加强督查督办。领导小组要制定措施,分阶段,分项目指标开展督查,抓好各项文明创建工作的进一步落实完善。

2、密切协调。进一步做好与有关牵头部门和协作部门的协调,形成创建合力。

3、加强考核考评。将文明创建的指标实施情况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和全市科技进步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强化权重,奖优罚劣。

4、加强宣传造势。促进部门内进一步动员,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文明城市创建的。

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方案(篇3)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南县县委、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全国文明县城、国家卫生县城的决定》(南发〔20xx〕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从20xx年起启动全国文明县城的创建工作,通过3-5年时间的不懈努力,到20xx年把南县建设成为具有 “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的全国文明县城。

(一)领导有力,制度健全。一把手亲自抓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分管领导集中精力、一线部署、靠前指挥;明确创建活动的工作标准、实施办法和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的评选、考核、奖惩制度,形成领导分工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经济发展,生活改善。努力推进观念转换、体制与机制转换、结构转换与经济发展方式转换,不断完善所有制结构和产业结构,力求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高于本省同类县城平均水平;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再就业工作富有成效,建立健全县城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三)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城镇建设规划科学,违章建筑得到有效整治;市政设施配套齐全,文体活动场所日臻完善;市容市貌整洁优美,生活环境质量优良;城区绿化覆盖率持续提高。

(四)秩序优良,社会安定。交通秩序优良:城区交通做到行车有序、停车规范、人车分道。治安秩序优良:“平安南县”创建成果不断深化,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治安状况明显好转。生产经营优良:市场管理规范有序,消除占道经营现象,安全生产工作达标,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五)服务优质,风气良好。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党政机关特别是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实行政务公开,建设诚信政府;严格市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窗口服务行业和执法部门规范文明,办事高效;市民文明素质明显提高,社会道德风尚良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得到重视和加强。

(六)科教进步,文化繁荣。教科文卫体事业逐步增加投入;按照国家办学标准,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科技水平整体提升,科普工作扎实开展;卫生事业不断进步,城市公共卫生体系健全;全面完成人口计划,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群众性文体活动活跃,文化市场繁荣有序。

二、创建步骤

(一)创建准备阶段(20xx年9月-xx月):考察学习外地经验,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做好创建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xx月):成立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指挥部,制定《南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实施方案》,将创建工作任务逐项分解,明确相关单位职责;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将任务落实到责任单位,并组织全县各单位和新闻媒体对创建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

(三)全面创建阶段(20xx年1月-20xx年xx月):第一阶段:省级文明县城创建阶段(20xx年1月- xx月)。各创建责任单位对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扎实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在20xx年7月底达到省级文明县城考核验收的指标要求。20xx年8月各创建责任单位对照《湖南省文明县城测评细则》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县创建办组织模拟测评,完善各项整改,准备迎检资料。20xx年9月-xx月申请考核验收,明确迎检工作责任;着重抓好环境建设、现场准备、资料台账、市民教育、迎检事务等工作;迎接省文明办的考核验收。第二阶段:全国文明县城创建阶段(20xx年1月- 20xx年xx月)。20xx年1月-20xx年xx月巩固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成果,进一步提高创建水平,开展冲刺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的各项准备工作。20xx年1月-20xx年xx月开展全国文明县城提名单位创建工作,获得全国文明县城申报验收资格。

(四)申报验收阶段(20xx年1月-20xx年xx月):由县创建办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对照全国文明县城考核验收指标,认真做好迎检前的各项自查自纠和资料收集汇编工作,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考核标准,迎接中央文明办的考核验收。

三、部门职责

(一)扎实开展干部学习教育,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加强干部学习教育,确保政务行为规范,提高勤政廉政的满意度:加强理论宣传与干部教育,切实加强学习型党组织的建设,形成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广泛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建立政务公开制度;规范行政行为、行政审批事项,政府部门、执法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正、文明执行公务;各级政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群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的满意度>90%;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90%。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组织部、宣传部、县纪委、监察局、政务中心、统计局

(二)加强公民法制教育、建设民主公正的法制环境。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援助,维护公民权益,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志愿服务;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80%;认真开展法律援助与服务活动,相关部门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机制;保护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权益,广泛组织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和妇女志愿服务活动;建立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监控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广泛组织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和完善城市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群组织建设;积极推进社区居委会民主建设;依法执行社区居委会选举制度,选民参选率≥80%;形成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

责任单位:政法委、综治办、公安局、残联、司法局、人社局、总工会、团县委、民政局、妇联、南洲镇

(三)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

加快政府诚信体系建设,经常开展集中性的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建立企业信用供求机制,积极开展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教育活动和“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加强市场监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公务人员违纪行为坚决惩处;“窗口”行业服务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窗口行业志愿者,组织开展“惠民便民、满意服务”志愿服务活动;行业风气满意度>85%。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宣传部、县纪委、监察局、文明办、工商局、商务局、国税局、人民银行南县支行

(四)推进国民素质教育,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思想道德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宣传,加强形势政策国情教育,制定、宣传市民文明守则等文明规范,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国民教育:人均教育经费支出>400元;按照国家办学标准,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对文化的投入增幅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公共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美术馆实现向社会免费开放;文体活动与文体设施:经常参加文体活动人数的比例>50%;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制度完善;科学普及:定期开展科普志愿服务活动,举办科普教育活动≥3次/年,确保科普活动经费。市民文明行为: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戏吵闹等不文明行为,组织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交通守法率达标;社会道德风尚:建立健全学雷锋活动组织领导机制;鼓励市民见义勇为,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利益;建立志愿服务领导体系和协调机制;培育并推出道德模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文化事业: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征收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落实到位;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实现向社会免费开放;实现每个行政村每月免费放映一场电影的目标,加快文化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宣传部、团县委、文明办、科技局、教育局、科协、爱卫办、文广旅局、体育局

(五)强化部门的齐抓共管,建设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网吧整治:严格控制网吧总量;建立网吧实名上网登记核查制度;建立查处“黑网吧”联动机制,坚决取缔“黑网吧”;市民对本地网吧行业形象的满意度≥70%;网络环境:深入开展打击互联网及移动多媒体淫秽色情和低俗之风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本地网络视听节目的管理;深入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荧屏声频净化:建立健全严格的`节目审查制度和节目播出程序;建立健全广告刊播审查制度;及时清理含有不良内容及提供不良服务的各类短信、声讯服务广告和电视点播节目;出版物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形成“扫黄打非”长效机制;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管理;加强对中小学校周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和商业网点的管理;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积极宣传推介优秀少儿精神文化产品;所属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向青少年免费开放。

责任单位:宣传部、广播电视台、工商局、公安局、文广旅局、教育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六)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合适便利的生活环境。

经济发展方式:人均GDP水平高于本省同类城市平均水平;单位GDP能耗低于省年度控制目标;第三产业增长率大于GDP增长率;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高于本省同类城市平均水平;公共设施与公共交通:主要道路设有无障碍设施;各类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设有无障碍设施;市民对公交站点布局与交通便捷的满意度≥60%;公共场所秩序: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无违章搭建现象和占道经营现象,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现象交通秩序管理良好;医疗与公共卫生:≥9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满意率≥80%,经营性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按规定划分保护区,水质达标;人口与生活质量:符合政策生育率>95%;平均预期寿命>73(岁);恩格尔系数

责任单位:住建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人社局、工商局、环保局、人口计生局、卫生局、房产局、统计局、残联

(七)加强社会综合管理,建设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公共安全: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救灾应急预案;对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满意度≥75%;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营造安全生产制度环境;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任务。社会治安: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保障有力;综治基层组织健全;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无影响较大的事件发生。社会稳定:把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体系,邪教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群众安全感>85%。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政法委、安监局、公安局、民政局

(八)加强环境管理和资源节约,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城市绿化: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绿地率>30%;人均公共绿地>8(平方米)。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工业和医疗危险废弃物处置率为100%;城市污水处理率>7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0天;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90%;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公众对城市环保的满意率>75%;建立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节能任务和年度减排任务。土地资源管理: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数量不低于上级下达的规划指标,国土资源管理规范,土地利用秩序良好。

责任单位:住建局、环保局、国土局

(九)强化舆论宣传,明确工作职责,扎实有效的开展创建活动。

组织领导: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文明办有单列的行政编制,为正科级机构,有3-5位正式工作人员,能够及时完成省文明办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各种主题的“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形成长效机制;组织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基层创建工作:广泛开展文明城区、文明社区创建活动;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覆盖率达80%以上;广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开办精神文明建设专门网站;广泛开展文明村、星级文明户、文明集市和文化广场建设活动。创建工作氛围:注重培育、宣传先进典型,主要新闻媒体设有精神文明创建专题或专栏;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大型宣传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性广告,数量≥广告总数的20%;市民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80%。创建管理制度:明确各类创建活动的工作标准、实施办法和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完善评选、考核、奖励制度、群众监督机制;地方财政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形成精神文明建设的多元投入机制;创建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责任单位:宣传部、组织部、文明办、编委办、财政局、广播电视台、政务网、红网南县分站、爱卫办、南洲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有关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创建国家级文明县城的工作方案和责任要求,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定部门、定领导、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落到实处。

(二)加大投入,保障经费。根据“创建”工作总体安排和部署,加大“创建”资金投入,将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同时,全县各部门单位也要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探索通过市场融资渠道,吸纳社会资金参与社会创建工作,尤其要加大对文明社区创建、基层基础创建工作的经费投入。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开展声势浩大的创建宣传活动,开辟创建专栏,宣传创建成果,曝光不文明行为,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及社会各界层层发动部署,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访三化促发展解民忧”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干部深入乡村社区,宣传创建,听取意见,教育和引导市民增强创建意识,争取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各部门单位要广泛开展创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活动,着力提升单位的文明程度,形成全县上下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四)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创建”工作是一项全领域、多层次、全过程、持久性的系统工程,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环境、卫生、城建等方方面面的工作,全县各单位、南洲镇及其社区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团结一致,形成上下一盘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举全县之力强力推进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

(五)加强监督,奖优罚劣。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专题视察,设立热线电话,组织集中检查和明查暗访,开展查环境、查卫生、查秩序、查作风、查效率、查执行力等活动,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推动创建工作不断深入。积极完善、充分运用评估考核奖惩机制,加大创建工作在全县绩效考核分值权重。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履行职责不认真、完成创建任务不及时的,要严格进行问责,严厉追究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方案(篇4)

为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塑造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城市形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和全国爱卫会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的通知》,结合我市连续XX年被评为省级卫生城市的实际,市委、市政府决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把此项工作抓紧做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要意义

城市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载体,城市的卫生状况直接反映着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和精神文明程度。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可以从根本上改变城市环境,塑造城市形象,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因此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构建和谐潞城的必然选择,是全市三个文明建设的有机载体,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必将进一步加快和谐潞城的建设进程。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创建卫生城市、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以提高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以整治市容环境卫生和强化行业卫生管理为重点,大力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全方位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创造更加优美整洁的卫生环境。

三、创建目标(十个基本条件)

1、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

2、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50%;

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5平方米;

4、全年api指数

5、市区除四害灭鼠、灭蝇、灭蚊、灭蟑有三项达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6、有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7、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8、近两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9、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

10、本市居民对卫生状况的满意率≥90%。

四、工作职责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有10个方面内容65项指标,其中10个内容是: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控制、社区和单位卫生管理、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遵循“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管理,社会监督”的工作方针,依据“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实行各部门分工负责制。

(一)卫生局

负责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组织协调;负责搞好健康教育工作;负责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和各种资料的准备工作; 负责除四害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本单位卫生达标任务。

(二)城建局

负责制定市容、环卫管理制度、整理相关资料;负责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建设和管理及垃圾、粪便终端处理;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和环卫设施设备完好率的检查监督;负责市区大型广告的合理设置和卫生管理;负责坑凹、破损路面的整修和人行便道硬化;负责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负责建筑工地的卫生和秩序管理;负责按标准建设水冲式公厕;负责污水处理的管理;负责公园、绿地、下水道口、建筑工地、垃圾处理场的除四害工作。负责本单位卫生达标任务。

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方案(篇5)

文明城市是反映一个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和重要的城市品牌,是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迫切需要。自年9月份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以来,我办作为全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主战场,全力配合全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创业与发展环境得到优化,年我市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同时我办也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为进一步巩固扩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升城市形象,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的目标要求,对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评选标准,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统筹兼顾,以科学发展、追赶超越为主题,以促进全办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着眼点,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和群众生活质量为核心,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努力提高市民素质,美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攻坚20xx,建设魅力北办”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良好社会环境。

二、总体目标

围绕巩固发展“省级文明单位”成果,集中搞好市民素质教育,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努力把我办打造成功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有序的黄河三角洲中心街道,为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三、方法步骤

根据我办实际,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分为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6日—4月12日)

4月上旬,成立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各专业工作组,细化创建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指导、检查督导。根据创建工作要求,组织专题调研,掌握创建活动情况,制定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方案、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工作方案、效能督查工作方案。召开全办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制定下发《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任务分解表》,对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各单位、各社区。各村居,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组建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确定工作重点,细化目标责任;继续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下发《关于评选表彰第三届全区道德模范的通知》。全办要集中时间,加大对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宣传力度,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统一广大干部群众思想,引导广大市民理解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

(二)整体推进阶段(4月13日—6月20日)

各单位、各社区、各村居根据《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办事处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任务分解表》的要求,对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专项治理,按期完成责任目标任务。创城办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创建工作的阶段性任务进行明查暗访,通过专项督查、群众评议、舆论监督相结合的办法,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提高。4月份,发放创建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宣传画和《致全办人民的倡议书》。推选参评全市道德模范候选人。5月份,迎接驻市、区人大代表对我办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视察,收集整理创城档案材料。6月份,全面筹备创城迎检工作,汇总上报创城档案材料。

(三)自查迎检阶段(6月21日—7月上旬)

各单位、各社区、各村居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对照考核标准,逐项逐条认真进行督促自查,积极查漏补缺,争取软件建设高水平、硬件建设高质量。6月下旬,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模拟测评。7月上旬,全力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面广量大,任务繁重,事关我办发展全局。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创建目标如期实现。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的有效载体,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各社区,各村居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中心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根据所承担的任务,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明确具体的工作方案,把任务分解到科室,落实到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广开渠道,加大投入。根据文明城市的创建标准,积极探索、建立完善一系列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管理制度,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构建以财政投入为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保证重点项目和创建经费所需。特别是要加快大型公益文化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对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所需经费给予保证。

(三)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办事处新闻办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和主要措施,宣传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创建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宣传活动中产生的好典型、好做法、好经验,同时做到正面宣传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加强舆论的正确引导。要通过公益广告牌、宣传栏、楼宇电视等载体,大力加强社会宣传,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热情,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各社区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使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通过全方位、立体式、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在全办形成上下重视、各方支持、人人参与的创建格局。

(四)强化督查,严格奖惩。建立健全督导考核、激励评价、情况通报、工作例会、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各专业工作组要对本组各责任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督查。办事处创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现场调度和社会舆论监督等形式,对创建活动进行跟踪督查。要把创建工作列入党务、政务督查考核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影响全市、全办创建工作大局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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