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某些公司所谓的“加班文化”频频被提及,这些公司里常常会出现这样的场景:到了下班点,没人会收拾东西离开,仿佛都在观望其他人的行动,而一旦领导走了,剩下的人都会在一瞬间完成收拾、打卡、下班的动作,让人不禁怀疑之前留在公司是真的在干活吗?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披着公司文化皮的道德绑架吧。
那么在团队中如果同事真的有事在加班,自己却踩点下班的人有错吗?对此,发起了相关调查,结果如下:66%的人选择了“没错,没理由不走”;9%的人选择了“有错,没有团队意识”;25%的人犹豫不决,选择了“不好说,有点纠结”。他们到底是怎么想的呢?一起来看看吧。
效率高还有错?!
“只要完成了自己的工作,效率高准时下班为什么不可以呢?”
错是没有的,帮不帮主要看情分和利益点
“论对错肯定是没错的。帮是情分,不帮是本分。如果同事加班是必要的,不是因为他的能力和态度问题,帮他的话,对自己以后的工作是有利的。”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1.工作量太大;2.能力问题;3.工作效率问题,若是前面2个如遇紧急任务,可以帮助同事,毕竟你也会遇到的。”
“看这个事情的严重程度,和你负责部分对团队的影响程度决定。”
看同事加班的锅是不是在你身上
“效率高,完成了自己的工作不影响他人就没错,但如果自己没完成影响同事加班那就有错。”
没有对错,看公司传统
“这个不能说谁对谁错,工作是没有干完一说的,只能看公司的管理体系与公司的传统习惯。”
对错全看站在哪个角度(趣祝福 Www.Zfw152.coM)
“站在自己的角度来说是没有错的,因为到下班了可以离开了,所以是没错的;站在同事的角度来说不能说明是错误的,只能说没有团队精神,过于自私自利了;站在企业的角度来说,不适合在此企业上班,影响企业管理。”
还有位网友真心实意地表达:“我感谢那些按时下班的人。”
对此,你怎么看呢?如果是你,会怎么做呢?欢迎在评论区里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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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都在加班,你还敢踩点下班?
职场百态频道整理了各种职场技巧,各种职场故事。感谢阅读《同事都在加班,你还敢踩点下班?》内容,职场资讯网小编向您推荐一些职场百态知识,要注意的问题。欢迎您的参考,希望能够帮到您。
近期,“长期加班易脑残”的话题在微博上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根据的调查数据显示,有63%的的受访者会因为同事都在加班而自己被迫“随波逐流”与同事或老板一起加班。
在一个加班盛行的环境中,想要不加班都难。同事都在加班,无论如何也要“秀”一下自己的敬业精神,于是,一批又一批人前仆后继地投入到加班大军中。
1.作为新人,“被加班”有些无奈
根据某第三方教育调查机构发布的一则调查数据显示,接受调查的应届生平均每周加班8个小时。新人经常加班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他们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去了解工作、适应工作,他们白天从团队或者老员工那里学习了很多岗位上的知识经验,下班后正好去消化记忆;第二,作为新人,至少要在工作上表现得积极一些,领导、前辈都在加班,自己就算没事也要多呆一会,与团队共进退。网友“Jesssi”说:“刚毕业那会我在一家只有10个人的小公司上班。每到下班的时候我发现同事都没有任何行动,他们每天都要加班到晚上10点以后。作为一个新人,我无语又无奈,只能和他们一起陪着老板熬时间。可怜我每天晚上都得疯狂地追赶我的末班车,有时都未必能搭上!”
2.加班是一种企业文化,员工别无选择
提起加班,很多人都会说这与企业文化有关。比如在一些日韩企业,加班是免不了的,老板也愿意看到员工在下班之后仍然埋头工作。网友“海边的中产”说:“不管是白天不工作下班瞎忙活,还是下班后真的有事要做,你要想在日韩企业取得晋升,请务必努力加班。当然,这些企业支付的加班费也比较可观。”
除了日韩企业拥有这种加班的风气外,在国内的一些民营企业中,“下班后老板不走下属不得离开”也是大家默认的潜规则。如果碰上老板是个工作狂,那下属只能“舍命陪君子”了。
BBS正在讨论:
你的加班效率高吗?加班加多了会变笨?
同事选择加班,你敢不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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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反感加班吗?你对加班怎么看?相信很多求职者找工作的时候都会遇到类似的问题。最近,有一位网友声称自己在试用期内被辞退,其原因居然是因为被同事要求留下加班时,他表现出了不开心。加班一直是这两年的一个热门话题。加班有没有补助?加班到底有没有工作效率?各行各业的职场人都有自己的看法。关于“同事留下加班,你加不加?”的话题,本文整理了两方面观点。
同事加班你该不该加班?——该加!
观点1:同事加班你不加,面子上过不去
网友观点: 都是坐在同一个办公室里做事情,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今天下班早走了,真的很难说别人在背后会说你什么坏话。哪怕在办公室里耗着也比直接走了好点。你今天自顾自走了,可能第二天“没有团队精神”的帽子就要扣在你头上了。还是谨慎一点比较好,千万别得罪人。
观点2:给饭吃还给加班费的话,干嘛不加班?
网友观点:我觉得如果老板包吃饭还给加班费的话,加个班其实也是可以接受的 。虽然你失去了一部分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但其实企业还是为你付出的时间买单了。最亏的就是时间花下去了,不仅没学到东西,还没得到应有的报酬,收获的仅仅是无意义加班。
观点3:回家没空调还要花电费,在公司全省了!
网友观点: 现在的年轻人好多都是空巢青年,自己一个人租房,两点一线还单身。那么早回去也没有意义啊,还不如在公司吹吹空调摸摸鱼,还能让老板觉得自己很努力。
同事加班你该不该加班?——不加!
观点1:自己事情做不完留下来加班干嘛拖别人下水
网友观点: 加班不就是事情没做完吗?自己的事情自己效率低做不完,干嘛要别人和你陪跑?职场又不是互相帮助的幼儿园。我帮你做事,你的工资能发给我吗?
观点2:没有加班费,要加班我也回去加
网友观点:都已经互联网时代了,有什么事情不能在家里解决?回家做事就不是做事了吗?你让离家远的人怎么办?一加班就得打车,公司给报销吗?有这个报销的钱,还不如让我早点回去干活加工资来得实在。
其实加不加班完全要看所处企业的企业文化。如果企业平时不提倡加班,偶尔有需要跟进的case,那么加班也无可厚非。但如果企业或工作性质中带有加班文化。那么你就应该权衡一下得失了。身为职场人,有时加班也是工作中在所难免的,更何况,别人都在加班,作为新人配合一下工作也不能算是苛刻。在试用期中表现出厌恶加班,把担子一扔就走人了,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会令共事者反感。但是如果真的对加班很“感冒”,可以在入职之前询问加班的频率以及加班后的补偿,在确认和自己的理念相符之后再决定入职也不迟。
同事都在加班,你还敢准时下班吗?
20xx年的6月和7月成了IT业界的“黑色死亡”之月,从6月末到7月初, IT业界的三位精英先后辞世。近年来,IT从业者过劳死的消息屡见报端,职场人的个人健康问题一次次被提起,然而类似的悲剧总在不断地上演。生活成本高涨,职场竞争激烈,许多白领长期处于高压力、超负荷的工作状态中,身处亚健康的状态,游走在疾病的边缘。或出于压力所迫、或因为自身发展的需要,对于他们来说加班已成为家常便饭,通宵达旦地加班也是常有的事情。据的一项调查数据显示,有30%的受访者表示自己会经常延迟下班时间,而在工作日天天加班的受访者的比例则达到了18%。
如果同事频繁加班,唯独你踩着点准时下班,你会不会担心自己成为团队中的异类?你会不会担心自己准点下班会给老板落下工作不努力、做事不积极的印象?针对这一问题,论坛发起了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参与调查的网友中有63%的人表示同事加班会让自己很有压力,受环境影响不得不“随波逐流”;也有网友则誓不加班,到点走人。
走自己的路,让爱加班的人在公司“疯狂”去吧
不管别人做出何种选择,有些人心里总是很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不仅如此他们还能一如既往地坚持着自己的追求。
1)工作不是生活的全部,业余时间要给家人和朋友
持有这种想法的人多是已婚人士或者正处于恋爱当中的员工。对于他们而言工作只是生活的一个方面,他们扮演着更多的社会角色,不仅是员工,也是恋人、丈夫、妻子、爸爸、妈妈,所以他们需要在工作和非工作之间找到平衡点,自由支配自己的非工作时间。这一人群所要承担的责任不仅仅是把工作做好,还有基于一个家庭成员的责任。在完成工作的前提下,他们不会盲从别人一起加班,除非是因为任务紧急而逼不得已且支付加班报酬。但即使如此,他们心底或许也并不乐意加班。
2)上班时集中精力,下班后放松娱乐,生活要张弛有道
除了上面所说的“顾家一族”外,还有一部分职场人也坚持将准时下班进行到底。网友“飞鱼”发帖说:“我才不愿做工作狂呢!那些上班8小时做不完工作,还需要加班的人应该反思。能按时完成任务,何必要假惺惺地装着加班,拿非工作时间讨上司欢心呢?”这位网友的说法倒也实在,一天24小时,每个时间段都有我们该做的事情,上班时就应该提高8小时内的工作效率;下班后多一点放松和娱乐,消除一天的疲惫,这样才能让自己在第二天精力十足。论坛网友“熊少少”对此打趣道:“谁爱加班谁加去,姐还要准时回家炒菜呢!”
3)老板只在规定时间内要结果,是否加班是自己的事
如果能遇上比较开明且懂得管理的老板,那员工就可以自主选择是否要加班。网友“维权之路”说:“就算我在上班时间到阳台上休息,老板也不会觉得我是在耽误工作。因为他立下一条不成文的规矩,无论下属是今天干活还是明天干活,只要能把握好时间节点,保证工作的完成质量,到了时间节点出成果就可以。如果是因为下属的个人原因,没有按时完成他布置的任务,从而拖了团队的后退,那下属自然要承担相应的后果。我们老板的观点是:只要到点出成果就行!”
人在屋檐下,还是低头跟大家一起加班吧
在一个加班盛行的环境中,想要不加班都难。同事都在加班,无论如何也要“秀”一下自己的敬业精神,于是,一批又一批人前仆后继地投入到加班大军中。
1)作为新人,“被加班”有些无奈
根据某第三方教育调查机构发布的一则调查数据显示,接受调查的应届生平均每周加班8个小时。新人经常加班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他们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去了解工作、适应工作,他们白天从团队或者老员工那里学习了很多岗位上的知识经验,下班后正好去消化记忆;第二,作为新人,至少要在工作上表现得积极一些,领导、前辈都在加班,自己就算没事也要多呆一会,与团队共进退。网友“Jesssi”说:“刚毕业那会我在一家只有10个人的小公司上班。每到下班的时候我发现同事都没有任何行动,他们每天都要加班到晚上10点以后。作为一个新人,我无语又无奈,只能和他们一起陪着老板熬时间。可怜我每天晚上都得疯狂地追赶我的末班车,有时都未必能搭上!”
2)加班是一种企业文化,员工别无选择
提起加班,很多人都会说这与企业文化有关。比如在一些日韩企业,加班是免不了的,老板也愿意看到员工在下班之后仍然埋头工作。网友“海边的中产”说:“不管是白天不工作下班瞎忙活,还是下班后真的有事要做,你要想在日韩企业取得晋升,请务必努力加班。当然,这些企业支付的加班费也比较可观。”
除了日韩企业拥有这种加班的风气外,在国内的一些民营企业中,“下班后老板不走下属不得离开”也是大家默认的潜规则。如果碰上老板是个工作狂,那下属只能“舍命陪君子”了。
有一种加班是无偿的,也是自愿的
不加班的人理直气壮,加班的人也未必都是委曲求全。对于部分职场人来说,自己选择主动加班,并不受任何人的行为影响。
1)光棍一个,不加班干啥呢?
不得不承认,公司里那些下班后依然埋头苦干的奋斗者很多都是单身,而且多是单身的异地工作者。他们在异地一没亲人,二没朋友,对于他们而言,下班后回家似乎要比在公司加班更无聊。单身的异地工作者下班后留在公司,如果任务重就忙工作,任务轻就上上网、聊聊天,甚至有些公司还允许他们打游戏,而公司里的网速肯定要比合租房里的快。到了夏天,他们还能在公司里吹上免费的空调,早出晚归也成了他们夏天的省电秘籍,对于异地工作者来说,这也是节省开支的一种方法。最关键的是,这样积极主动地加班恰好也迎合了某些老板的心理期望——那就是让下属无私地奉献尽可能多的时间与精力给工作。网友“winly52066”在论坛上表示:“我的新工作需要我经常加班,一般我要加到晚上10点,而且没有加班费。但我表示毫无压力,要加班就加呗,反正我光棍一个,回去以后闲着也是闲着!”
2)晚上工作,我的效率高
有的人上午头脑清醒、精力充沛,工作效率高,一到下午就无精打采、昏昏欲睡,工作效率低;而有的人天生就是“夜行侠”,晚上生命力极其旺盛,奇思妙想涌上心头。如果条件允许,他们会选择把重要的工作留到晚上来做。网友“小梁”说:“我的生物钟是颠倒的:在白天我总是提不起精神,一到晚上却异常兴奋。对于要设计的作品,白天的我绞尽脑汁也不见成果,晚上的我总是灵光乍现。看来我就是加班的命了。”
3)加班学习,让自己不再落后
加班并非是总一件苦大仇深的事情,加班虽然还是为了工作,可收获毕竟是自己的。网友“茹拉”说:“公司定期会有一些培训课程,一般会安排在下班后或者是周六、周日。如果遇上感兴趣的课程我一定会参加,哪怕是推掉一些朋友聚会、家庭出游计划。”加班的人未必都是赶工,主动加班的人也不一定就是呆在公司里期望让老板看见。在这个竞争越来越激烈的时代,不思进取就是逆水行舟,加班学习是为了让自己能立足于职场不至于落后。
加班小贴士:
1)即使完成了任务,偶尔也需要和大家共进退
如果你完成了当天的工作,准点下班那也是理所当然的。不过身在集体中,我们也不能总是这样“鹤立鸡群”。在绝大多数同事都在加班忙于追赶进度的时候,高效率的你偶尔能留下来分享一下自己的经验心得,帮助同事早一点结束加班,这也是一件对团队、对自己有益的事情。因为你的分享不仅可以增加你在团队中的威信,也能加快整个团队的前进步伐。
2)遇到突发事件,最好能主动和领导一起加班
在工作中难免会遇到一些突发事件或者突发的任务需要团队去处理,这种情况下加班就在所难免。我们会发现在团队中有的人会觉得事不关已,该下班就下班,当然这样做本没有错,不过领导可能会看在眼里;而有的人即使领导没有给他安排工作,他也会留下来跟团队一起加班。如果你能在危难的时刻与团队并肩作战,当然会得到更多的机会,尤其是晋升的机会。
3)踩着点下班不可取,每天多留一点时间给工作
每一个有远见的领导都不希望他的下属每天因为加班而精疲力尽,因为这样会影响正常的工作效率,但是不少领导也并不愿意看到他的下属在下班前5分钟就开始收拾好东西等着下班,或者刚到下班时间就闪人。每天下班晚走5—10分钟,等大家都有动作后再行动还是有必要的。当然你也可以借用这一段时间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例如:小结一天的工作,重排工作任务的优先次序,这样不但会降低意外加班的机率,而且还会让自己第二天的工作更有效率,告别那种越是到下班时间越是下不了班的困境。让领导看到你的工作效率,还让他发现你的井井有条,这样的好员工,领导会不惦记着吗?
无论你是主动加班还是被动加班,在保证个人身体健康的前提下,请让你的加班对公司也对自己更有价值(完)。
按点打卡下班,我错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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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的朋友小Z说他被领导批评了,因为他最近都准点打卡下班,领导说自己还没下班,小Z就先走了,太”不懂事”了。
小Z觉得很委屈,说好的8小时工作时间,自己又没早退,怎么就错了。而且自己每天早上提前半小时到办公室也没得到嘉奖啊。凭什么早到没奖励,按点下班就要被批评,有罚没奖,这个制度不公平。
只说8小时工作制这个制度,按点下班当然没有错,我们也坚决反对那些以各种名目让员工无理由加班的做法。但是任何制度在实施的过程中都会遇到或多或少的问题,我们要全面分析。
1下班晚走是弥补老板的不平衡心理人不可能8个小时一直处在工作状态,偶然休息放松一下也合理,所以只算工作时间的话,按点下班其实是不够8小时的。从老板的心理出发,当然希望员工的工作时间越久越好,特别是工作时间还不够8小时的时候,人性自私利己的那一面就暴露出来了:“我出钱雇佣你来工作,你时间都没待够,太不像话了”。老板自然心理不平衡。
这时候通过早上早到一点,下班晚走一点来弥补工作期间的休息,也是弥补老板心理的不平衡。
说到这里,有人就说了虽然我工作期间不可能一直集中精力保持8小时都完全投入工作,但是我付出的时间和通勤成本、在家吃饭和在公司吃饭的差价成本、面对不喜欢的环境领导同事的情绪成本等都是付出啊,这些老板也没给我补偿啊。完全可以抵消工作间隙的休息。
但是账不是这样算的,你有你的成本,老板也有自己的账目。我们更应该本着解决问题的目的,看待这个问题。
28小时工作制度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司的业务线越来越广泛,分工越来越细,需要配合的部门就多了起来,为了保证沟通效率,大家固定在一个统一的时间一起上下班,才不会出现找需要配合的同事找不到的局面,工作效率也才会提高。
之前工人们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精力和体力到达极限,工作期间当然是能休息就休息,能偷懒就偷懒,大家的休息时间不一样,集中精力工作的时间也不一样,配合度不高,生产效率低下,生产出的产品质量不合格,资本家发现通过调整工人的工作时间和待遇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生成效率。
最早引进8小时工作制度的是福特汽车公司。1914年,福特公司不仅将标准的工作时长改为8小时,并且将工人们的薪资翻了一番。让许多公司吃惊的是,随着工作小时数减少,同样的工人,他们的生产力却大幅度地提高了。而福特公司的利润率也在两年间得到巨幅的增长。这就促使其他公司也采用这种更短的八小时工作制作为员工的工作标准。
3下班晚走不是选择题8小时工作制本来的目标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但是如果演变成一个要不要晚走的选择题,就失去了本来的意义。如果工作确实做完了,我相信按点下班老板也不会说什么。
相反,相同的工作量还要加班的员工,工作效率也高不到哪里去。时间久了老板自然知道谁在摸鱼,谁在认真工作。大可不必为了一时的偏见,也成为一个“磨洋工“的人。
那些强制员工工作做完了也不要留下来刷手机凑时间的老板,估计也经营不了什么好公司,建议你好好考虑下去留问题。
但是如果仅仅是为了按点下班而下班,而受到领导批评的话,我觉得问题还是要从自身找,可能真的你工作都没做完;或者偶尔一次领导找你有事;全部门都在赶一个项目,就你不配合等。
把8小时工作制当成一种武器,陷入被害妄想的境地,就真的不懂事了。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我们既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要保证作为员工对公司和老板履行了义务,不能只要求权力,而罔顾义务。
当然了作为老板,要想企业长久发展下去,也肯定要在员工的权力和义务之间多方位考量,保证员工在可接受的范围为公司卖力工作。我们遇到问题一定要全面分析,不要只看片面之词做判断,这样很容易做出错误的决定。
职场思考:员工踩点上下班,到底对不对?
职场,繁重的工作可能让你剪不断理还乱,效率也久久不见提高。其实,这都是因为你没有用对方法!小编来告诉你。感谢阅读《职场思考:员工踩点上下班,到底对不对?》内容,职场资讯网小编向您推荐一些职场百态知识,要注意的问题。欢迎您的参考,希望能够帮到您。
上班前到办公室,这是符合公司规定的,但提前多长时间到办公室,体现的是你的职场修养和自律能力。踩点上班,这是很多职场人的习惯。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到公司,不早到,也不迟到,既不违反公司规定,又能保障自己权益。然而,很多老板对于这种现象却很反感,甚至觉得这种员工没有责任心。
前段时间有个朋友跟小编哭诉说,他们公司的HR找她谈话了。HR说她最近一两月都是踩着点上下班,领导反馈说是不是工作不饱和?虽然她明确的表示,自己是在工作完成的前提下才下班的。
但是,她觉得公司似乎是有辞退她的意思。领导不待见,她都想主动辞职。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办呢?今天小编就通过这篇文章为大家带来解读。
1、员工踩点上班,到底对不对?
员工踩点上班真的有错吗?真的是因为工作不饱和?真的是因为态度不端正?
许多职场人对踩点上班,都有自己明确的看法。例如:
上下班踩点又不犯法,工作都完成了,为什么不能踩点上下班呢?
公司都是卡着点发工资,为什么我们不能卡着点上班?
公司只是个工作的地方,付的钱,就是买了那一天里的几个小时,多一分钟我都不想给。
公司想要员工早点来上班,为什么不写到劳动合同里?为什么不调整薪资给员工平等的待遇呢?
……
也许大家还有很多观点要吐槽,就是想告诉企业,踩点上班并没有违反公司规定。
是的,没毛病。
踩点上班本来就没有对错之分。
举个例子来说:
如果你是做销售岗位的,你需要拿业绩提成,不在乎底薪考核。卡点上班于你而言,本就不是个问题。
如果你是做办公室固定岗位的,必须要靠基本薪资生活。那么对于你来说,经常卡点上班对于升职加薪肯定会有影响。
因为你的领导,会觉得你工作积极性不高,上进心不足。
说白了,在职场中,哪个领导不喜欢勤快的人呢?所以,卡点上班没有对错。
职场中,态度有时候比能力更重要,如何取舍,都在于自己选择。
2、员工踩点上班,企业是否该反思?
如果一个公司上到总经理,下到基层员工都是卡点上下班。
到底有问题的是员工还是企业?
是员工都没有积极性还是企业没有合理的激励机制?
对于公司来说,如果有很多员工都是踩点上班,就应该好好反思和调查原因。
①了解员工踩点上班的背后原因
如果是态度问题,那就是人的问题。如果是其他问题,就应该帮助员工提升或者解决。
②公司的领导,更不应该让员工有心理压力。
如果说一个公司的文化是,领导还没下班,所以员工就不能下班。
那只能说,这种文化是畸形的。
公司的领导,更应该培养员工形成高工作效率,高工作能力的习惯。
而不是下班后两眼巴巴的等着领导下班,自己才敢走。
③踩点上班被HR警告,是否要辞职?
不要主动离职,可以利用工作成果向领导澄清。
职场人在28岁前,并不十分看重跳槽频次。但是30岁以后跳槽频次将直接影响未来的职业发展和规划。
不要因为上下班打卡问题,就轻易放弃工作机会。工作完成,成果出色,这难道不是更高效吗?
尊重和学习公司的文化是难能可贵的经历,职场人更应该珍惜。
用实际行动向领导证明,工作中及时跟领导沟通,让领导清楚你的工作成果。
写在最后:员工上班踩点没有对错之分,更不存在违规违纪。
但是,对于职场人来说,经常踩点上下班,可能是对这份工作的兴趣度不高,没有想要努力奋斗的心情,没有较强的自我驱动力,这时候也应该重新审视下自己的职业规划。
职场中,最好的方式就是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工作。
加班猛,但公司氛围不错,该离职吗?
这其实要看现阶段的你对于工作真正看中的要素是什么。
1.如果你最在意的是个人时间,不喜欢加班,显然这个工作不符合你的需求。
2.如果你最在意的是薪资待遇,那么衡量一下目前的薪资是否令你感到满意。这里的薪资不单指金额数字,而是要看工作时间和付出精力等与薪资数量的比值,简单来说可以认为是“时薪”。
3.如果你最在意的是人际关系,显然这个工作能满足你的期望,但如果加班情况致使你身体状况变差或是不可忍受,那么也要学会及时止损,身体是一切的本钱。
4.如果你最在意的是发展前景,请评估下这个公司平台的上升空间是否真实存在,当前的状况是否会在将来有所改善,假如变本加厉,你又是否能继续下去?
5.最后,试想下,如果当下你选择跳槽,是否能获得更好的机会,而不是重蹈覆辙?如果需要转换职业跑道才能实现,自己又是否有了一个比较明确的方向?(完)
加班费是按合同工资算的吗?
最近小编在网络上发现了这样一个问题:加班费是按合同工资算的吗?小编带着大家看一下以下面案例吧!
一网友的困惑:
国庆节的4—6号公司安排了加班,拿到加班工资时发现是按每天合同工资的100%计算的。我的实际工资和合同上的工资不一致,合同上的工资是800元/月,实发的工资要高一点。
请问:这样的加班应该按实发工资计算呢还是按合同工资计算?还是按100%补发加班工资合法吗?劳动法不是说按200%计发吗?
专家答复: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你可以注意一下,规定中的计算依据是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
《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解释说:“《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所称“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系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这样看来,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计算加班费并无不当。
不过,这样的计算方式确实也存在问题。假使员工的工资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得到了多次加薪,就会使得计算加班费的依据出现失真。此外,对于主要以业务量计算薪资的员工来说,只把底薪拿来计算加班费,似乎也不太公平。所以一些地方劳动部门对此有一些更细致的规定,如《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中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所以,按照你当地的规定也许还有不同的计算结果。
国庆4—6号加班,加班费应该按照200%的标准计算,除非你是综合工时制。综合工时制是以季度等单位综合考察加班超时问题的,所以不存在休息日加班,这一点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也得到确认:“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即150%的标准)。”总之,按照100%计算肯定是错的。
每日一问:加班有意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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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问:加班有意义吗?如果你的回答是没有,那求职锦囊就来为您一一列出3种有意义的加班来:
加班意义1:在当前环境下,为了保住饭碗……
许多加班好像都在走表演。说是加班,但员工的工作明明已完成,而要加的班,只是人在工位上,装作还在很认真地干活。
如果不加班:相信看过日剧的小伙伴、在日企上班的对这套加班法非常熟悉了。身为员工,拒绝走这套表演化的加班流程,会带来什么影响?这位员工会成为领导眼中的“一颗刺钉”;再衍生点说,会被同事们视为“不敢结交的职场勇士”,遭受排挤。
加班意义2:为了干饭!干饭!
据锦囊君了解,有些公司会开放“免费而又丰富的晚餐”,但要享用却有个前提:加那么一会儿班,加到吃饭的那个点。
分享一个网友的故事:“北飘一个,无对象。与其回家点外卖,不如在公司蹲一会儿,吃个晚饭,不但免费,且阿姨手艺真的好,我肚子上这一小坨的财富就是证明。”
网友诉说:一顿好吃管饱的晚饭,在外面怎么着也要花上20—40元;如果回家没什么事儿,不如在公司吃个饭,一个人在外打拼,能省就省吧。
加班意义3:我的加班是有回报的
锦囊君在码这段字的时候,简直生气!这年头,怎么还有人加班会有“回报”呢!
网友:“我们的加班是有1.5倍工资/时的。虽然工作量并不小,但并不是想加就能加,每日在正常7.5小时的工作时间内,往往足够将事情做完,除非遇到了业务旺季。”
然而以上例子只是对于个人,有些人的加班,更多的是疲倦:
本人女,26岁,曾入职于某知名互联网公司,如今已跳槽——为了下班后能看到夕阳:
之前的那家企业,他们的食堂很大,好像就是为了员工能在那儿解决一日三餐而建造的;无论是夏季还是冬季,我下班后,天总是黑的。后来,我跳槽到了一家国有企业,福利很好,饭是免费的,下班后能看到夕阳,我很满足。
那“加班的意义是什么?”锦囊君的答复:1.完成工作指标——对于一些行业而言,不加班真的完不成当日的工作;2.表演化的加班——是职场中真实存在且被需要的剧本;3.身为打工人——加班就是为了生活。(完)
到底怎样算加班?下班一小时内算吗?
最近小编在网络上看到有一网友越到这样的困惑,下班后一小时内算不算加班?那么就跟着小编一起看一下该网友的困惑与专家的解答吧!
网友小芳的困惑:
我于05年6月进入现在的这家公司,由于去年事务繁忙,很多工作都是利用加班时间完成的。公司规定,6点下班以后到7点的这段时间不算加班。就按这样的方法统计,我去年也有200余小时的加班(都有加班单,且上级主管签字),公司规定当年年假应该在当年休完,休不完可以写申请,批准后可以延期。我年初写了申请,也得到批准,延到今年六月底。我想问的是,如果我现在离职了,公司是否应该将我的加班时间以每天八小时计算我的加班工资,如果应该,是否是工资总额的100%呢?目前我的薪资构成是:75%基本工资 25%绩效工资。盼专家指点,谢谢。
专家答复:
公司的任何规章制度应该在法律所允许的框架内制定。法律允许自由发挥的部分,公司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建章立制,法律已定死的部分,就算公司制定了不一样的规章制度,也不免被法律视为无效。加班的确认和报酬支付方法就属于后者。
加班(包括加点)是工作日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或在非工作日工作。法律法规覆盖了一切工作时间之外的额外劳动,而不允许有例外。你所在的公司自行制定了例外标准,即工作日晚6点至7点这段时间加班不视为加班,不发加班工资。这是违背法律法规的,这样的例外标准也是无效的。
令我奇怪的是,你所在的公司一方面认为这样的加班不属于加班,但又给你发加班单,其目的真是让人费解。因为如果没有加班单,你手头没有加班证据,说实话,维护自己的权益是有难度的。但是公司加班单都给你了,等于把证据都送到了你的手上,非常有利于你维权。
索要加班费,在职离职都可以索要。但是要注意劳动仲裁时效。所谓时效是指劳动仲裁只处理一定时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再往前就不受理了。这一时期现在规定是60天。所以,你虽然手上有一叠加班单,但3个月前(按发工资日为争议发生之日算)加的班再要索要加班费恐怕有点困难了。
至于加班费计算基数,一般按照双方劳动合同上约定的金额计算,如果有薪资调整,则视为双方就劳动合同条款变更达成一致,按调整后的计算。现在普遍存在业务提成,由于其不稳定,所以不计算入内。你说的绩效工资,显然是数额稳定的,所以应计算入内。
你提到的年假,由于国家对此没有离职如何处理的规定,所以视公司的规章制度而定,如果公司规定可以折现,那对你来说就是个好消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