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毕业后面临的第一件事情肯定就是面试求职了,那么相应的求职技巧就很重要。感谢阅读《就业中的这几大陷阱,准毕业生一定要知道》内容,职场资讯网小编向您推荐一些求职技巧知识,希望能够帮到您。
一年一度的毕业季又到了,很多的毕业生离开校园,开始走上社会,马上面临的就是就业的问题。而毕业生有时候因为急于想找到工作,而且自身又没有多少社会阅历和经验,往往很容易陷入一些就业陷阱中而不自知。当发现自己受骗上当的时候,可能是又气又急,可又无可奈何。那么,到底有哪些准毕业生应该知道的就业陷阱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就业中的这几大陷阱,准毕业生一定要知道
陷阱一:传销漩涡ZC530.CoM
很多传销不法分子会利用毕业生社会经验不足,而且又急于找工作的思想,特别是有一些毕业生总是眼高手低,首先想的不是踏实找一份实实在在的工作去学习和融入职场,而总是想着一夜暴富。天下哪有这样掉馅饼的事。而传销不法分子就利用了毕业生的这些心理,通过高薪,快速致富等骗人的话忽悠毕业生上了贼船。当毕业生恍然大悟的时候,却为时已晚。
陷阱二:虚假职位
有的企业会把职位的信息说的比较模糊,但是总是以高薪,高业绩抽成来诱惑毕业生。一旦毕业生选择了这个职位,发现原来跟企业说的工作内容完全不同,而是让毕业生去陪酒,收账等各种更本专业无关的工作内容。所以,毕业生一定要在岗位咨询的时候问清楚,不要不好意思,问清楚了,自己才知道到底是做什么事情,不会被人轻易忽悠,特别是不要所以就被高薪诱惑。
陷阱三:免费劳动力
有些公司总是在招聘的名义,使毕业生的方案设计,创意方案,策划方案等,称他们看到毕业生的能力,并根据业务需求计划的毕业生,基本那么我们不跟进。事实上,这是该公司使用免费的毕业生,不是真的想录用你。
陷阱四:电商刷单
这种陷阱其实我们不是一个毕业生会遇到,就是中国社会对于很多人都会遇到。有时候看那些企业招聘管理信息写的工作主要内容进行非常具有简单,然后又说在家都可以通过轻松赚钱,有些大学毕业生看到很多这样一种轻松又好赚钱的事,很容易心动。而一旦你去应聘,还会让你交保证金,然后告诉你帮助刷单后,会返佣金,返保证金。可是当你按对方公司要求方面做了研究一些单子后,不但佣金没有,连保证金都被骗走了。
陷阱五:试用期陷阱
这也是毕业生要注意的。 试用期应该是很多企业都会有的.. 所以很多毕业生认为这是正常的。 然而,也有一些企业专门研究这一差距,告诉毕业生试用期工资相对较低,而毕业生由于缺乏经验,对劳动法的理解不是很好,认为是正常的。 和业务等你的试用期即将来临,找各种理由辞退你.. 这意味着生意花了你三个月的时间,价格很低。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工作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因此,毕业生必须记住,试用期应该签字,不要被他人低价使用三个月。
陷阱六:实习先交钱
有的单位或者中介机构会对毕业生说,先按实习来考察工作能力,然后要求毕业生先要交一些所谓的押金,登记费,资料费等等费用。而一旦你缴费了,单位或者中介机构会安排你去工作,但是总是会找各种理由把你辞退,这样他们既赚钱,又不用给你钱。
各位准毕业生,就业是人生大事,对于职业生涯的发展也是非常重要的。特别走出校门后第一份工作,这个关系到你以后的职业发展。但是,不能因为为了尽快工作就胡乱找工作,一定要给自己多提个醒,不要总想着天上掉馅饼的事,要学会踏实的工作,认真的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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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中的那些骗局陷阱,你知道几个?
不论是高校毕业生还是入职工作经验丰富的求职者,都可能会碰到套路深的面试骗局。希望接下来的分享能对各位求职者有一定的帮助。
从应聘到面试
陷阱一:收费名目花样多
如今求职者在海量的招聘信息前“天女散花”,但真正有回音的却不多。广种薄收令人心烦,一时接到面试电话就容易让人失去警觉。当求职者跑到用人单位面试,有时会遇到单位收取“档案费”、“押金”、“光盘费”、“体检费”等等收费要求,这些费用还不便宜,大多成百上千,单位还头头是道:我们招人需要成本。
国家劳动力市场有管理规定:不允许招聘单位收取任何押金或是其他类似的费用。一家单位真正有招聘需求时,怎么会设置收费这样的门槛?所以遇见面试拉起收费大旗的单位一定要坚决说“不”,因为这种费用的背后几乎百分百是骗局!
陷阱二:假招聘,真推销
给你一份产品,要求你在一周内尽力推销,并以此作为考核应聘者的测试。《水煮三国》中给大家讲过这样一个故事。最近,这种考察模式似乎从“超女”类活动中得到了真人体验式的启发,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一些正规企业的招聘题板之上。不花一分钱,就能既简单地找到销售高手,又能解决当前业绩问题,可谓一箭双鵰。更令人疑惑的是,似乎没有法规明确这样的行为合法与否。可是仔细琢磨会发现,这样的招聘方式无法防止作弊,缺乏公平性。如果招聘单位无法坚持一个相对公平的选拔模式,其动机就非常值得怀疑,他是否在暗示求职者自己买下产品以换取就业机会呢?这样的企业怎能值得托付自己的职业生涯?
陷阱三:个人信息要保护
面试时需要提供个人身份信息以及身份证件是司空见惯的。可是部分不自觉的单位索取的信息未免过于详细,诸如家庭成员、居住条件、收入水平等等,很多私人信息令求职者踌躇不已,到底填还是不填?更有甚者,尚未面试,不少单位已拿起别人的身份证复印,说要留档。可是,身份证复印件结合求职者填写的信息,真不敢想象一旦招聘单位有恶意的话,求职者会多出多少自己根本不知道的信用卡、手机号。
签订劳动合同不可马虎
陷阱一:先做后签少保障
目前很多用人单位都做不到先签合同后上班,这是现状的无奈。但是有些单位里好几个月的求职者还没有签合同,这是值得警惕的。特别是对于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大学生来说,毕业后必须再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否则就业协议书中的条款无法适时终止效力,在违约金等方面会给应届生造成很多不便。
为了防止单位故意不和求职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强调:“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陷阱二:文字游戏要看清
你的劳动合同上有没有规定离职后不能去同行单位?你的劳动合同上有没有规定培训违约金?你的劳动合同上是否禁止你兼职?有多少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仔细看过了每一个条款?
中国人比较好面子,觉得仔细看就是对单位不信任。可是求职者是否知道近两年来,单位里的劳动合同越来越厚,因为单位越来越有利用劳动合同保护自己权益的意识了!在实践中吃了亏,单位很快会在劳动合同中将漏洞补上。于是,一份份格式的劳动合同对求职者的限制也越来越多。因此求职者也要大胆地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自己理解不明了的条款应勇于提问,这样有利于双方的沟通,也预防将来发生矛盾。
大学生就业陷阱有哪些
大学生就业陷阱有哪些?下面应届毕业生为大家介绍3个吧,希望对大家求职过程中有警示作用!
偷梁换柱陷阱
吴女士去应聘某房地产中介公司的会计,招聘广告上表明月薪1500元。经过简单面试后,吴女士被录取了。但当她去报到时,却被告知按照公司的规定,所有员工必须在一线锻炼一段时间,熟悉整个公司的运做流程后方可回到本职岗位。到了月底,吴女士为公司赚得租赁中介费1100多元,但是公司还是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了劳动关系,并只发给500元基本工资。
分析:名为招聘会计,实则招聘业务员;新人永远被认为试用期不合格而遭辞退种种注水招聘让求职者深受其害。注水扎品虽然隐蔽,但往往有很多破绽:(1)招聘信息过于简单,没有岗位职责和应聘条件;(2)面试极为草率,面试官似乎对你的专业、能力不感兴趣;(3)刚面试完即被告知录用,但劳动合同却迟迟不签,被录用的职位与原先应聘的职位不符,对方还会提出种种不合理要求;(4)双方口头、书面约定的合同中有明显的不公平条款。求职者应该学会分辨形形色色的假招聘,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包就业陷阱
就业形势严峻,求职者找工作心切的特点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面对重重陷阱,求职者该如何人规避?
小王从某电脑学校毕业后,按照入学时学校包就业的承诺,被推荐到一家数码冲印公司上班。上班刚半个月,公司老板竟然以新成立的分公司还未开始正式营业为由,让她回家等上班通知。但放假至今,她再也没有接到上班的通知。如今,已经过了学校推荐工作的时间,学校不再包就业了。
分析:为了抢生源,很多学校声称包就业、包分配,但在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的今天,这些承诺往往很难兑现。为保住学校生源和就业率,有的学校与一些公司联手,让刚毕业的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可过不了多久,这种实际上不需要新员工的公司就会以各种名义将学生辞退。对于如上做法,无论是学校还是与学校联手的公司,都是有意躲避法律政策方面的规定,并给相关部门处理这类事情造成难度。学生只有积极搜索学校假就业、公司假招聘的确切证据,向有关部门投诉,才能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
非法中介陷阱
张小姐在一家职业中介的信息栏上看到招聘文员的启事,便前去咨询。该中介所电话联系了公司后,告诉张小姐职位空缺,她可以去试一试,但要交纳100元中介费用,并承诺如果这家不合适,可另外推荐,直到找到工作为止。面试后,公司让张小姐回去等消息。等了两个星期,被告知未被录取。张小姐只好找到那家中介所重找一家公司。经过面试,又经过长达半个月的等待,仍然得知没有被录取。当张小姐第三次折回中介所时,中介所告诉她没有新的空缺职位,让她再等等。
分析:部分非法职介机构通常采取拖延时间、与用人单位共同欺骗等手段,骗取求职者信息费、介绍费等。求职者碰到那些一间门面、一张桌子、一部电话的职介所或者人才市场要格外当心。正规的职介机构通常具备以下特征:有营业执照和招工许可证原件;明码标价;公示劳动监察机关举报受理电话;收费时出具由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服务人员持有职业资格证。
就业过程中的常见陷阱
一、是先洗脑,再骗钱。某保险公司招聘,考试后一名男子站在了十几名求职者面前开始演讲。一番煽动性的演讲加培训后,各位求职者基本已被洗脑,心甘情愿地交出了集资款。
对策:如果你所接受的培训内容跟从业技巧毫不相干,全都是企业的大好形势,那么你就该想想退出了。
二、是说培训,为骗钱。一些招聘单位条件诱人:不收任何抵押金,带薪培训但上岗后却要求求职者购买本公司产品,提出象征性地收取费用。
对策:一旦出现招聘人员数量极大,入职过程也极为简单,就要小心了,这样的招聘很有可能主要目的就是骗钱。
三、是到外地,再打劫。一些大学生通过网络或其他形式在外地发现了适合自己的工作,经过与对方联络后,前往对方企业所在地面试。结果前来接站的人常常会以借用电话或其他事由骗取求职者财物,更有甚者将求职者带到偏僻的地方直接行抢。
对策:异地求职,求职者首先应该确认用人单位的真实性,并尽量避免一个人前往。
四、是签合同,捆住腿。用人单位在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了不少日后可能发生争议情况的处理办法,这些处理办法对于求职者的权利没有保护,却在惩罚员工方面规定严格。
对策:签订合同的时候,千万不要抱着大事已成的迫切心理,应注意看合同里的条款到底是不是公正客观。一旦发现了不合理的约定一定要在签字以前提出。
五、是交抵押,被开除。在第一个月工作结束后,企业只付给求职者工资的一半,并称另一半为抵押金,说离职的时候退还。此后就以没完成工作量或其他借口将求职者开除,并扣下抵押金。
对策:求职者在正式上岗前就应该和用人单位谈好条件,拒绝押工资作为抵押金的非法行为。
六、是一份钱,多份活。一些私人企业在招聘时打出一份职务,上岗工作时一个人却要干几份活,而工资只开一份。比如某杂志社在招聘的时候写着文字总监,用人的时候这个文字总监既要采访写稿,又要编辑版面,既要拉广告业务,又要送杂志搞发行,却只有文字总监一份工资。
对策:求职者与用人单位是平等的,在面试时应与用人单位谈好自己的工作范围。对于自己工作范围外的内容,求职者应坚决予以拒绝。
@高校毕业生:知道这些就业渠道,找工作不用愁
大学生就业难已经成为社会一个难以回避的问题,同时求职技巧也就显得尤为重要,扬长避短掌握技巧是关键。感谢阅读《@高校毕业生:知道这些就业渠道,找工作不用愁》内容,职场资讯网小编向您推荐一些求职技巧知识,希望能够帮到您。
在找工作的时候,我们都要经历这个过程。受今年疫情影响,就业形势更加严峻。下面整理并分享了最新的官方就业渠道,一起来看下吧。
@大学毕业生:了解这些就业渠道,就不用担心找工作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加强就业稳定措施的意见如下:
扩大企业吸纳规模
中小企业在毕业那年招聘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在今年与明年,国有企业需继续扩大对高校毕业生的招聘规模,不能随意违约,不得将单位的实习期作为招聘的先决条件。
扩大基层就业规模
他说:"各级院校的职位空缺,将会增加今年及明年大学毕业生特别招聘的比例。发展城乡社区等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扩大基层服务项目"三支一支"项目的招聘规模。实行改革措施,允许部分重点高校毕业生通过考试取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扩大招生规模
2020年,扩大招生规模,扩大大学生招生规模,完善征兵激励政策,大力提高应届毕业生比例。
扩大就业规模
扶持企业、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设置实习岗位。受疫情影响,被培训人员暂时中断的,应当相应延长受训者单位的补贴期限。试用期未满,并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其馀时间给予见习单位补贴。
适当延迟录用时间
引导面试单位适当推迟面试、体检和合同接纳时间。对于延迟离开学校的学生,可相应延长登记、档案传递和结清的期限。离校的毕业生可按个人意愿,在学校保留户口和档案2年,或者转到原籍地的公共就业人员服务机构,作为应届毕业生参加用人单位的考试和就业,并在工作单位实施后,向应届毕业生办理有关手续。
加大对湖北等严重疫区的就业支持力度
湖北高校和湖北2020大学毕业生一次获得就业和创业补贴。湖北省各级院校都可以对湖北高校和大学毕业生进行专门招聘,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也倾向于湖北省。
毕业生求职四大常见陷阱
多求职者发现现在的广告很多都含水分的,比如招聘职位、岗位职责、薪酬待遇等都是虚高的,遇到这些的时候要怎么办呢?在做决定前又该做些什么来规避这些陷阱呢?
一、试用陷阱
有些企业在招聘时,并不明确告知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往往很低,而企业又承诺转正后工资会大幅度上涨。但是,试用期即将结束时,企业便会以各种理由炒求职者的鱿鱼。
如果长期耗在某个企业的试用期内,不仅会让求职者蒙受很大的经济损失,同时也对求职者自身的职业发展很不利。
一般同一单位在短时间内连续刊登相同的招聘广告,说明该企业招聘的人数多且急,求职成功的可能性较大。若一个单位数周后再次刊登同样的广告,说明该单位可能在用人方面存在一定问题。所以,在确定去这家公司之前,最好找到该公司的员工打听消息,询问那里的工作情况。如果已经去了公司,更应该多主动和同事交流这些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做冤大头。
二、粉饰招聘岗位名称陷阱
招聘单位在招聘广告上把职位写成是市场总监保险事业部经理,结果到了岗位,应聘者却发现其实是去做业务员保险代理员等。有的单位也会以到基层先锻炼锻炼为幌子,欺骗求职者,使他们继续工作下去。
求职者就职后发现情况往往会大失所望,心理落差很大。但有些求职者由于种种原因,可能选择安于现状,继续这份工作,从而对自己的职业生涯产生了很大负面影响。
某些用人单位提供的虚而不实的职位,常常冠以好听的头衔,但是却强调无需经验,这里面肯定大有文章。遇到这种情况,求职者应该谨慎考虑,仔细分析,要先搞清楚职位的具体内容,询问工作细节,不要被这些美化的陷阱诱惑了。
三、窃取创意陷阱
由于聘请专家或者专业人才的费用较高,有些设计公司或者营销公司为了节约成本,通过大规模招聘的方式来获取好的创意或者方案。这类招聘往往要求应聘者做案例,进行创意测试。
实际上,这些公司并无实际岗位,求职者因而会失去别的工作机会。
所以在遇到这种创意测试时,求职者应事先和公司约定好策划或者创意的劳动版权问题,声明你的创意或者策划不得随意使用。
求职者在找工作的时候切忌心焦,不要为了有一份工作就随随便便决定,在面试前要打听好这家公司是否靠谱,会不会有虚假信息等;在加入这家公司时,要打探清楚岗位职责、薪酬福利是否如招聘单上介绍的,是否真实。总之,小心驶得万年船。
毕业生时刻提防三大招聘陷阱
一、谨防陷入传销组织
就业难形势下,传销组织看准大学生求职、求高薪心切的心理,打着高收入升职快等幌子,将大学生骗入传销陷阱。
二、警惕以招聘之名、诈骗钱财
一些不法单位或个人招聘信息、人员看似完整可靠,通知学生被录用后,紧接着就要求其缴纳体检费、培训费等费用,待费用到位就人去楼空。
三、防止合同陷阱或的口头哄骗
利用学生不了解《合同法》和急于就业的心理,一些用人单位在合同里模糊用工时间,实际工作时延长其工作时长。还有些招聘单位因担心招不来业务员、推销员、代理员等,就把职位美化成某部经理或助理等,以此来诱惑求职者。
毕业生求职警惕十大招聘陷阱
随着社会法制化的推进,政府对于劳动力市场的监察力度也在不断地加大。但是,仍有不少企业和个人打着招聘的幌子,欺骗求职心切的人们。在此,笔者列举最常见的招聘陷阱,希望给求职者提点醒。
陷阱一:储备人员
不少应聘者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看到一条非常满意的招聘信息,精心准备后赶往面试现场;结果,招聘方随意询问几句,填张表格,再告知一句回家等通知吧,从此就杳无音信了。其实,这类型的企业,多数都不缺人,也不急于招聘,他们只是通过这样的方式,广收信息,积累所谓的人力资源储备,以备不时之需。
陷阱二:招聘传销
传销在我国一直是法律所明令禁止的。有些企业却总想耍把戏、钻空子。就有这样的招聘信息:招聘电话接线员20名,年龄不限,性别不限,学历不限,月薪800元。前去面试的应聘者回来后都大呼上当!原来,该公司要求他们购买一定数量的产品,随后通过电话销售给其他客户。用单位的话来说是:通过电话联系客户,进行产品销售和推广,即电话接线员工作。但明白了内幕的人都知道,这不就是非法传销么?
陷阱三:广告宣传
由于网络的传播面广、传播速度迅速,不少企业开始利用网络招聘,来为企业进行另一中形式的广告宣传。通过长期发布招聘信息,一方面增加企业的见光率;另一方面利用可观的招聘数量,制造一种公司发展迅速,求才若渴的假象。其实,这都是企业假借招聘之便,进行的一些广告炒作。
陷阱四:逃避破产
如果说有家公司连员工工资也付不起,被起诉后败诉了,但还在进行招聘,你能相信么?这可不是笑话!这些企业一般拖欠每个员工2~3个月的工资,在试用期内又辞退这些员工。往往他们都承认赊欠工资,并且保证一旦其正常运转,立刻偿还所欠薪资。但实际上仅仅是为了分散企业的内部矛盾,使企业暂时逃避破产的危机。
陷阱五:骗取钱财
利用招聘敛财可以说是老伎俩了。直截了当地收费早就被广大求职者所识破,所以现在的敛财手段就更加隐晦了。比如应聘者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轻松通过面试后,公司要求在上班当天交纳300元(其中包括制服费用及各类工本费、押金等)。如若员工离职,这些制服及用品公司不负责回收,理所当然的,那些所谓的押金和工本费用也就回不来了。
陷阱六:高薪引诱
在铺天盖地的招聘广告中,高薪的职位最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除去高层次的技术类、管理类岗位,那些岗位要求低、薪资待遇优的工作,不可否认地对应聘者充满了无限的诱惑力。但当应聘者真正上岗时,却发现实际的工资要比招聘广告上的缩水很多。公司会解释说:这是岗位的基本工资,其余部分都是业绩提成。
陷阱七:岗位招骗
急招助理、内勤、办事人员不少招聘启示上都会这样写。乍看之下,招聘岗位应该是文职或助理类,不会有人联想到销售员、业务员。于是,不少应聘者就兴冲冲地前去面试了。直到上班当天,突然发现:原来这工作没有底薪,没有福利,彻头彻尾就是一个销售员的工作,只好大呼上当!有的企业就是玩着文字游戏,把岗位名称稍稍加工一下,就把销售员变成了市场助理,就轻松钓来大鱼小鱼一箩筐。
陷阱八:试用陷阱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月薪800元,转正后月薪1500元,另加各类津贴。这样的薪资待遇可以吸引不少迫切求职的人们。于是,好容易通过面试的应聘者们,勤勤恳恳地卖力工作,希望早点熬过三个月的试用期。结果往往是三个月一到,公司随便编个理由,就把他们打发回家了。其实,这些公司就是利用了试用期的用工成本低廉的优势,钻了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容易的空子,把短期工当作试用来处理,出最少的钱,用最好的人。
陷阱九:变相施压
我们会发现,一些劳动强度大、薪资较低的企业,经常会大批量地进行招聘。而且面试总是安排在上班时间,地点多为工厂或食堂。他们的目的显而易见:用大规模招聘向在职员工施压不要以为这里的待遇不好,想进来工作的人多的是!
陷阱十:真假培训
有些单位会在招聘信息上注明先培训后上岗,其实,这些信息中以培训为主、上岗为辅的情况居多。不少企业确实在培训者中招用了一些人员,但更多的是培训结束就没了下文。他们正是利用了政府提供的培训优惠政策,从政府补贴中获取利益。他们不仅仅浪费了求职人员的时间和精力,更损害了国家的财产和利益。
形形色色的招聘陷阱,总是变换着不同的面目不断出现。抵制这样的不良信息,需要来自各方面的力量:招聘方坚持诚信,构建良好的市场氛围;应聘者炼就火眼金睛,巧辨招聘陷阱;政府加大行政执法和监察的力度通过共同努力,我们的劳动力市场才会更加繁荣有序!
哪些求职陷阱是应届毕业生需要注意的?
陷阱一高薪诱你搞传销
只要你加入我们的团队,3个月后就拿到月薪3000元左右,随着你业绩的增加,你的工资将逐月增加。面对这样的诱惑,你会动心吗?两位表演上当的学生称:他们与这家公司洽谈时,公司不看毕业证书,只填一张表格,随后便通知他们说被录用了,并准备带他们去广西、云南等地。在去广西的途中,他们意识到是传销后,便在南下途中下车,逃了出来。
陷阱二收保证金哄你买东西
有两名毕业生遭遇了这样的求职经历:他们经一家职介所介绍后,到成都一家化妆品代理公司应聘业务主管,经过初试、复试后,公司负责人称要试用3个月,叫他们先学会推销公司代理的化妆品,每人交了150元信誉保证金,但没有拿到收据。经过实践,他们发现这些产品根本无法推销。后来他们在一家大型商场了解到,这套化妆品的销售价格是70至80元。原来,这家公司采用这种招聘办法,变相地向求职者卖化妆品。
陷阱三没经验也可引你入套
据了解,由于很多用人单位都要求求职者具有工作经验,这样将一些应届大学生挡在了门外。刚毕业的大学生在人才市场,常有矮一截的感觉。因此,当应届大学生在广告上看到无经验也可等字眼时,就会眼前一亮,不加思索地争着填写履历,对招聘公司的背景则一概不问,最后可能吃亏。一名大学生填了表后,对方要求收取100元的保证金,屡次找工作受挫的他,毫不犹豫地交了这笔钱。半个月后,他被宣布走人,要求退还保证金,他却拿不出凭据。
陷阱四粉饰工种逼你辞职
有多名大学生有这样的经历:广告上说是招聘经理,月薪1800元。当他们交了50元的中介费,办完手续后,被安排在离中介所不远处的一家公司工作。
结果上班第一天,公司负责人就叫他们先从基层干起,让他们先在1个月内,每人推销价值1万元的保健品。1个月下来,他们6人中,没有哪一个完成了任务,自然被辞退了,不但连基本工资没拿到,还出了中介费。后来他们通过明查暗访,发现这家所谓的公司就是职介所的人开的,专门用来骗人的。
陷阱五骗了入职费就炒你
一名同学经职介所介绍,应聘到一家保健品公司,在与公司签订合同时,公司提出为了提高其工作业绩,公司将对所有新进人员进行为期半个月的培训,公司将邀请某某大学知名教授来讲课,因此这笔费用(280元)将由个人承担。当该同学犹豫不决时,对方工作人员劝说:培训后,你终生受益,这笔钱出得值得。听这一说,该同学想通了,便交了培训费,结果讲课的并非什么知名教授,当培训结束时,公司通知他:培训不合格,你被辞退了。
大学毕业生“试用期”陷阱需警惕
大学毕业生找工作谨防试用期陷阱
刚十一月,不少明年要毕业的大学生已投入到找工作之中。对七百万数量之巨的大学毕业生群体来说,工作试用期陷阱值得关注。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工作试用期频现程序违规、超期设置、待遇打折等诸多怪现象,更为某些用人单位获取廉价劳动力提供了理由,大学生试用期变白用期。
根据教育部最新统计,明年毕业的大学生数量将达到七百万之多,如此庞大的求职群体,很容易遭遇一些形形色色的陷阱,而辛苦劳动被白用的试用期陷阱,就十分典型。刚走出校门的学生仔,在校时没有习得相关的法律常识,加之缺乏足够的社会阅历,很容易被坑蒙拐骗。尤其是,求职者同千军万马PK、历经千辛万苦、殊为不易地拿到个offer,哪怕新单位提出经过一年试用期才能正式入职这种明显不符合同法要求的条款,职场新人除了接受似乎也别无选择。有的上了贼船,拉都拉不下来。
毕业生容易误入霸王潜规则,可以说是图样图森破的代价,但谁都是从年轻一步步走过来的。所以,要最大限度规避毕业生掉进试用期陷阱,也得从社会层面找原因。从过往报道和分析来看,法规不健全成为很多人归因的突破口。其实,当前法律法规的约束性条款已经比较完备,如劳动合同对试用期员工权益的保护,从工资怎么发到最终要不要正式录用,都有相当明确的规定。问题在于,很多应届生被试用时,跟用人单位签的是试用期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因而丧失了法律层面的保护。
又比如,劳动合同法采用把试用期与合同期限相挂钩的制度,明确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知道这一条款的又有多少呢?当毕业生沉浸在通过面试的喜悦中时,却不知道背后埋伏着经过一年试用期才能正式入职的大坑。
所以,法规不健全不应成为被坑的理由。更大的问题在于,毕业生缺乏基本的法律素养,被骗了还在帮人数钱;与此同时,鲜有企业因肆意任性付出代价,毕业生遇到试用期陷阱,多是忍气吞声当自己倒霉,助长了企业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嚣张,而惯常的劳动监察也多有走过场之嫌,即便监察部门认认真真核查,挂一漏万同样在所难免。
据此,要避免毕业生刚走出社会就成为他人的廉价劳动力或零价劳动力,需全方位着手。站在大学生的角度,在校期间应或多或少学点劳动合同法等基础法律知识,起码要在脑海中形成哪些是陷阱的概念,大学并非无学,用心者处处皆有学问;社会层面也要为大学生初入职场搭好平台,企业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现象,企业管理者是否有足够的法律意识,劳动监察部门应提高监管能力,一旦发现大学生投诉,应果断出击严加打击,因为一个投诉的背后,或牵涉到一群人。
就业“试用期”六大陷阱分析
陷阱一:试用合格再签合同
先试用再签劳动合同,一般有试用阶段不签劳动合同、仅仅签订试用期合同、同时签订试用期合同和劳动合同等表现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也就是说,试用期是依附于劳动合同、以劳动合同为前提条件的,没有劳动合同就没有试用期条款,不存在单独的试用期合同。不仅如此,在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不签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的,劳动者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主张双倍工资补偿。
陷阱二:试用期与合同期限不符
不少用人单位规定的试用期限过长,或者随意确定试用期限,如有的单位仅与劳动者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却长达6个月。《劳动合同法》采用把试用期与合同期限相挂钩的制度,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也就是说,试用期的长短与劳动合同期限有一种对应关系。如果试用期约定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劳动者可以要求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对超过部分按照非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除此以外,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3条的规定,劳动者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以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时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陷阱三:擅自延长试用期或多次试用
有的用人单位在第一次试用快要结束时,以时间太短、考察不全面、还需继续努力为理由,对原来的试用期进行延长或与劳动者重新约定一个或者多个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19条: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劳动者重复约定试用期,也不得对原来约定的试用期进行延长。如果单位在一次试用的合理时间内依然不能判断劳动者是否能胜任工作,应该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
陷阱四: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
一些用人单位把试用期职工当作价廉物美的劳动力,试用期工资常常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甚至还出现零工资试用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权益受最低工资标准和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80%的双重保护,试用期既不是廉价期,也不是白用期。
陷阱五:不缴纳社会保险
一些用人单位为降低用工成本,往往以试用期满再说为由,不给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同样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享受包括社会保险权在内的所有劳动权利,不能因为劳动者的试用期身份而加以限制或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待。此外,社会保险是国家实施的一项强制性的保险制度,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不因任何一方的意思改变而改变。因此,不管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私下约定免缴社会保险,还是用人单位以商业保险取代社会保险,都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
陷阱六:随意辞退劳动者
一些用人单位认为,既然是试用,就可以随心所欲地解除劳动合同,有的单位甚至走马灯式地更换试用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解除试用期员工,也需要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严重失职、劳动合同无效等法定解除情形。试用期最常见的解除理由就是:不符合录用条件,但需要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不能证明就随意解除,属于违法解约,劳动者有权主张赔偿。
工会工作者特别提醒广大劳动者,借用法律的慧眼,辨别试用期条款中的暗道与陷阱。同时,还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一旦发现自己的权益受损,如试用期工资过低、不缴纳社会保险费、违规延长试用期等,要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运用法律武器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应届毕业生求职需防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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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毕业生求职陷阱
网上传销活动日渐猖獗
日前,在河北师范大学,刚刚毕业的邓菲向记者讲述了她同学小王亲历的网上求职不慎误入传销窝点的事儿。
一个多月前,即将毕业的小王从网上看到河南一个项目公司招聘销售员,从网上百度后看到这个公司的网页很正规,就按照其邮箱地址发去了自己的简历。没想到当天就收到了回复,让他直接去面试,往返路费都给报销。
小王辗转坐车,终于在一个小区的单元房内找到了这家打着某某科技旗号的公司,当时心里就有点犯嘀咕。面试者对学业和求职情况兴趣不大,反而对小王的家庭和社会关系很感兴趣,不到十分钟就告诉小王可以先试用,说公司统一安排住宿,现在就需要提供身份证等证件。小王在手机、钱物被收走后,意识到自己进入了传销组织。后来,他趁机偷偷地跑了出来,并及时报了警,公安、工商部门迅速对那个传销窝点进行了查处。
对照小王这个事例,市打传办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现代网络信息平台发展迅速,传销分子不断变换手法和形式,在网上开辟专门网站,集中散布传销信息,以资本运作、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网络加盟、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网络直销、网上培训、点击广告即可获利等形式出现或在网上建立传销系统,从事传销活动。同时,在互联网上发展传销人员,要求交纳一定费用或购买产品、积分、返利等,要求继续拉人加入或发展下线,人数越多,获得报酬就越多,靠编造谎言蛊惑人心,引诱群众上当受骗,陷入传销而不能自拔。
传销组织为何青睐大学生
近日记者看到这样一则消息,某地查处一个上百人的传销组织,其中四成人员为大学毕业生。对此,不少市民想问,大学毕业生群体为何会成为传销组织盯住的对象?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大学毕业生之所以被传销组织青睐,主要基于以下几个原因:大学毕业生离开父母身边,自立意识较强,而社会接触面不广,思想单纯,容易轻信他人,缺乏社会经验和识别陷阱的能力,容易上当受骗。一些外地的大学生,被谎称招工就业的传销组织欺骗,家人很难发现子女已经上当被骗;传销组织的诱骗技术和手段不断翻新。他们利用一部分大学生想早日创业的心理,以公司招募业务合作者、经销商、代理商、开办网店等形式为噱头,向学生们灌输他们的所谓创业理念,蛊惑学生到公司合作。有的学生就会上当受骗。
此外,许多大学毕业生都有积累实践经验的渴望,传销组织正迎合了他们的这种心理,大肆鼓吹锻炼人、轻松赚大钱的谎言。而这些学生一旦入套,他们会通过强大的心理攻势和严密的组织控制,慢慢将学生们俘虏,最终使其一步步掉入传销泥淖,沦为传销组织者的敛财工具。
2020届毕业生求职常见陷阱
工作陷阱要小心,有许多不法之徒常趁求职者求职心切,或一时大意之际,向他们骗取金钱或其他利益。那么在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找工作陷阱问题,感谢您的关注!
中介陷阱;这类中介往往是一间小屋、两部电话、三个人,当求职者交纳数目不菲的中介费后,他们就会列出一堆要么不要人、要么不招没经验的人的单位名单,甚至有的单位根本不存在。当求职者回过头要求退钱时,他们便会露出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嘴脸求职者想从他们口袋里拿回钱,难!
合同骗局,磨刀不误砍柴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项条款,必要时咨询有经验的人的意见。
试用骗局。上岗后一般都会有三个月到六个月的试用期。有些单位利用这一条款,要么在这一期间少付工资,要么到期后蓄意辞退。如果违法约定了试用期,可让单位支付赔偿金。
职位骗局。有些单位在招聘时按照职位招聘,但报到后却安排到其它岗位;有时甚至安排干一些劳动强度极大的体力活。以征求内勤、办事员为幌子,让求职者掉入拉业务的陷阱。
职位、公司和薪酬描述失实。招聘单位将原本很小的私营企业,说成拥有上亿元资产的大公司,将办公室内勤人员称为文员。
一些单位到处贴一些招聘启事或在非主流媒体上登虚假广告后,临时在写字楼租一间(套)办公室,挂上经理室、财务室或人事部的招牌,进行虚假招聘,向应聘者收取报名费、押金、服装费、证件费等名目不同的费用。所有收取报名费、押金、服装费、证件费等费用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利用过时或伪造的证照、合同进行虚假招聘,签订合同时,要收取高额的保证金,劳动合同协议书上的印章大多模糊不清,这样即使骗子公司不搬家,受骗上当的应聘者也无可奈何。保证金是违法的,且模糊不清的劳动合同协议书要么不要签收,要么让对方重新盖章。另外,要注意进行预防拍照及其他劳动者联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