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职场新人常常会碰到这样的情况:由于没工作经验,但急着要找工作,因此,只是和HR口头上谈妥就立刻入职企业。事实上,这种委曲求全的做法,给求职者带来的弊端远远大于了利益。

网友“寒翎”的遭遇

网友“寒翎”就由于这种情况碰到了麻烦。他在论坛发帖说“当时谈妥的薪资是2800元,未签劳动合同”,而在工作9天被辞退后,单位承诺支付他的900元薪酬则一拖再拖:“一个多月过去了,我未收到一分钱,打电话过去询问,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脱。”

难道未签合同就只能忍气吞声?这当然不是。这时,反而更需要有积极地态度去争取自己的权益。

维权途径

1、和HR协商解决

最好的是尽可能和公司协商解决。一般企业都不希望自己牵扯进经济纠纷,因为这样或多或少会对企业的形象造成负面影响。当然,在协商前你要有充分的准备,即提供给对方你在该企业实际工作过的证据,如考勤表、打卡记录等。如果除此之外,你还有其他证据就更好,如追要工资时的录音记录,总之,越多的证据对你越有利,协商解决的可能性也越大。

2、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协商未果,那只能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申请仲裁,除了上一点提到的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之外,了解仲裁流程也是非常重要的。申请之后,特别要注意申诉时效:在发生劳动争议之日起60日内。如果超过时间劳动争议仲裁委将不予受理。

总之,要提醒新人的是:在职场中要学会保护自己。任何维权行为都只是后话,“防范”才最为重要。在入职前,劳动合同、纸面薪资凭据等一些必要的材料必不可少,万不可委曲求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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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就可以被随意辞退,并不发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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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种劳动合同不能签!


一是口头合同。这类合同一般由朋友、亲戚、熟人介绍到用人单位,双方只有口头意向承诺,碍于情面或觉得麻烦,没有正式的书面合同文件,没有签字认可。一旦发生纠纷,空口无凭,无据可查。

二是简单合同。虽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内容过于简单,基本要素残缺,没有必要的细节约束。

三是“暗箱”合同或者称为“一边倒”合同。这类合同的内容往往明显偏向用人单位一方,多数是用人单位事先根据自身利益拟定,只强调用人单位的权利和务工者义务,对务工者利益涉及很少,一笔带过,且不征求务工者意。这类合同往往内容模糊,滥用所谓的解释权。

四是抵押合同。少数用人单位要求务工者把自己的一些证件、财产抵押之后才能上班。当用人单位随意辞退务工者时,就以种种理由不退还抵押财物。

五是双面合同。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应付劳动保障部门检查,准备了两份合同,一份是合法、规范的假合同,仅由用人单位保管,应付检查,实际上并不执行。另一份不规范、不合法的真合同则双方持有,实际执行。

六是“卖身”合同。少数用人单位合同中要求务工者必须遵守所谓的“厂规厂纪”,并利用这些条款要求务工者加班加点,使强迫劳动成为合法,连吃饭、上厕所都严格规定时间,剥夺了劳动者的休息权、休假权、人身自由,甚至任意打骂、体罚、拘禁劳动者。

七是“生死”合同。个别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合同中要求务工者“出现伤病自理,如有意外企业概不负责”等。这类用人单位多出现在建筑、化工、采矿等高危行业。务工者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或不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一旦发生事故将面临巨大的费用压力。当然,即使签订了此类合同,只要是对方原因造成的工伤,务工者仍可向劳动保障及法律部门提出仲裁或诉讼。

应届生求职如何维护个人权益


职场,繁重的工作可能让你剪不断理还乱,效率也久久不见提高。其实,这都是因为你没有用对方法!小编来告诉你。感谢阅读《应届生求职如何维护个人权益》内容,职场资讯网小编向您推荐一些职场百态知识,要注意的问题。欢迎您的参考,希望能够帮到您。

你被克扣、拖欠过工资吗?

你被强制要求加班、透支身体劳动过吗?

新年刚开始不久,我们就看到了许多劳动者权益被侵害的事:有98年员工过劳猝死;有应届生拒绝996被辞退;有外卖员点燃自己只为要回“我的血汗钱”……

劳动者要求合理的工作时间和应得工资,本应该是完全合法正当的事,但在某些公司的眼里,就成了“多得是不可能的事”。

而在劳动者群体中,应届生因为缺少社会经验,更可能被无良公司“盯上”,得到更差的工作待遇、更高强度的劳动内容。

学姐今天想跟大家聊聊,在“获取更高的劳动报酬”之前,我们更应该提前学会的一课——应届生求职如何维护个人权益。

在《劳动法》边缘疯狂试探

无论在哪个社交网站上搜索职场问题,都能看到一堆奇葩公司的奇葩压榨行为。

也许对于利润至上、无视人文关怀的企业来说,每个员工最好都只有一双手,不长嘴。每天劳动24个小时,无需吃饭睡觉。

部分企业在《劳动法》的边缘疯狂试探:只能约定一次的试用期,到期之后强行叠加另一段试用期;在约定工作时长之外,强行要求无偿无调休加班;以试用期非正式员工为借口,不给员工上五险一金……

这些公司往往在你入职前会说得天花乱坠,真正身在其中才感受到这是个巨坑。每段职场经历都是一个“局”,在入局前,一定要看清以下“危险信号”!

警惕出现这些行为的公司

最最基础的一点是:找工作要通过正规渠道。优先考虑校园招聘渠道,其次是大型招聘网站上经过认证的企业(要查得到注册信息、无不良记录等)。如果网络上搜索到的信息极少,那就要当心了。

这些信号出现,直接pass这家公司,不用再考虑:

01变相收取各种费用

高亮加粗:应聘工作本身不需要任何费用!

这是很明显的敛财手段:招工者向你索要所谓的服装费、体检费、培训费、保险费、押金、手续费等钱款。应聘者交费后,招工者要么迅速脱身,要么找借口不给安排工作,钱财积累到一定阶段便人去楼空。

02用人要求、薪资待遇不明确

有些企业在招聘广告中对具体职位及岗位职责描述不清,用人要求的标准不明确,无法通过岗位介绍清楚知道工作内容。在薪资待遇上一笔带过,未说明薪资结构及薪资区间。这些都说明企业没有具体清晰的招人意向。

03试用期过长

对于试用期长度,国家有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超出这个范围,需要警惕。

04要求扣押证件

不管是身份证,还是学位证、毕业证,单位都是没有任何权利可以扣留的。去面试的时候,特别是初次面试,最好只带上证件的复印件,若招聘企业要求带原件,给招聘单位展示之后,求职者一定要拿回来。不管以什么样的理由,证件原件都不要给任何企业保管。

擦亮慧眼识破套路

刑法老师罗翔说过:“如果自由不加以限制,一定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这在求职领域同样适用。法律规定了企业雇用劳动力的限度,使资本无法凌驾于公平之上。作为求职者的我们,同样要注重每一个细节,保障自己的权益。

在入职一家公司前,需要做到:

01尽可能接触公司内部员工

鞋好不好穿,只有脚知道。公司适不适合久待,只有里面的员工知道。可以在职场社交软件上与身在其中的员工沟通,听听他们描述中的公司。

02明确工作岗位及具体待遇

如果招聘方都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个什么人,那这个岗位的前途可想而知。如果企业给不出明确的薪资待遇,说明对方就没想过以合理数字雇用你。

03签合同时明确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合同应当具备条款有明确规定: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青年拥有充沛的精力、创新的想法,但我们是一个个人,而非机器。

在前进的道路上,勤劳的双手可以让我们逐步靠近理想生活,但睿智的双眼可以看破坑人的职场套路。

这份攻略请收藏拿好,常看常新。

员工如何进行集体维权


职场,繁重的工作可能让你剪不断理还乱,效率也久久不见提高。其实,这都是因为你没有用对方法!小编来告诉你。感谢阅读《员工如何进行集体维权》内容,职场资讯网小编向您推荐一些职场百态知识,要注意的问题。欢迎您的参考,希望能够帮到您。

在工作生活中,还存在这种现象,就是企业侵犯了一个群体的利益,比如开发商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员工工资等等,利益受到损害的,是群体而非个人,所以人人都想维权,这些人聚集在一起,就产生了集体维权。其实,集体维权最难的不是案件本身,而是如何把多数人组织起来,众人一条心。集体维权操作得好,会产生“人多力量大”的效果;操作不好众口难调,则会面临“三个和尚没水喝”的尴尬局面。人心不可测,所以在集体维权中,很容易出现相互观望等待,人人不负责的局面。最大的问题就是集体无信用,没有人遵守承诺,导致集体行动,集体维权,却集体失败的局面。

集体维权的好处

首先,集体维权的一个好处就是避免了同样案件的重复无用功。比如拖欠员工薪资这一违法行为,一家公司有很多同样诉求的人。在诉讼过程中,同样的案件可以并案处理;如果已经有了判决,以判决为准,不会再进行审理。所以,这时单独行动不如集体行动好。其次,比起单打独斗,集体维权使大家拧成一股绳,更容易引起重视,推进维权结果。

集体维权要讲究方式方法

人数较多的集体维权,本身很容易引起人们的敏感神经,产生聚众闹事的负面影响。若是再不讲究策略,极易被扣上非法集会、聚众滋事等大帽子,组织者更是会首当其冲地承担不法维权的后果,比如以煽动他人的理由受到治安处罚等。这样一来,集体维权的效果反而适得其反。所以,集体维权相较于单独的个案维权难度更大,想取得更理想的结果,专业人士的指导和帮助非常重要。员工可以事先咨询劳动方面的律师,听从律师的建议。

集体维权必须步调一致

集体维权本身组织难度较大,内部少数人的不安情绪极易引发全体情绪不稳定,或者内部意见不统一。更有甚者,内部有人被收买,这样对维权结果和个人利益都会有损伤,维权难度也会因此增加。所以,很多人以为维权人数越多赢的几率也越大,但这是不正确的,从维权效果的角度上来说,并不是说人越多越好。因此,集体维权内部必须步调一致,有不同意见或意志不坚定者,最好一开始就劝退,不让其参与集体维权。

总而言之,集体维权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是容易引起重视,加快维权进程;缺点是人心隔肚皮,内部不统一会增加维权难度。所以,集体维权要讲究方式方法,事先咨询专业人士的指导和帮助非常重要。员工之间达成一致,步调统一,才能取得更理想的结果。

公司不交社保,员工如何维权?


刚开始找工作的时候,大家的侧重点不一样,有的最在意工资,有的最在意上升空间,有的最在意能否学到较多的技能提升......不过有一点大家是公认的,一定要找一家正规给你缴纳五险一金的公司。单位有义务为每一个员工缴纳社保,面对不缴纳社保的单位,我们可以要求公司补缴。但如果经过多次协商,单位依旧拒绝员工补缴社保,那劳动者该怎么维权呢?

向社保经办单位举报

大多数员工在入职时都不会意识到社保的重要性,对公司提议的用现金补偿抵社保的建议都会欣然接受,但是真正到了用社保时,才会追悔莫及,没有社保就无法获得相应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法》规定单位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如果未及时缴纳社保的话,将对单位收取一定的滞纳金,同时处以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欠缴金额的行政罚款,作为劳动者可以利用这一条款来举报单位,利用社保机构的力量追缴个人社保。

提出离职并要求赔付经济补偿

很多公司对于社保通常是能少缴就少缴,但在辞退员工的时候,即便支付了解约赔偿,也不足以弥补累积起来的社保欠费。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如果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的话,劳动者可以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申请经济补偿金。只要单位存在这样的不交或者漏缴的行为,劳动者都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仲裁进行申诉,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主张单位赔偿损失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办理社保,导致劳动者不能够享受社保待遇。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这种情况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如果没有缴纳养老保险导致不能退休享受待遇的,没有缴纳医保导致不能报销医疗费的都属于这种情况,劳动者都可以申诉个人权利。《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将员工因没有社保而受到的损失全部补齐,比如因为工伤住院治疗等费用都必须由公司来承担。

随着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大多数劳动者都已经知道“缴纳社保”是企业对员工必须履行的义务,社保关系到我们现在未来的生活质量,某些地区甚至还延伸到了落户购房等方面,所以,企业若未缴纳社保,一定要依法维权。

签订电子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职场百态频道整理了各种职场技巧,各种职场故事。感谢阅读《签订电子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内容,职场资讯网小编向您推荐一些职场百态知识,要注意的问题。欢迎您的参考,希望能够帮到您。

随着无纸化办公的兴起,电子劳动合同因其能够节省成本、提高效率,有利于优化用工管理,而被不少企业所关注。在2020年3月,人社部允许北京开始使用和推广电子劳动合同,随后多个城市也开始加入其中。那么在签订电子劳动合同的时候,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签订电子劳动合同的平台要注意

目前大部分企业在与员工签订电子劳动合同时,是选择第三方平台来完成线上签订的。那么在签订前需要关注该平台的具体情况:

首先是看其综合的服务能力,包括产品、资质、技术团队等,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是需要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同时达到国家资质的认定,并具备相应的证书,从而保障签署的电子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其次,电子合同平台需要具备电子签约服务,包括合同创建、合同签署、合同管理、合同存储等,全流程在线签约,操作上手简单,有助于企业签署高效便捷,实现无纸化办公,应对企业各类签署场景需求。

最后,电子合同平台需保障合同签署安全以及后续司法服务的提供。一般来说,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会采用区块链+时间戳等技术手段,使得签署的电子劳动合同数据上链,固化,确保数据不被篡改,与此同时,一旦引发纠纷,平台可以提供在线诉讼、在线仲裁服务,并且由公证处提供公证书、委托司法鉴定中心提供鉴定书,保全证据链,以便司法出证使用。

签订电子劳动合同的合同本身要注意

1、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企业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可以要求将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等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写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基本工资数额、绩效工资数额、计算方式、发放时间、支付方式等,都要在合同一一写清楚。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

4、劳动者应要求用人单位对购买社保的事项作出约定;对于劳动合同中的一些免责条款,要多留意;不要签空白合同。

从长远来看,电子劳动合同是大势所趋,以后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尝试并应用电子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而言,只要注意企业和自己签电子合同的平台是正规的平台即可,重点还是应该放在关注合同本身的内容之上。

使用注水简历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所得薪酬等要返还 单位有损失要赔偿

最近,南京的晚报披露了一份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针对南京高校研究生诚信状况进行的一次专业心理调查,结果表明:至少有1/4的研究生并不抵触在求职中改变自己的履历,进行造假行为,具有造假倾向。大学生的“诚信”形象遭遇前所未有的“危机”。

在世人面前,这种造假行为让造假者失去了“诚信”;而在法律面前,他们为自己挖的则是陷阱:劳动合同面临无效、到手的薪金还要吐出来、还有可能被索赔损失!而在为简历“注水”时,后者他们也许并不详知。

记者近日约见了几个正在求职的毕业生,他们谈了几种不同情况的简历造假现象。

夸大:胆儿小的也是班干部

某经贸学院应届研究生毕业生小王:现在大学生的简历哪有不做假的啊?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胆儿大的说得夸张点,胆儿小的也能给自己安个班干部、优等生的。我读本科时,做过个人网页,我就把这点“本事”说成了我当过网络团队领导。你要是实在没有过工作经历,可以写你在学校的社团经历啊,谁去调查?要说正常包装你实在不会,可以上网,网上就有专门的网站教你如何写简历。

找“枪手”:把假的变成真的

某研究生院毕业生小于:目前,毕业生学历做假的还真不多,因为一般学校的毕业证书网上都能查,是真是假,一查就查出来了。

现在做假证太简单了。但我们没必要办假证,如今假证在城里不好使,最多边远的乡镇、县城还能骗骗人。城里的学生在学历上做假,也就是找‘枪手’帮忙考个四级证书、六级证书。我就替人考过三次四级考试。

造假:从里到外都是假的

社科院刑法研究生小张:当然,也有大骗的,像前不久,自考本科生刘志刚冒充北大博士在郑州出事就是个例子,但那例子太个别。与其说刘志刚胆子太大,不如说被他骗的人责任心太差,这个骗子把整个简历都改了,学习和工作经历都是虚假的、编造的,郑州航院却把他作为高级人才招聘到该院工作。后来还是因为他对航院给他的待遇不满足才引起郑州航院调查的,这才发现刘的众多信息均为虚假情况,才向警方报案,检察机关已经以涉嫌诈骗罪对刘志刚提起公诉。

简历不实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上述求职者的行为显然是用一种欺骗方法来获取招聘单位的认同。那么,这种有所泛滥的简历注水行为,造假者又该承担什么责任呢?

北京一报社人事处负责人认为:简历造假还真没有必要。用人单位在招聘的时候,一般都会与学校联系,对简历进行核实。前不久报道的江西理工大学为在校的主要学生干部建立一份专门的学生干部档案。将学生干部档案加盖学校公章后在网上公示,从而有效地防止了毕业生假冒学生干部现象的发生,也使该校学生干部在求职就业时不再“空口无凭”,而且该份档案还将与其他档案一起进入人事档案袋进行保存。而用人单位一旦发现应聘者有造假行为,即不予录用。

现在,用人单位都强调应聘者的实际能力。在录用前,应聘者一般都要经过二到三轮的技能笔试和面试,有的甚至还有实习期。过五关斩六将的激烈竞争后,那些在简历中夸大其词、把别人经历说成自己的、找人替考证书的等水分都将随之蒸发。

百密仍有一疏,简历造假者也有可能凭借注水简历而录用。在录用后,用人单位发现其欺骗行为的,该造假者应承担哪些责任呢?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黎建飞认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简历造假者采取欺诈方式订立的劳动合同当然就无效。这对于造假者就没有任何好处了,劳动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劳动合同正在履行的,也立即终止。造假者已经在用人单位取得的工资、保险、公积金等一切酬劳等都得返还给单位,户口、档案都得退回原籍,还得赔偿单位由此造成的损失。

简历造假,不仅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还要承担劳动法上的责任。更甚者还将受到刑事制裁。刘志刚因伪造虚假简历被公诉,对于泛滥的文凭、简历造假现象,更是有着一种警示意义。(完)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九大条款,你的合同签的对吗?


小编发现很多员工发现自己和公司签订的合同文本很简单,很多条款都不清楚,事实上,这是不符合规定的,在发生纠纷的情况下,真的很难说出来。那么什么是正式的劳动合同呢?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九大条款,你的合同签的对吗?

它至少应包含九项法定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下列规定:

第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第二,劳动者姓名、地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

第三,劳动合同的期限

合同期限主要分为固定期间,无固定期间和完成某项工作的一定时期。如果是临时工作,则必须明确劳动合同。如果没有明确的截止日期,则应视为无固定期限。无论您是签署一年,两年还是三年,您都必须拥有开始和结束日期。

第四,工作内容和地点

劳动内容应反映在劳动合同中,如从事职务,具体负责的内容。工作地点也很重要。工作地点必须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否则容易引起纠纷。

例如,合同规定工作地点在北京。有一天,该单位必须将工作人员转移到深圳。员工可能不接受,因为合同已经就一个好的工作场所达成一致。该公司单方面将员工的工作地点改为雇主的违约。

第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中国有三个主要的工作时间系统:

1.第一个是标准的工作时间系统:即每天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工人保证每周至少休息1天;

2.非计划工作时间制度:即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限制,保证工人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原则;

3.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制度:即以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每日工作时间和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应基本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相同。

除实施标准工作时间系统外,还需要向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其他工作时间系统,不予批准。

第六,劳动报酬

这对每一个工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和关心的,并且报酬应该在劳动合同中清楚地写出来。明确加班费、奖金、津贴的计算基础、补贴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

第七,社会保险

国家规定,雇主必须为雇员支付社会保险,即,我们通常称之为5个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八,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

劳动保护在一般工作中不是很重要,但一些特殊行业,如有毒有害、高温高压等,从事更危险的职业,如机械、海事、航空等,尤为重要。

第九条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列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上述9点是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

那么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我们应该注意什么呢?

1.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雇主之间达成的协议,旨在建立劳动关系并澄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它与劳动合同之间存在很大差异。劳动合同必须规定对劳动者的义务。例如,有必要为劳动者支付各种保险并澄清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只是一方同意提供劳动而另一方支付报酬的形式。受劳动法管辖。

2.看看是否有明确的工作

当许多求职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他们并不注意是否有明确的工作,从而导致雇主随意更换工作。

有关人士说,有些雇主经常故意避免劳动合同中的工作条款,以便按照自己的意愿改变劳动者的地位,并无限期地扩大管理权,以便雇主可以随意改变合同内容。合同的履行。即使是刻意的殉难,劳动者也没有回应,最后只是不情愿地辞职。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大学生应该看看他们是否有明确的工作定义,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3.仔细查看劳动合同的所有条款和条件

许多专业人士在劳动合同中并不会仔细研究劳动合同的每一条款,大多数人认为仔细看合同似乎是对公司不信任的表现,他们说,合同的签订只会初步看工资、社会保险等,劳动合同是否没有规定他们不能去同侪单位,是否有培训违约金的规定,他们是否不清楚兼职工作等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除了九项法定强制性规定外,雇主和雇员还可以协商其他条款,如试用期,培训,保密,补充保险和福利等。据了解,有些雇主经常在双方订立的劳务合同文本中附上不合理的协议。如果劳动者签署并批准劳动者,那么在将来发生劳资纠纷时,劳工将处于被动地位。

签订集体劳动合同是利是弊?详解戳这里


大多数人对劳动合同的印象是劳动者与公司签订书面协议,而许多人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发现还有一种叫做集体劳动合同的协议。不少人会把劳动者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与集体劳动合同混淆,其实区分起来也不困难。今天我们就来详细讲讲什么是集体劳动合同,它与一般意义上的劳动合同又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集体劳动合同?

首先需要解释一下什么是集体劳动合同。一般来说,工作中员工与企业单独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会比较常见,而集体合同则是工会或者职工代表,代表全体职工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就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集体合同的签订程序依次是订立草案、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劳资双方代表签字、报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向全体职工公布。注意,一旦有过向全体职工公布这一环节,集体合同就签订完成了。

集体合同与一般的劳动合同存在明显的区别,集体合同是代表劳动者的工会与用人单位或其团体达成的协议,劳动合同是单个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的协议。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在订立的过程中都要遵循平等协商、意思表示一致、内容合法等基本原则,具有合同的一般属性,而且,它们又都是以调整双方当事人在劳动中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受《劳动合同法》的调整,都是《劳动合同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出现争议怎么办?

那么如果集体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出现争议怎么办呢?劳动合同以个人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一般应包括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具备法律规定的所有必备条款。集体合同以调整集体劳动合同关系为特点,其内容可能涉及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也可能只涉及劳动关系中一个或几个重要的方面,如工资、劳动时间、劳动保护等劳动者基本权益。

也就是说,集体合同的主要目的是确定一个整体上的劳动标准,而非确定具体的劳动关系。故集体合同只有在涉及整体劳动标准的问题上才具有比劳动合同更高的效力,而如果是涉及某个具体劳动关系的事项,则应当依照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准。

集体劳动合同的含义其实非常好理解,本质就是劳动者们一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书面协议。这两份合同一般不会出现内容相左的情况,如果出现了争议,一般也会以劳动合同为准。一定程度上,集体劳动合同还可以弥补一些劳动合同的不足,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所以还是可以签订的。

当下新零售发展趋势如何,未来该往哪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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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新零售?专家学者的专业解释是:新零售就是线上+线下+物流+大数据相结合的一种有别于传统零售的方式。这场以提高商业效率为目的的运动,也给消费者带来了极致的消费体验;同时,线下零售店不断整合,物流行业在资本助推下也发生了巨大的格局变化。中国经济形势改革后,未来新零售发展趋势会如何?

技术升级仍是第一驱动力

新零售的产生本身就是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日益成熟的结果,随着人工智能、AR/VR、生物识别、图像识别、机器人等技术更加成熟,应用门槛大幅降低,新技术层出不穷,部分领先的零售企业将不断应用最新的科技,提升消费者的全程体验,同时降低运营效率降低成本。5G的加速发展与应用将助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从设计、原材料采购、商品生产及加工、商品经营到结算等整个供应链生态链条的发展,实现智慧赋能。

社交新零售崛起

过去一年有个词很火,叫“私域流量”,其实社交新零售就是基于私域流量展开的,即用户靠自己的社交影响力带货卖货。对于传统企业来说,社交新零售服务不是传统生意模式的替代,而是原有模式的升级和完善;不是传统生意同质化的红海厮杀,而是一种精细化运营和高标准服务的蓝海红利。作为一种新模式、新商业、新经济,社交新零售服务是爆发力较强、盈利较快的一个成熟渠道和新机会,能够助企业快速提升品牌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场景化体验渗透产品和服务

企业产品会根据场景设计功能,强化用户体验。比如你想坚持跑步,但是常常因为各种原因半途而废。微信就开启了微信运动功能,通过记录用户步数、和好友PK等模式进行运动激励。一个单纯的跑步运动,变成了一个包含诸多场景的运动体验。企业会建立适当的服务场景打动客户。比如我们买房,如果看到的都是毛坯势必兴致大减,而看到样板房就会有“家”的感觉从而刺激购买欲望。通过场景来打动客户的购买欲望,激发消费者的共鸣,促进产品和服务的销售。

2020年,这场新零售革命已经进入第四年。对于广大品牌商而言,新零售不仅是渠道形态的变化,更重要的是影响了消费品行业的竞争力,产品和品牌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重要。尽管宏观环境发生变化,但这场以消费者数据应用为核心的变革还将滚滚向前,新零售发展趋势必然前景光明。

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注意的这几件大事!


接到录用是新的开始,但不一定是美满的开始,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以下这些常见的“陷阱”: 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那么跟着小编一起往下阅读吧!

找到工作后先别急着高兴,签劳动合同也是需要留个心眼的。有些企业为了“少吃亏多牟利”,让员工签订不符合劳动法的合同,这让许多新人失去了应有的权益保障。所以,在跟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该先掌握一些必要的劳动法知识。

一份完善的劳动合同须具备的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了这些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密协议、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下面还有几个问题是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经常要遇到的注意的:

到手的offer公司不承认了,怎么办?

招:为了让自己得到保障,求职时应当尽量要求公司发送纸质的offer,offer里最重要的内容应当包括公司名称、薪酬、入职时间等信息。如果公司没有纸质offer,可以要求公司发送电子邮件,留下白纸黑字总比开空头支票来得放心一些。记住,要求公司用公司邮箱发送offer,不要用个人邮箱,以便举证。如果公司不愿意,你可以要求公司进行电话确认offer,然后做好录音的准备,总之,留下证据很重要!

公司不肯把盖完章的劳动合同还给我,怎么办?

支招:“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没有“卖身契”,理就肯定不在你。遇到这种情况不要怕麻烦,一方面及时向HR提出申请,要求尽快拿到合同。另一方面,收集门卡、邮件、公司往来电子邮件等一系列能证明你在公司任职的资料。万一哪天老板拖欠你的工资或者不缴社保,你都没有证据拿去说理,当了免费劳动力,岂不是太冤了?

劳动合同上公司的名称与应聘时的不一样,怎么办?

前程无如果遇到应聘单位的名称和劳动合同上单位的名称不一样,一定要仔细问清楚这两个单位之间的关系,是总公司分公司的关系?还是集团隶属关系?如果完全没有关系,就吃了哑巴亏了!

公司给的薪酬和offer上说好的不一样,怎么办?

支招:

1. 出示你之前收到的邮件、电话录音等信息,进行维权;

2. 拒绝入职。如果认为这样的公司不值得你留恋,可以拒绝入职;

3. 协商争取。如果没有更好的选择,可以和公司协商,在试用期和福利问题上为自己多争取一些。

签合同时,公司要向我收押金、培训费用等,我要付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即使企业要求员工进行培训,也是由用人单位进行缴费的带薪培训。因此一旦公司要求你缴纳各种费用,说明这家公司肯定存在问题。

招聘陷阱多,求职需谨慎,最后预祝大家面试成功,。

劳动合同有哪些陷阱?这几种一定不能签


春节过后,许多求职者开始寻找新的致富方式。合法、规范的劳动合同是保障求职者合法利益的重要基础。然而,有关劳动合同的欺诈案件越来越多。因此,求职者在找工作时应该更加小心。小心合同中的陷阱,以免受骗。

劳动合同有哪些陷阱?这几种一定不能签

编辑总结了六种常见的合同陷阱,大多数求职者在遇到类似合同时必须保持警惕。

1、单方合同

合同无处不在“由甲方确定”和“按照甲方有关规定执行”等规定,忽视了乙方工人应享有的权利。 张少伟提醒说,面对这样的合同,工人在签订合同时应该保持谨慎。

2、押金合同

雇主在招聘时以各种名义向工人收取存款和抵押贷款。如果工人在合同期间离职,这笔钱将被视为不可退还的违约金。”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签订合同时,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保证金。发生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报告。

3、幕后合同

”所谓幕后合同,是指一些私营企业在制定劳动合同时不与劳动者谈判,也不向劳动者解释合同内容。张少伟称,劳动者订立合同,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裁定合同无效。

4、性命合同

“现在,一些工厂、建筑工地和其他高风险的雇主签订了越来越多的终身合同,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没有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提供劳动保护,也提出了‘工伤本身负责’等规定。”张少伟“表示,如果工人遇到这样的合同,他们绝不能签署这样的合同,也不能取笑自己的生活。

5、包身合同

为了防止人员频繁流动,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一些雇主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提出类似“3年内无工作转移到同一行业公司”的条款,并扣留劳动者的人事档案。根据有关规定,张少伟是指非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和不涉及商业秘密的工人不受此类合同约束。

6、备份合同

据了解,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人事和社会部门的检查,私下准备了两份合同。其中一份虚假合同是完全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的,但尚未执行。与工人签订的真正合同是另一份合同。针对这种情况,张少伟向广大劳动者支付了招募费:“劳动者必须收集自己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如有问题,可以作为诉讼的重要依据。

所以,在用人单位与员工办理劳动合同签署手续的时候,一定要留个心眼,员工应在用人单位填写清楚劳动合同内容、并确认与已经谈好的用工条件相一致后,再签名。

签署劳动合同时,要注意哪些隐藏的问题?


很多人在拿到offer之后,会选择在入职当天和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有专门的法律《劳动合同法》约束,因此,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这部法律,只有这样,才不会被劳动合同隐藏的问题而伤害。那么,签署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隐藏问题呢?

1

要看合同中的必备条款

以下五项条款属于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劳动者在签署劳动合同时需要一一对照,如果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劳动者可请求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知晓所在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便于争议发生时锁定诉争对象。

2、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以防止日后用人单位不合理地调岗和变更工作地点。

3、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确保自己定额内及定额外的劳动均可获得法定对价,同时拥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休息休假权利。

4、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险,防止日后在劳动报酬、休假工资、经济补偿金基数计算等方面,陷入举证不利。

5、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对已有或潜在人身危险及风险有足够的把握,以便采取应对及防护措施,同时确保知情权受保护。

2

要留心“确认通讯方式”的条款

不少企业的法务设计劳动合同时,会加入“通讯地址确认”条款。劳动者一定要留心劳动合同中关于联系方式的条款(如劳动者手机、通讯地址、邮箱、微信等),一定要确保自己填写的联系方式真实、可送达,邮箱、微信等为自己常用的账号。当出现劳资关系紧张时,很多企业会通过该条款往劳动者发送对劳动者不利且条件苛刻的《员工手册》、《企业管理制度》等内容代替当面告知和公示,让劳动者不知情之下作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从而达到合法解除劳动者等不正当目的。

3

大多数情况下,离职时可获得赔偿金

我国的立法和司法都十分注重保护劳动者权益,比起其他官司,劳动关系的官司相对便捷和维权成本低。但现实中,很多劳动者因为被企业法务“忽悠”或对法律不了解,没有意识到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甚至放弃了自己应得的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因此,如果存在以下情况之一,你可以依法争取经济补偿金:

1、企业存在拖欠工资、规章制度违或法、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或欺诈、胁迫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等侵害劳动者权利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因此辞职的;

2、企业和劳动者经磋商,双方都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依然有权要求经济补偿;

3、劳动者患病、非因工负伤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企业单方解除合同;

4、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企业与劳动者协商未能达成一致,企业单方解除合同;

5、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续签一份待遇条件相比原合同更高(或同等)的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除外);

6、企业破产、解散、被责令关闭等情况。

除了上述说到的情况外,在实际中,很多企业的签署劳动合同程序十分随意,容易触犯法律规定。因此,劳动者最好能熟读劳动法,同时在签劳动合同的时候,可以进行拍照,从而在之后进行仔细研究,但凡发现不妥,一定要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避免陷入不利境地。

同事是柠檬精,该如何相处?


职场,繁重的工作可能让你剪不断理还乱,效率也久久不见提高。其实,这都是因为你没有用对方法!小编来告诉你。感谢阅读《同事是柠檬精,该如何相处?》内容,职场资讯网小编向您推荐一些职场百态知识,要注意的问题。欢迎您的参考,希望能够帮到您。

求职锦囊君:并不是所有人都见得别人的好,何况是在利益交杂的职场中。

有这么一群柠檬精,当你发光发亮时,收到的并不是掌声与褒奖,很大的一部分可能是妒忌与他人的不爽——“肯定是靠了什么关系吧”“他就是运气好罢了”“这人怎么一点都不谦虚啊”,在面对妒忌心十分重的同事时,我们应该避免以下两点:

刻意去解释与讨好,吃力不讨好

当你遭到非议时,想及时辩解的话,锦囊君想对你说:“有些人及时沟通了也没用”,你善意的解释在柠檬精里就是负面形象的发言,只是为了你自己。这些人眼里根本不在乎真相,绝不会承认你的优秀,你的好都是酸的,除非你拿了奖金还分给他们一勺羹,可这样,值得吗?

过于显露锋芒,惹人厌烦

“为什么一群同事都看我不爽啊?”锦囊君答:除了柠檬精的因素以外,很大的一部分可能是:你的言行举止太跳了!在与同事的日常交流中,是否经常打断他人,是否过于以自我为中心,是否爱炫耀呢?如果你不能确定,不妨找个朋友,问问在他们眼里:你是不是一个过于显露锋芒的人。

如何处理同事的嫉妒心?

一次有效的沟通是解决误会的最有效率的方法,但前提是你是被“误会”的那个。如果你本就是一个爱炫耀的人,那对不起,真该被嫉妒!收起自己为人处世时的尖锐,当同事误解你时,友好的态度+诚实的坦白是最好的为人之道。(完)

作为职场背奶妈妈,该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夫教子、与世无争,是旧社会赋予传统女性的形象。可到了现代社会,更多的女性投入到各个行业中,树立起独立、坚强的职场女性形象。然而,身为女性,都难以逃避怀孕、生子。如今越来越多职场妈妈遭遇了职业危机,工作场所的边缘化。就拿背奶妈妈来举例,不公平待遇常常发生在她们身上。那么,作为职场妈妈,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呢?面对职场的不公平待遇,妈妈们应该如何保护自己?小编整理汇总如下几个经典案例,不妨和小编来具体了解下吧。

妈妈权利一:一天一小时哺乳假

【情景回放】新晋宝妈小月今年3月份休完产假重返工作岗位,因为知道员工在哺乳期每天有一小时的哺乳假,她就每天比别人晚一个小时到公司。一个星期后,人事部的领导找到她进行“批评教育”,说她天天迟到,影响其他同事的工作热情。小月解释,她那一小时休的是哺乳假。可公司表示,哺乳假已经折算到小月的产假里休完了,重新上班后就不能休哺乳假了。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九条:对有1岁以下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在每班工作时间内哺乳2次(含人工喂养),每次30分钟。多胞胎时,每多生一个婴儿,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工作时间哺乳两次,可以合并使用。单位哺乳时间和哺乳往返时间按工作时间计算。

据编辑观察,虽然法律规定哺乳期母亲每天有一个小时的哺乳假,但很多公司可能会根据业务性质的不同,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一些调整。例如,有些公司不建议母亲休哺乳假,但会给予适当补偿;有的公司按照规定早晚让妈妈回家哺乳;有的公司倾向于让妈妈下午提早一个小时下班,而不允许分两次哺乳……

小编认为,在怀孕前,准妈妈就应该向公司了解其在这方面的规定,并且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事先与公司协商好,你的哺乳假想要怎么休。只要公司不剥夺职工的合法权益,小编建议,妈妈可以尽量按照公司的规定来休,力争减少对工作的影响。协调好与公司的关系,公司也会在工作上给你多一点照顾,例如少安排出差、少安排额外工作等,于职场妈妈自己也是一件好事不是吗?

公司不愿意履行相应义务,拒绝为哺乳期员工提供哺乳假,不愿意给予相应补偿的,职场妈妈在与公司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妈妈自己吃点哑巴亏事小,影响宝宝的口粮那可是大事。

妈妈权利二:拒绝夜班/额外增加工作

【情景回放】小燕在一家公司从事化验工作。去年,小燕怀孕了,因为工作中会接触到有毒物品,她担心自己从事的工作影响到胎儿的健康,便向公司申请休假保胎,单位同意了。今年初,小燕结束产假回到公司,因为还在哺乳期,晚上还要照顾孩子,小燕希望公司不要给她安排夜班。可是公司以小燕的产假已休完,不能再有特殊待遇为由,拒绝了小燕的要求。气愤之下,只要排到夜班,小燕都拒绝上班。于是,公司单方面将小燕解聘。小燕将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审理后认为,小燕在哺乳期内,公司不得延长劳动时间,不能安排她从事夜班劳动,最终判决公司支付小燕赔偿金18000元。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条:哺乳期间,女职工所在单位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和哺乳期间的劳动禁忌劳动,不得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女工夜班。

企业不能安排哺乳期职工上夜班或增加工作量,这是有法律规定了,新妈妈可以放心维权,大胆拒绝公司的不合理安排。不过,小编认为,倘若只是偶尔一两天夜班,在不影响你的身体健康以及宝宝生活习惯的前提下,最好也能够多“体谅”一下公司,“体谅”一下同事,接受公司的安排。同时,你还可以与公司领导协商,以“补休”或者付加班费的形式对你作出补偿。而如果是长时间的夜班,或者给你增加大量的工作量,已超出你可承受的范围,你可以直接拒绝,并请求公司领导调整班次。

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哺乳期职工有权向当地劳动部门提起仲裁和诉讼,要求公司调整你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还可以就已经发生的夜班与加班时间作出适当的经济赔偿。

妈妈权利三:不得任意调岗、不得开除

【情景回放】周小姐是一家民营企业的客服部经理,去年底开始休产假,公司安排了她下面一位同事暂时接手她的工作。几个月产假休完了,周小姐重返公司上班,却被告知,客服部经理已经转由当时接手她工作的那位同事担任了,周小姐被安排担任一名普通的电话客服。在后面的工作中,公司领导又嫌周小姐每天要休哺乳假,影响公司正常运作,且不时地因孩子生病或要带孩子做身体检查而请假,常常在工作中刁难周小姐。上个月,周小姐在工作中犯了一点点小失误,领导便借机解雇了她。

《维权攻略》小编认为,准妈妈/新妈妈不希望因怀孕和生娃被公司调岗或解雇,最关键的一点是要提高自己所从事工作的不可替代性。否则,公司在一年哺乳期内不解雇你,一年后也可能借机解雇。

在产假前,准妈妈应该积极准备好工作交接事宜,把每一项与自己相关的工作细节详细记录下来,并提前一段时间与工作代理人进行交接。在产假期间,应该多与工作代理人以及上级领导沟通,关心一下他们的工作状态。这一点在你坐月子、手忙脚乱照顾孩子的时候可能觉得特别麻烦,但却是非常必要的。不要吝啬这点时间和耐心,才是以后在职场生存的长久之道。而当产假即将结束时,你就要提前收心了。可以提前半个月左右与工作代理人、同事和领导聊聊工作进度,提前做好工作重新交接的准备,这一举动其实是告诉公司领导,我已经“满血复活”,可以迅速找回原来的工作状态,我的工作可以由我自己继续跟进,不需要其他人代替我的位置。

当然了,如果你做不到这一点,或者你已经做到了,可公司还是以各种理由给你调岗,甚至要把你解雇,你就要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与公司“斗争到底”。你可以向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