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为了甄别员工是否能胜任公司的工作,每个公司对于刚入职的员工都设有一个试用期,试用期时间有长有短,少则3、5天,多则几个月半年。所谓试用期就是用人单位以极低的薪资聘用你,然后在工作实践中考察新进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用人单位有自己的考量,因为仅仅通过面试的表现,很难让用人单位信服一个人,毕竟面试可以有足够的时间去准备,去美化自己,这个员工是否真的能胜任这份工作,用人单位也需要在试用期中看他对待工作的适应程度、工作能力。

关于试用期的时间长短,大多数都是以三个月为限,许多公司也会给予表现好的员工提前转正的机会,当然在一些销售型公司里,试用期可能更短,可能是七天,也可能是半个月,但还有一些公司,他们设定的试用期竟然长达6个月,许多职场新人不理解,为什么试用期那么长,是否用人单位有意节省开支,毕竟试用期工资和正式工资还是有不小的差距的,还有的人认为6个月试用期是违反劳动法的,事实又是怎样呢?跟随小编一起来看。

其实是有这么长的试用期,毕竟试用期的工资相比转正公司少了很多。就企业而言,其实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因素:

1、六个月试用期符合劳动法。国家规定,签订三年及以上工作合同的,试用期最长可达6个月。所以不少企业自然而然的把试用期设定为6个月。特别是大型企业中业务流程长的职位,需要更多的时间在各个阶段了解新进员工的综合能力。所以设定6个月试用期的一般都是中大型企业。

2、企业有自己的考量,因为如果签订正式合同的时间很长,但是在很短的试用期内很难辨别员工是否合适,如果签订合同后却发现不合适,那对企业来说将是一个非常大的负担,裁员会损失一大笔钱,以及耗费很长时间,但是如果坚持使用,也会带来很多的麻烦。所以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就把试用期尽可能的拉长,这样才能更好的考察一个人。

3、很多人直观的觉得,延长试用期,无非就是想节省费用,不否认企业会在用人成本上有所节省,但这种想法还是比较片面的,企业用人本来就是双向选择,企业不怎么样,还把试用期设置成6个月,那作为员工,就应该仔细考虑下这家企业是否合适入职了,同样,试用期员工也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去考察公司是否适合自己,这也是对员工的一个选择,单纯是靠拉长试用期来节省一点点工资成本,这样想法的企业还是不多见的,但也并不是没有。但真正人性化一些的企业,虽然有的采取的是6个月的试用期,但是最后的三个月工资与转正工资一样。甚至还有试用期直接拿的是转正的工资,试用期对于求职者而言就真的是个人能力的考察了。其实这样可以很好的规避应聘者的顾虑。

试用期是6个月也好,3个月也好,都是企业为了筛选出最合适的人的人。而市场的需求会让企业做出最正确的选择。虽然也有一些居心不良的企业用六个月试用期的方式在骗取廉价劳动力。但在求职时对应聘的企业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不是一个成熟的求职者需要具备的素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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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跳槽还是跳“坑”?6个方法教你鉴别!


近期,论坛网友“lzoeflzoef”发帖询问这样的工作是否靠谱,她的经历如下:

“我在网上投了简历,对方发来邮件,让我准备一些东西,然后1-5天内联系某经理。电话联系后,经理助理核实了我的个人情况后,问我东西准备齐了吗,什么时候可以报道。我心里很疑惑:只投了简历,没有面试,就可以报道了?而且报道地点据说是培训地点,培训为期15天,中途不能请假,并且以我有工作经验为由,安排我在省外培训,还问我去过那个省市吗?熟不熟悉?我提出质疑,为啥有工作经验的要在省外培训?他说不要质疑公司的规定。我又问了培训具体地址,他说那个地方比较偏僻,让我把火车车次发给他,他安排专人接。你们遇到过这样的企业么?感觉很奇怪!”

回帖中一大波网友表示,这个工作不靠谱,有传销的嫌疑!更有网友“兔子糖水”列出了鉴别工作靠谱程度的方法,大家可以适当采用,保证自己在求职时不受骗上当,大致内容如下:

1.曾经的投递记录。

确定这家公司你是否曾经投递过简历。当然,如果你能力真的非常棒,有猎头找到你,那就另当别论。

2.邮箱信息是否正确。

如果确实是你自己投过简历的公司,把邮箱地址与该公司网站上提供的信息核对一下,是否符合?骗子都喜欢以假乱真,要破解它只能抓住细节!

3.你已经清楚地了解这家公司了吗?

可以网上查询一下,没准你一输关键词,同样受骗的人就大把出现了或者公司的官网上就有提示谨防受骗的信息。

4.邀约电话是否正规。

到这家公司的官网上去看看,查询该公司的人事电话与你所接到的电话号码是否相符。通过手机来联系你的更加要小心啦!把你接到的电话号码到网上搜索一下,没准大把人说是骗子电话了。

5.录用人是否过于迅速、草率。

比如像只投了简历就录用的情况,一般只发生在相当有关系的人所介绍的工作中,正规公司的录用流程不会很草率。

6.公司过于殷勤要警惕。

除非你是应聘很重要的职位或者是急需用人的岗位,不然请牢记“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这句话。

酷评:找工作本就不易,如果因为错信了不靠谱的企业而导致自己的悲剧,那真是得不偿失。因此,求职者要擦亮眼睛,懂得运用工具,鉴别好坏,保护自己的权益。以上的六大诀窍不妨牢记在心,时时用来检验,让求职少走弯路!(完)

求职:了解试用期的真正含义,避免被坑!


大学生就业难已经成为社会一个难以回避的问题,同时求职技巧也就显得尤为重要,扬长避短掌握技巧是关键。感谢阅读《求职:了解试用期的真正含义,避免被坑!》内容,职场资讯网小编向您推荐一些求职技巧知识,希望能够帮到您。

时下,在就业市场供大于求的状况下,有部分用人单位将求职者的试用期当成了“白用期”,玩弄试用期的花招来损害求职者的利益。因此,小编提醒广大应届毕业生:避免误区,首先要搞清楚试用期的真正含义,例如:

“先试用3个月,如果表现好,我们和你签正式合同”

“试用期工资每月1500元,转正后每月3000元”

......

如果在招聘会听到HR这样介绍,请广大应届毕业生注意了,这些做法都是违法的!

违法行为之一:单独签“试用期合同”

首先,我们必须区分试用期和实习期的区别。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进行了解的时期。时间、待遇由相关法律规定。

实习期,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实习期内与单位没有形成劳动关系,时间和待遇由双方自行约定。

有些单位误以为试用期就是实习期,还有的单位只和劳动者签“试用期合同”,等试用期结束才签正式的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法专家认为《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期限的规定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试用期必须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不可单独签订。

劳动合同期限决定了试用期的长短;合同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违法行为之二:试用期工资随意约定

一些缺乏法律意识的用人单位会以试用期为借口,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金,或是随意压低试用期工资。这些做法也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专家表示《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因此单位不能以试用期为借口不缴社会保险金。

违法行为之三:试用期随意辞退

对待试用期内的员工,有单位甚至一语不合,就跟员工说“明天你不用来了”。试用期能说分手就分手吗,答案也是否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以下几种情况: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如果“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也就是说,单位要辞退试用期员工必须有充分的理由,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并负有举证责任。

裸辞6个月,累了,要妥协吗?


职场人都知道,“裸辞”有风险,离职要谨慎。但对于已经裸辞,且又空白了很长时间的小伙伴们(比如半年或是一年),有一个问题成当务之急——妥协还是坚持到底?

锦囊君这样认为:

再艰难,这些底线不能破:

1.新工作必须是合法合规的,违法乱纪的事不能干。

2. 新公司必须守法,包括遵守劳动合同法。别指望一家不守法的公司会对其雇用的员工守规矩。

3. 新工作不会影响自己身体健康。

4. 新工作必须有一定的稳定性。至少能保证自己有一年的积累期。

那么,有哪些因素是可以妥协的?

底线当然不能碰,但哪一些因素可以调整妥协呢?每位求职者还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对于目标工作列出一份清单,比如路程、薪资、工作内容、职业发展匹配度等等,按重要程度从高到低进行排列。这里的最重要,一定是因人而异的。例如,对于一位职场新妈妈来说,离家近可能是最重要的条件之一,而对于一位工作一年的新人来说,有职业晋升空间才是重要的。

因此,当个人因为长时间失业而不得不降低求职期望时,究竟选择哪一条做放弃或是退让,也就一目了然了。(完)

“疫情期离职”可行吗?是矫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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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各行各业都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企业都延迟开工了,很多员工都是在家远程办公,可是对于一些生产型企业来说,迟迟不开工也会影响企业的发展,影响员工的收入,可是对于员工来说,没有收入意味着无法正常生活。

那么问题来了,疫情期间可以提出辞职吗? “疫情期离职”是否会对以后的职业发展有影响?下面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首先,小编想站在个人角度去思考离职的关键问题

如果在疫情期间提出辞职,小编认为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尤其是对于在重灾区的人们,或者需要搭乘公共交通设施上下班的人员,或是需要与人密切打交道的工作等等,稍有不慎说不定就会被意外感染。一份工作没了可以再找,但身体的健康却不能重新来过。因此,在能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再去考虑公司的利益才是首选。

“疫情期离职”是否会对以后的职业发展有影响?

小编很现实地回答:有,在这段特殊时间内的辞职也许会被企业戴上有色眼镜。虽然上述都属于由客观形势导致的“上班困境”,但有些企业的开工也属于“迫在眉睫”,每个人都要生存,企业也不例外;而如果大家都只关心自己的安全,那会少去许多生活的便利。例如疫情期间奋战在一线、顾不上休息的医护人员们;兢兢业业清扫着道路,为大家保持干净环境的环境卫生工作者;穿梭在大街小巷,将大家需要的物资第一时间送到手上的快递小哥们……

辞职理由:扪心自问根本原因是什么?

如果出于种种情况,选择了离职,该如何与下家公司交代呢?虽然现在跳槽是漫漫职场路上的一个“基本操作”,但换工作不应该是随意轻忽的,“疫情期离职”也是如此,你应该冷静下来问问自己:辞职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如果是害怕逃避,那说明你对工作环境没有信心;如果是悲观失望,那说明你对公司的前景并不看好……这些问题归根结底,还是自身想换个方向发展。如果对方将此特殊期间与你离职相结合询问,可以先叙述一下自身的工作性质与安全保障的冲突,再进行如实回答是个不错的选择。

这时候的辞职是否会导致失去对生活的保障呢?

小编相信通过现代先进的技术,此次疫情不久后终会被打败。可是这段时间,辞职相当于失业,如果你有大笔存款那是最好不过的,但如果没有,请三思而后行,疫情过后的经济发展需要一定的时间来恢复,而到那时再去重造就业可能竞争压力更大。想一想家中年迈的父母、年幼的孩子、相伴的爱人、你能否在找到下一份工作前一直对他们的生活做出保障?

不过还是希望大家坚守一个重要前提,首先能保障自身与家人安全,上班时请做好安全防护。

试用期离职都是上司惹的祸


在关于试用期的一项调查中,有57%的受访者表示自己曾在试用期内主动离职,而造成职场人和企业主动谈“分手”的前三位原因分别是薪酬福利低于预期、职业发展空间小、不适应企业、团队的工作风格(见表)。

 

一家企业的工作风格通常取决于老板,而一个团队的工作风格则取决于团队的领导和企业的风格。所以除去薪酬福利、职业发展空间这两大主要原因,排在第三位和第五位的两大离职原因都和上司有着紧密联系。根据20xx年发布的《雇主人气调查报告》显示,17%的雇员对雇主最不满意的地方是“管理者的风格和能力”,仅次于对薪酬的不满;在离职理由中,与上司关系不佳首当其冲,而在互联网时代中成长的“85后”、“90后”员工中,这一离职原因更是高达68%。这份调查虽不是只针对试用期员工,但是却能代表职场人的态度:员工真的会因为上司的原因离职。

专家提醒:

每一个职场人所忠诚的应该是自己的职业生涯,而不是某一家企业;我们也一直在强调试用期内个人要对企业进行考察;所以如果你在试用期内主动离职,只要你能确定这份工作确实不符合你的职业发展规划,比如企业提供的平台不能够实践你在职业生涯中的阶段性目标,或者企业的价值观不能和你的长远发展,如性格,兴趣等相匹配,你都可以大胆地主动提“分手”。

虽然只有短短的几个月,可试用期的旅途似乎充满荆棘,这种感觉很多时候是因为我们太过重视试用期,总担心企业看不上自己。最后,我们还是要提醒求职者:试用期请挺直腰杆,在企业看你的同时记得睁大眼睛好好看看企业。

职场跳槽三类人,你是其中一个吗?


瞄准时机型:年初跳槽对升职有利

职位:行政秘书

小付年纪不大,却是一家小贸易公司的元老,做经理的行政秘书已经五年,“最近这一年,都是在混日子。”眼看同在南京打拼的大学同学,有人已经在企业里有了一官半职,买房都能付得起首付,她却还和同事合租蜗居。

“对公司很失望,呆在这里没什么前途可言。”小付说,去年这会,她就想过跳槽,可是当时市场形势不好,实在不敢冒这个险。眼下风平浪静,小付也权衡过跳槽时机,“年初的时候,到其他企业还有大半年的参与期,对升职应该更有帮助。”

专家点评:对入职五六年的成长期职场人来说,年后跳远比年前跳要好。企业通常都是在年底进行人事变迁,如果你初来乍到,只能被动适应,甚至糊里糊涂地被调得惨不忍睹。

死扛到底型:拿到年终奖再走人

职位:宣传总监

老张的离职是有预谋的。去年年底,他所在企业的竞争对手向他抛出橄榄枝,不论是职位还是薪酬,都比原单位丰厚。可是回家后他跟老婆一商量,老婆立刻提出“等年终奖拿到手再动身”。

最终老张以跟单位合约年底到期,否则要赔付为由延长了报到期。

专家点评:年底的奖金和红包,对每一个职场人都是很现实的东西。但是,在跳槽的问题上,一定要全面系统考虑。不然,你也许得到了大红包,同时也得到了职业发展的沉重的包袱。

水深火热型:一刻也不能多待了

职位:文化经纪人

在前一家文化公司,豆豆用一年时间,度过了初入职场的青涩期,各项事务都能应付自如。整天出席光鲜亮丽的社交场合,从宣传做到类似经纪人的角色,在外人看来实在是美事一桩,但是豆豆却渐渐承受不了:“每天晚上做梦都是工作的压力,每天早晨不想起来。”尽管老板再三挽留,豆豆还是义无反顾地选择了离开。

专家点评:处于职场学习期的人,首要任务是选跳一个与自己禀赋匹配的优秀企业。如果匹配,就踏踏实实干它五年以上,其他是次要的。

跳槽三原则

首先,不要为现阶段的工资待遇、人际环境、老板的风格、组织氛围而跳槽,应该从职业生涯规划的角度去决定是否跳槽。

其次,不要盲目跳槽。不少求职者的跳槽经历简直就是“跳蚤”式的。一会想用所学专业求生,却找不到工作乐趣;一会想搞外贸,仍不合适;最后居然想做起电脑平面设计来。这样的跳槽不仅本身失败,还把青春和时间搭了进去,得不偿失。

最后,在决定跳槽时,大公司还是小公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该企业能否给你带来下个阶段你必须积累的工作经验。(完)

试用期不适应是否离开?


大学生就业难已经成为社会一个难以回避的问题,同时求职技巧也就显得尤为重要,扬长避短掌握技巧是关键。感谢阅读《试用期不适应是否离开?》内容,职场资讯网小编向您推荐一些求职技巧知识,希望能够帮到您。

所有人进入新公司,都会有一段磨合适应期。试用期间的不适应感,到底是必然现象,还是根本就跟这家公司不对盘?试用期如果不适应,要看是公司、工作的问题,还是自己本身的问题。

如果只是工作上无法突破,或压力太大,多听听别人的意见,跟主管、前辈多请益,去了解自己,或是人力资源部门咨询。若是别人会排挤自己,更要知道为什么,先从改变自己开始。

因为每一家公司都会有跟自己不合的地方,如果因为这样就不断换工作,最后,可能没有一家公司能完全符合自己。重要的是找出问题的症结点,针对问题加以解决。

如果在短短的试用期就发觉自己不适任,或觉得工作单调、不想再做下去,那问题就出在招募的时候,自己没有问的很清楚,对工作内容没有充分的了解。

除了公司当时就要主动告知外,求职者也有责任、义务要问清楚,才不会浪费自己和公司的时间与心力。

目标是什么?

每个人在进入公司之前,一定要了解自己想要的是什么?目标是什么?

尤其是社会新鲜人,在求学阶段,就要开始规划就业时的方向,透过工读,特别是各大企业的暑期工读,早一步实际体验,找到自己的兴趣和将来想要走的路。

虽然每个人所想要的不一样,但追求的不外乎有兴趣、能学习、有挑战性,当然,酬劳也是,但要问自己,自己的目标是什么?

“条条大路通罗马”,罗马就是目标,虽然每条路都能到,可是在到罗马之前,要确定自己要去的是罗马,不要到罗马之后,才发觉到自己原来是要去伦敦,一开始就走错了方向。

很多东西都可以从头再来,可是在职场上,你花的时间是没有人能够还给你的。在进入公司之前,应该多了解公司的企业文化和管理政策,现在很多公司都把资料放在网络上,应该先多去了解。或是在面谈时,多询问这方面的问题。不否认很多人本来确定想从事某行业,或进入某大公司,但现实与理想总有段距离,再加上人本来就会成长,这些目标都可能会变。但我想大方向总要确定,纵然不知道要去罗马,也应该知道要去欧洲。要注意现在走的这步和未来三到五年的相关性。时间不会等人,也不会倒流,知道要去哪里,走的会比别人快,浪费的时间会比别人少。双赢的机制试用期是一个双赢的机制,因为只是透过面试,短短的几分钟要让自己了解公司,或让公司了解自己都不太可能。透过试用期能让双方实际的了解彼此是否契合,就像男女之间,在结婚之前,一定会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在试用期首先要清楚自己的方向,还有想要达成的目标,然后积极的表现,表现才会有未来。透过表现才能让人注意,也透过表现,会更了解自己的长、短项。再来就是掌握重点,注重效果,不光是效率,还要成果,效率讲求的是速度,但成果才是最后展现出来的东西。方向跟重点都掌握到后,才能正确的学习,而不会浪费自己的时间。不要认为试用期就能比较轻松或放任自己,更应该战战兢兢,以负责任的态度,下定决心积极表现,让公司能够选择自己,避免被更好的人才淘汰。如果抱持在试用期不适应,随时可以离开的心态,没有办法做好任何事情。多听、多观察、多学习,还有多问是渡过试用期最好的办法,以工作为核心出发点,和主管、同事、跨部门的伙伴多接触。很多人都有骑驴找马的心态,想找更好的公司,但每家公司都有优缺点,重点是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愈恶劣的环境,愈值得挑战,学到的愈多。今天,不只是你选工作,也要让工作选你,先让自己成为一匹千里马,再去担心会不会遇上伯乐。从自己出发,使自己具竞争力是自己的责任,要有良好工作态度,肯做、肯学、肯负责。在愈不景气的情况下,个人的竞争力更是重要,如何加强自己的竞争力才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

职场试用期规定,你了解么?


随着毕业季的到来,高校毕业生纷纷迎来了由校园向职场的华丽转身。初入职场,难免会遇到与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的情况。那么,试用期里有啥门道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呢?

小杰是某高校电子工程专业2018届毕业生,2018年7月进入一家电器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同时约定试用期月工资为7000元,转正后月工资9000元。然而,小杰刚入职两个多月,公司就以小杰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标准为由与他解除了劳动关系。小杰以要求公司支付其工资差额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为由申请仲裁,后诉至法院。

庭审中,公司表示在对小杰进行考核后认为小杰的表现不符合录用条件,但在举证期限内并未就公司的录用条件、对小杰进行考核的标准及小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缘由进行举证。最终,法院认定公司与小杰约定的试用期不符合法律规定且系违法解除,支持了小杰的诉讼请求。

“正儿八经”的试用期是啥样的?

劳动合同法就试用期的期限长短、工资标准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而对于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法律规定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在上述案例中,公司与小杰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但却约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此外,约定的试用期期间工资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上述约定均违反了法律规定,致使小杰的工资低于法定标准,故法院判令公司向小杰支付在职期间的工资差额。

(职场试用期规定,你了解么?)

用人单位约定的试用期不合法,劳动者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的,该约定应属无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3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此外,由于用人单位约定的试用期违反法律规定,致使劳动者在职期间的工资低于法定标准的,劳动者亦可以通过仲裁及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试用期里,用人单位可以随便说“分手”吗?

在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中虽规定,如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但对于用人单位而言,首先需要有明确的录用条件及考核标准并需要明确告知劳动者;同时,用人单位需要举证证明在试用期内对劳动者进行考核,并能够认定劳动者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并且需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此外,还需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试用期期限内提前进行通知,试用期届满后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为违法解除。如此看来,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还真不可以随随便便说“分手”。

说了这么多,看来试用期里的门道还真不少。简单来说:试用期不求天长地久,要“一”“二”及“六”;试用期还需慷慨仁厚,工资“八零”得管够;试用期要想和平分手,有依据还得讲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