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小伙伴在年前把工作辞了,想在年后的招聘旺季重新找一份好工作,但今年由于受疫情影响,线下招聘会全部取消转为线上。尽管大多数都是在网上参加招聘会,但仍要小心掉进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求职者急切找工作的心理设下的骗局。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警惕求职应聘八大陷阱提示,希望对大家在求职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谨防被骗。
警惕“黑中介”
“黑中介”是指非法机构以介绍工作为名,向求职者变相收费。打工者小胥联系了某求职中介公司,缴纳200元押金后,接到的工作任务是在电线杆上刷宣传广告。但他仅干了1小时就被联防队员勒令停工,联系中介后被告知押金不退。工商所方面称,这是一家曾被取缔的黑中介。
防范提示:求职者要核实中介机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否包括职业介绍业务,是否具备《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警惕“假猎头”
“假猎头”是指某些诈骗人员自称“人才猎头”等,向求职者承诺提供高薪职位,但须缴纳服务费。陈某接到一位自称是“高级猎头顾问”的电话,对方准确说出其个人信息,并称可提供高薪职位。陈某信以为真,不久就收到面试通知,但要先汇2000元服务费,入职后返还。陈某汇款后前去面试,对方表示并未委托招聘,当他再次拨打“猎头”电话时,对方已关机。
防范提示:求职者要全面了解用人单位、招聘职位,尽量通过用人单位官网核实工作内容和性质,核对薪资水平是否合理。
警惕“假老乡”
“假老乡”是指某些诈骗人员以“老乡”的名义,主动搭讪求职者,热心介绍工作,骗取钱财。火车站、汽车站周边,时常出没一些骑摩托车或开面包车的人,他们看到拖着行李的农民工,就会主动上前套近乎。农民工小高刚下火车,就轻信了一位自称是“老乡”并许诺可以帮介绍工作的人的话。“老乡”开车带他到一个门口放着招工牌子的工厂后,就赶他下车并要200元车费。【WWW.Zfw152.Com 趣祝福】
防范提示:求职者到陌生城市,尽量到正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求职,切勿轻信“老乡”说辞。
警惕“假兼职”
“假兼职”是指某些诈骗人员打着高薪兼职、点击鼠标就赚钱、刷单返现等幌子进行诈骗。诈骗人员发布“兼职刷单,立马返现;足不出户,月薪过万”的信息,炮制出“兼职刷单”陷阱。一名受害人称其在收到“兼职刷单”短信后,按指引刷单返现,结果被骗1.8万余元。
防范提示:求职者不要轻信既轻松又赚钱的“好差事”。同时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要轻易泄露银行卡、网银密码等信息。
警惕“乱收费”
“乱收费”是指用人单位或中介机构以用工为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培训费、押金、岗位稳定金、资料审核费等费用。一些中介公司与“皮包公司”合作,先由中介公司以推荐工作为名收取报名费、服务费等,后由“皮包公司”假装招聘员工,收取体检费、服装费、押金等费用,再编织种种理由拒绝求职者上岗或中途辞退。还有一些中介公司在醒目地点张贴高薪酬、优福利等招聘启事吸引求职者上门,在收取服务费、培训费后便称职位已满,找借口敷衍。
防范提示:求职者谨记找工作并不需要费用,对于将先交报名费、培训费等作为条件的面试要谨慎对待。入职体检通常是要求求职者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进行,正规单位不会代收体检费。
警惕“扣证件”
“扣证件”是指用人单位或中介机构借保管或经办社会保险、申办工资卡等业务名义,扣押求职者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李某到某公司工作时,负责人要代管身份证。可上班后他发现,实际工种与当初承诺的有很大出入。李某要求辞职并归还身份证,可老板不仅不归还,还向他讨要违约金。
防范提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扣留他人证件原件,求职者不要将证件原件交付他人。需要提供证件复印件的,要注明具体用途。
警惕“培训贷”
“培训贷”是指某些培训机构以高薪就业为诱饵,向求职人员承诺培训后包就业,但须借贷支付培训费。王某即将大学毕业,听信某培训学校“培训后高薪就业”的承诺,在培训前按要求办了贷款。然而,培训结束后,该学校并未兑现承诺,还让王某欠下债务。王某意识到受骗,但因难以证明对方欺诈,最终无力维权。
防范提示:求职者要增强辨别和防范意识,参加培训前要看培训机构是否具备培训资质、经营范围是否包含培训内容、承诺薪资是否与社会同等岗位条件薪资水平大体一致。同时,要注意保留有关材料,一旦发现被骗,立即向有关部门报案。
警惕非法传销
非法传销是指组织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其缴费或以购买商品等方式,取得加入或发展他人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非法传销一般以亲友推荐的途径传播,以轻松赚大钱、无需面试直接上岗为噱头,面试或工作地点都比较偏僻且转换频繁,公司业务不能清晰说明。
防范提示:求职者要了解有关禁止传销的法规,掌握识别传销的基本知识;自觉抵制诱惑,树立勤劳致富、拒绝传销的防范意识。
广大劳动者要到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求职,也可登录中国公共招聘网、中国国家人才网或各地公共招聘网站查询招聘信息。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办事指南等可拨打12333咨询电话。接到招聘邀约后,要及时核实相关信息,特别是要到市场监管部门的官网查询该用人单位注册或备案情况。如遭遇求职陷阱或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请立即向公安部门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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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求职警惕十大招聘陷阱
随着社会法制化的推进,政府对于劳动力市场的监察力度也在不断地加大。但是,仍有不少企业和个人打着招聘的幌子,欺骗求职心切的人们。在此,笔者列举最常见的招聘陷阱,希望给求职者提点醒。
陷阱一:储备人员
不少应聘者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看到一条非常满意的招聘信息,精心准备后赶往面试现场;结果,招聘方随意询问几句,填张表格,再告知一句回家等通知吧,从此就杳无音信了。其实,这类型的企业,多数都不缺人,也不急于招聘,他们只是通过这样的方式,广收信息,积累所谓的人力资源储备,以备不时之需。
陷阱二:招聘传销
传销在我国一直是法律所明令禁止的。有些企业却总想耍把戏、钻空子。就有这样的招聘信息:招聘电话接线员20名,年龄不限,性别不限,学历不限,月薪800元。前去面试的应聘者回来后都大呼上当!原来,该公司要求他们购买一定数量的产品,随后通过电话销售给其他客户。用单位的话来说是:通过电话联系客户,进行产品销售和推广,即电话接线员工作。但明白了内幕的人都知道,这不就是非法传销么?
陷阱三:广告宣传
由于网络的传播面广、传播速度迅速,不少企业开始利用网络招聘,来为企业进行另一中形式的广告宣传。通过长期发布招聘信息,一方面增加企业的见光率;另一方面利用可观的招聘数量,制造一种公司发展迅速,求才若渴的假象。其实,这都是企业假借招聘之便,进行的一些广告炒作。
陷阱四:逃避破产
如果说有家公司连员工工资也付不起,被起诉后败诉了,但还在进行招聘,你能相信么?这可不是笑话!这些企业一般拖欠每个员工2~3个月的工资,在试用期内又辞退这些员工。往往他们都承认赊欠工资,并且保证一旦其正常运转,立刻偿还所欠薪资。但实际上仅仅是为了分散企业的内部矛盾,使企业暂时逃避破产的危机。
陷阱五:骗取钱财
利用招聘敛财可以说是老伎俩了。直截了当地收费早就被广大求职者所识破,所以现在的敛财手段就更加隐晦了。比如应聘者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轻松通过面试后,公司要求在上班当天交纳300元(其中包括制服费用及各类工本费、押金等)。如若员工离职,这些制服及用品公司不负责回收,理所当然的,那些所谓的押金和工本费用也就回不来了。
陷阱六:高薪引诱
在铺天盖地的招聘广告中,高薪的职位最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除去高层次的技术类、管理类岗位,那些岗位要求低、薪资待遇优的工作,不可否认地对应聘者充满了无限的诱惑力。但当应聘者真正上岗时,却发现实际的工资要比招聘广告上的缩水很多。公司会解释说:这是岗位的基本工资,其余部分都是业绩提成。
陷阱七:岗位招骗
急招助理、内勤、办事人员不少招聘启示上都会这样写。乍看之下,招聘岗位应该是文职或助理类,不会有人联想到销售员、业务员。于是,不少应聘者就兴冲冲地前去面试了。直到上班当天,突然发现:原来这工作没有底薪,没有福利,彻头彻尾就是一个销售员的工作,只好大呼上当!有的企业就是玩着文字游戏,把岗位名称稍稍加工一下,就把销售员变成了市场助理,就轻松钓来大鱼小鱼一箩筐。
陷阱八:试用陷阱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月薪800元,转正后月薪1500元,另加各类津贴。这样的薪资待遇可以吸引不少迫切求职的人们。于是,好容易通过面试的应聘者们,勤勤恳恳地卖力工作,希望早点熬过三个月的试用期。结果往往是三个月一到,公司随便编个理由,就把他们打发回家了。其实,这些公司就是利用了试用期的用工成本低廉的优势,钻了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容易的空子,把短期工当作试用来处理,出最少的钱,用最好的人。
陷阱九:变相施压
我们会发现,一些劳动强度大、薪资较低的企业,经常会大批量地进行招聘。而且面试总是安排在上班时间,地点多为工厂或食堂。他们的目的显而易见:用大规模招聘向在职员工施压不要以为这里的待遇不好,想进来工作的人多的是!
陷阱十:真假培训
有些单位会在招聘信息上注明先培训后上岗,其实,这些信息中以培训为主、上岗为辅的情况居多。不少企业确实在培训者中招用了一些人员,但更多的是培训结束就没了下文。他们正是利用了政府提供的培训优惠政策,从政府补贴中获取利益。他们不仅仅浪费了求职人员的时间和精力,更损害了国家的财产和利益。
形形色色的招聘陷阱,总是变换着不同的面目不断出现。抵制这样的不良信息,需要来自各方面的力量:招聘方坚持诚信,构建良好的市场氛围;应聘者炼就火眼金睛,巧辨招聘陷阱;政府加大行政执法和监察的力度通过共同努力,我们的劳动力市场才会更加繁荣有序!
求职季,三大求职陷阱需警惕
每年的3、4月份,许多企业开始大规模招兵买马,而求职者们也变得活跃起来,希望在新年能够找到一份合心水的工作。与此同时,也有一些企业、黑中介利用这一时机,看准求职者急于找工作的心态,设置各种陷阱引求职者入瓮。对此,求职者若遇到下列情况,则需要擦亮眼睛,多加警惕。
陷阱一巧立名目收取费用
小宁2013年6月毕业于广西一所二本院校。从毕业前夕开始小宁就开始关注网上的各种招聘信息,并频繁参加各种招聘会,然而投出的多份简历大多石沉大海。终于,小宁在网上看到了南宁市一家公司的招聘信息,薪水不错,要求却不高。小宁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投了简历,不久便接到面试通知。顺利通过面试被录用后,小宁却被告知,所有新进员工必须先参加总公司为期1个月的培训,包括业务、就职心理等各项课程,培训费用为3980元,此后还需通过培训考试方可被正式录用。
支招:尽管我国《劳动合同法》规明确定,在招聘过程中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任何费用。但还是有许多单位巧立培训费、报名费、定金、风险金等各个名目收取求职者的费用从中牟利。因此,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应提高警惕,仔细辨别求职单位是否具备合法资质,是否有正规文件等,不要轻易向招聘企业交纳任何费用。如果确定该单位值得信赖,而又需要交纳费用时,应该索取正规收据、发票妥善保管,便于日后维权。
陷阱二含糊不清的试用期
入职后先要通过适应期,这是所有用人单位和求职者之间都可以认可和接受的缓冲期。然而求职者凌莉却被试用期折磨得有点痛苦。当初进入公司时,公司方面称我须先通过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期间只领基本工资每月1100元,前三个月的工资将在转正后的第一个月一起发放。而在熬过了漫长的三个月后,公司方面却称我的表现还不够突出,要再延长三个月进行考察。凌莉说,由于当时急于入职,公司说转正后才签合同,自己就没有在意,如今想辞职,公司却要扣除此前的工资作为补偿。而由于没有签合同,凌莉只能默默吃下哑巴亏。
支招: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与求职者必须在产生劳动关系的第一天就应签合同。也就是说,即使在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也应与求职者之间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入求职者之后,未尽快签订劳动合同,就有可能使求职者在试用期成为廉价劳动力,并且相关权益得不到保障。一些企业往往在试用期结束后以各种理由延长试用期,或辞退求职者,以节省运营成本,这种行为是明显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如果求职者遇到这类情况,应据理力争要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有效合同。如用人单位仍拒绝,可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陷阱三挂羊头卖狗肉
采访中,记者也发现一些挂羊头卖狗肉的现象。一些单位往往在招聘信息中写年薪万元,借此规避谈及每个月的具体工资,求职者看到诱人的年薪不免动心,就此落入圈套。用人单位正是利用求职者盲目追求高薪的心态,成功吸引求职者入职后,每月只发放低额薪资,并在年底前通过种种借口克扣员工薪资,使求职者辛苦工作一年后,并不会得到求职时承诺的薪资水平。还有一些单位在招聘时打出的招聘岗位与求职者入职后所就职的岗位并不相符,薪资待遇也有所不同。一些招聘单位在招聘广告上把职位写成是市场总监、保险事业部经理,结果到了岗位,应聘者却发现其实是去做业务员、保险代理员等。这类陷阱不仅让求职者利益受损,也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
支招:由于网络的发达,求职者获取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多元。求职者在选择网络求职渠道时,一定要到正规的知名招聘网站注册、投递简历。对于微信、微博、论坛上出现的招聘信息,要慎重对待,对于无法查到详细信息的招聘单位,最好不要轻易去面试。
此外,求职者在入职前,必须先明确自己工资、相关补贴、保险与福利等,尤其要明确薪资的构成及考核标准,将其写进劳动合同以降低风险。入职后,则要注意公司是否按照规定来支付薪水及相关补贴并证明福利。如有问题,要及时与公司沟通,如果公司抵赖,就要保存证据向相关部门投诉以免受到更大的损失。
眼下正值求职季,这些陷阱要警惕!
大学生毕业后面临的第一件事情肯定就是面试求职了,那么相应的求职技巧就很重要。感谢阅读《眼下正值求职季,这些陷阱要警惕!》内容,职场资讯网小编向您推荐一些求职技巧知识,希望能够帮到您。
求职之路机会多多,那应该如何警惕和识别求职陷阱呢?这里有一份求职应聘必知,警惕各种求职陷阱,下面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1.以录取为诱饵骗取培训费
求职面试后,招工者以多种名义向应聘者收取钱款。应聘者交费后,招工者要么迅速脱身,要么找借口不给安排工作,等到钱财累积到一定阶段便人去楼空。
2.借招聘骗取个人信息
有些贩卖个人信息的中介公司,为了获得精准信息,会在网上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吸引求职者前来。从求职者递交的海量简历中,精准获得求职者的个人信息。
3.以考察为名窃取创意
在应聘时,有部分企业以“了解应聘者能力”为由,要求应聘者拿出方案,事实上,有可能是该用人单位为了节约成本,通过大规模招聘的方式来获取好的创意或方案。
4.借壳传销行为
一些传销组织、传销分子常常借招聘、实习、创业、交友、旅游等名目,以高薪致富为诱饵骗取加盟费,以发展亲友为事业基础等方式拉学生们入伙,为其设置传销陷阱。
5.“黑中介”陷阱
除了网络发帖,部分社会人员会张贴或私下传播所谓“招聘交流群”微信二维码,在微信群中散布可以内部操作面试保过、笔试体检保过等不实信息,甚至还有“黑中介”自称负责招聘终审人员,骗取应聘者信任以牟取暴利。
6.只试用不转正
部分企业在招聘时,并不明确告知试用期,或者是谎报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往往很低,应聘时企业承诺转正后工资会上涨,然而实际上是到试用期即将结束时,用人单位便以各种理由炒求职者“鱿鱼”。
求职,警惕这三种温柔陷阱
陷阱一:给虚职做杂事
小怡在网上看到一家用人单位要招聘行政主管,按照该公司的职位描述,小怡觉得挺合适就前往应聘。经过简单的咨询了解之后就上班了。然而小怡这才发现,所谓的行政主管一职,并没有下属。主管的职务其实就是一个文员职务,还有就是打杂。小怡问人力资源部经理为什么职位与工作范围不符?经理说行政的事情都归你管,还不是主管是啥?经理都是啦!小怡这才明白,这家用人单位用招文员的办法招主管。
分析:现在很多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为压缩成本不愿意给应聘者高工资,但是这样又很难吸引众多求职者前来面试,所以他们会用给虚职的招聘手段,把职位设得虚高,吸引应聘者自动上钩。
支招:如果求职者对公司不了解,不妨先到这间公司实习几天,摸清状况再签劳动合同。如果求职者是在人才市场应聘,最好观察其他应聘者与用人单位的交流信息,从侧面了解其实际情况,以防有诈。
陷阱二:赞美你戴高帽
嘉祥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找工作时因为个人条件不足被多家用人单位婉拒。正当他彷徨之际,被某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到一个招聘摊位前,面试他的是保险公司的总监。总监热情洋溢的赞美和对保险行业美好前景的分析,令嘉祥一扫之前的不快。总监还承诺他一进公司就是经理职务。但嘉祥进入公司才知道,几乎每个人的名片上都是所谓的经理,他的销售经理职位其实就是业务员,底薪只有几百元,全靠提成才能拿到高工资。
分析:求职者想找到好单位不容易,用人单位在招聘中,往往会利用求职者急躁以及虚荣的心里,用给求职者戴高帽的这种方式进行招聘。
支招:刚毕业的大学生,如果有条件并且喜欢,尝试接受挑战性的工作,锻炼自己也未尝不可,但是如果自己不了解、不感兴趣,无论用人单位多么急切和诚恳,都需慎重考虑。在应聘相应的职位时,更不要好高骛远,被用人单位赞美几句,戴个高帽就贸然答应,以免吃力不讨好。
陷阱三:空许诺大挪移
根据自己的工作经验,来自农村的张伟觉得自己应聘一般的职员应该没问题。他在人才市场上看到一间物业公司招聘物业代表,于是前往应聘,月薪2500元也符合自己的预期。到公司上班之后他才发现,所谓物业代表,其实是不穿保安服的保安员。张伟安慰自己,保安员就保安员吧,骑驴找马,以后再找也行,关键是月薪还不错。但是,发了工资才知道,所谓的月薪2500元,其实是每天要上12个小时班,每月只休息2天,以及加上其他加班时间的工资总和。如果没有加班,工资就是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
分析:现在,很多用人单位很难找到普工,特别是保安员、搬运工等一线工人。于是,用人单位给这些普通的工种起了好听的名字,比如物业公司保安员叫物业代表,餐馆的服务员叫资深客服,售票员叫客户代表,虽然工作性质没变,但从称呼上改变求职者对普通工种的厌恶和反感,使不明白的求职者会错意,浪费时间和精力。
支招:求职者在求职时应该详细询问用人单位自己所应聘岗位的工种、薪酬构成等事项,不要被用人单位笼统的回答搪塞过去,或被招聘企业所宣传的高工资的诱惑而丧失判断。
警惕招聘会两类六种求职陷阱
一、招聘陷阱第一大类:虚假职位信息
1、以招聘之名盗取个人信息
当对方要求你提供奇怪的证明材料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向只有一知半解的招聘单位透露有关任何你的隐私信息,一旦发现侵权迹象应当即报案。
2、借招聘之名储备人才
应聘单位的确需要人,但不是现在。对此类招聘,求职者权当作是一次锻炼和竞争的机会,切不可对结果抱太大希望。
3、以招聘之名非法敛财
调查显示,职场中最大的骗局当属收取保证金、押金,其比例占到了28.16%。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押金或保证金),所以,那些任职初期需要先缴各种押金的公司是不合法的;而规模很小、态度恶劣却敢开口收取服务费的中介机构,不用多想,一定是想骗取求职者金钱的非法组织。遇到交钱时就应当瞪大眼睛、提高警惕,牢牢到按住钱包是求职应聘过程中首先需要注意的。
二、招聘陷阱第二大类:通过招聘对应聘者进行压榨
1、以招聘之名诱人犯罪
对这种骗术,动脑稍加思考就应有所怀疑。如果招聘者夸夸其谈,反复强调招聘职位轻松便能拿高薪,很有可能是在引诱你加入传销、色情及其它非法机构。
2、招聘时设下薪酬陷阱
(1)先界定薪酬的上下限,并协商支付方式。尽量减少薪酬中的软性成分,或者试行一个月后重新规划。(2)应聘时多个心眼,不清楚的地方要问明白。比如,一年是十二薪还是十三薪?试用期待遇如何?时间多长?加班时间费用如何计算?如此种种,问清楚就不会糊里糊涂地上当,吃了哑巴亏。
3、粉饰职位信息骗取劳动力
求职者虚荣心的作祟是遭遇此类问题的主要原因。不要被听上去体面的职位所迷惑,仔细询问职位的工作内涵和细节,是求职者在与招聘者面谈过程中必须要做的。
有很多学子及应聘者在找工作时接连遭遇招聘陷阱,不是要交培训费就是要交押金,不仅工作还没着落,冤枉钱却花了不少。所以,中国质量万里行再次提醒求职者:施才华、找工作、求发展虽然心切着急,但一定要瞪大眼睛想想清楚,小心招聘陷阱。保护好个人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求职者,请收下这份求职防骗指南!
当前很多年前跳槽的人正在寻找新的工作了,这时也恰是各种求职诈骗案件高发期。小编在这里为你准备了一份求职防骗指南,提醒求职者们一定要擦亮眼睛,谨防被骗,希望对求职的你有所帮助。
警惕“黑中介”
“黑中介”是指非法机构以介绍工作的名义,向求职者变相收取费用。打工者小胥联系了某求职中介公司,缴纳200元定金后,接到的工作任务是在电线杆上刷宣传广告。但他仅干了1小时就被联防队员勒令停工,联系中介后被告知定金不退。工商所方面称,这是一家曾被取缔的黑中介。
防范提示:求职者要验证中介机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否包括职业介绍业务,是否具备《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警惕“假猎头”
“假猎头”是指某些诈骗人员自称“人才猎头”等,向求职者承诺提供高薪职位,但须缴纳服务费。
陈某接到一位自称是“高级猎头顾问”的电话,对方精准地描述了他的个人信息,并称可提供高薪职位。陈某信以为真,不久就收到面试通知,但要先汇2000元服务费,入职后返还。陈某汇款后前去面试,对方表示并未委托招聘,当他再次拨打“猎头”电话时,对方已关机。
防范提示:求职者要全方位了解用人单位、招聘职位,尽量通过用人单位官网核实工作内容和性质,核对薪资水平是否合理。
警惕“假老乡”
“假老乡”是指某些诈骗人员以“老乡”的名义,主动搭讪求职者,热心介绍工作,骗取钱财。火车站、汽车站周边,时常出没一些骑摩托车或开面包车的人,他们看到拖着行李的农民工,就会主动上前套近乎。
农民工小高刚下火车,就轻信了一位自称是“老乡”并承诺可以帮介绍工作的人的话。“老乡”开车带他到一个门口放着招工牌子的工厂后,就赶他下车并索要200元车费。
防范提示:求职者抵达一个陌生城市,尽量到正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求职,切勿轻信“老乡”说辞。
警惕“假兼职”
“假兼职”是指某些诈骗人员打着高薪兼职、点击鼠标就赚钱、刷单返现等旗号进行诈骗。诈骗人员发布“兼职刷单,立马返现;足不出户,月薪过万”的信息,炮制出“兼职刷单”陷阱。
一名受害人称其在收到“兼职刷单”短信后,按照指引刷单返现,结果被骗1.8万余元。
防范提示:求职者不要轻信既轻松又赚钱的“好差事”。同时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要轻易泄露银行卡、网银密码等重要信息。
警惕“乱收费”
“乱收费”是指用人单位或中介机构以用工为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培训费、押金、岗位稳定金、资料审核费等费用。一些中介公司与“皮包公司”合作,先由中介公司以推荐工作为名收取报名费、服务费等,后由“皮包公司”假装招聘员工,收取体检费、服装费、押金等费用,再编织种种理由拒绝求职者上岗或中途辞退。
还有一些中介公司在醒目位置张贴高薪酬、优福利等招聘启事吸引求职者上门,在收取服务费、培训费后便称职位已满,找借口敷衍。
防范提示:求职者谨记找工作并不需要费用,对于将先交报名费、培训费等作为条件的面试要谨慎对待。入职体检通常是要求求职者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进行,正规单位不会代收体检费。
警惕“扣证件”
“扣证件”是指用人单位或中介机构借保管或经办社会保险、申办工资卡等业务名义,扣押求职者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李某到某公司工作时,负责人要代为保管身份证。
但前去上班后他发现,实际工作类型与当初承诺的有很大出入。李某要求辞职并归还身份证,可老板不仅不归还,还要求他赔偿违约金。
防范提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扣留他人证件原件的权利,求职者不要将证件原件交付他人。需要提供证件复印件的,要注明具体用途。
警惕“培训贷”
“培训贷”是指某些培训机构以高薪就业为诱饵,向求职人员承诺培训后包就业,但须借贷支付培训费。王某即将大学毕业,听信某培训学校“培训后高薪就业”的承诺,在培训前按要求办了贷款。
然而,培训结束后,该学校并未履行承诺,还让王某欠下债务。王某意识到受骗,但因难以证明对方欺诈,最终无力维权。
防范提示:求职者要增强辨别和防范意识,参加培训前要看培训机构是否具备培训资质、经营范围是否包含培训内容、承诺薪资是否与社会同等岗位条件薪资水平大体一致。同时,要注意保留有关材料,一旦发现被骗,立即向有关部门报案。
警惕非法传销
非法传销是指组织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其缴费或以购买商品等方式,取得加入或发展他人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非法传销一般以亲友推荐的途径传播,以轻松赚大钱、无需面试直接上岗为噱头,面试或工作地点都比较偏僻且转换频繁,公司业务不能清晰说明。
防范提示:求职者要了解有关禁止传销的法规,掌握识别传销的基本知识;自觉抵制诱惑,树立勤劳致富、拒绝传销的防范意识。
大学生暑期需警惕求职陷阱
暑假期间,受职业规划影响,大学生们往往会利用暑期勤工俭学,通过学友介绍、职业中介、网络搜索招工信息等寻求打工机会。这时候大家就要注意求职时不要被骗啦!
据了解,每年暑期各地几乎都会发生大学生打工、实习期间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的事件,诸如被黑中介忽悠、被克扣工资、超时加班、发生意外伤害得不到赔偿等问题,引起社会各方关注。每逢假期,此类因大学生打工引发的纠纷、被诈骗类警情呈上升态势。
主要原因:
1、大学生涉世未深,防范意识差
大学生暑期打工或实习,与用人单位之间往往不签订劳动合同,有时仅仅是电话约定,就上岗工作。大学生合法权益常因此遭到侵害,有的是用工单位拖欠实习工资,更为严重的是实习期间遭遇意外伤害,用工单位推诿责任甚至不予任何赔偿。一般向劳动部门投诉时,劳动部门也无能为力。
2、中介巧舌鼓吹,抽头牟利
大学生暑期打工一般集中于选择家教、商业促销、餐饮行业等临时性工作,这也就给了一些中介以可乘之机。中介通常会利用网络、校园小广告等成本较低的渠道散布招聘消息,而招聘的工种往往门槛低、看起来收入也高、应聘条件不苛刻,很有诱惑力。中介由此吸引大学生应聘,从中抽头牟利。
3、用工方打擦边球,剥削大学生廉价劳动
从用工方来看,不排除有工作人员疏忽或有意借学生社会经验不足,挣学生的冤枉钱。涉世未深的大学生应聘时,通常都会被要求交纳抵押金、上岗费或者扣押证件。关键还是部分大学生判断力较弱,被无良用工单位肆意剥削。
4、学校里教育缺位,易吃亏上当
由于学生暑期打工是自主行为,学校多不参与、不倡导、不组织、不反对,致使上当受骗。
警方提示:
一是要提高大学生法律维权意识
在尚未建立健全起对大学生假期打工的保护机制的现阶段,学生维权的最有效方式仍是与用工单位签订书面用工协议,协议内容应约定包括工资标准、劳动时间、工作岗位等。以便依法进行维权
二是要保持警戒心,提高甄别力
广大学生要尽量通过正规职业介绍机构找工作,在哪里打工,一定要告知家长或亲友。如果工种有危险性,要看清用人单位是否投了意外伤害险、劳工保险等。要注意常见比如传销陷阱,而不是直营促销等。
暑期工求职陷阱要警惕
如今高考结束了,暑假也即将来临。很多学生希望通过暑假去做社会实践。小编提醒大家一定要小学谨慎,避免陷进求职陷阱!
警惕暑期工求职陷阱
快到暑假了,今年的求职高潮也即将来临,面对如今社会就业形态的不断发展变化,一些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也在不断变化着他们的招数,尤其是对于求职心切的学生,所以毕业生一定要有足够的警惕心:
常见求职陷阱
一、瞒天过海,骗取费用---专以骗取报名费为目的的皮包公司仍然存在。他们招工时把职业吹得天花乱坠,先收取报名费。等你到了公司,又提出中介费、建档费、办证费、培训费等一系列费用。收完费后,就把工作的事一拖再拖,或者安排一些你根本无法接受的工作,让求职者白花钱。
二、高薪招聘,无限诱惑---对不熟悉某些行业的求职者,开出极具诱惑力的薪水标准。然后,安排求职者超负荷工作,或从事违法和暴力活动。保证年薪万元以上等条件,多是出现在以提成为主要收入的行业,最后能否实现,看求职者表现及能力,往往是苦干一场,离目标任务还差一大截。
三、聘用内勤,拉入陷阱---开始以招聘行政、管理、文秘人员为名,等求职者上班后就安排为推销产品、联系业务,还没有保险金和底薪。这种受骗者即使辞去工作,也会有后续困扰缠身。
四、身份诱惑,规避承诺---招工时先称要把应聘者培养成什么师,然后要求交费进行课程培训,等培训完毕后,再拿出内部规定或特殊情况,让求职者白花一笔钱。
五、头衔修饰,名不副实。---为了挣一笔考试费,故意把要招聘的职业修饰一番,例如把保险推销员说成财政计划者,把销售人员称为业务经理,把勤杂工说办公文秘,提高门槛,实施收费考试!
职场新人需警惕的招聘陷阱
毕业生找份工作不容易,而找工作的过程中却还要警惕各种所谓的招聘陷阱。作为正式走向社会的职场新人,挑战从找工作开始吧!
个人在求职过程,常见的求职陷阱
1、巧立名目收取各报名费、培训费用;2、警惕卷入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3、面试地点是临时租借来的宾馆等地;4、招聘单位只有手机单一联系方式;5、晚上预约面试;6、招聘面试在偏远的地方;7、谨慎到外地工作。
贴士:138美容人才网曾推出的主题为美容行业,招聘陷阱知多少的调查,调查数据显示,招聘陷阱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收取不合理费用(押金、保证金、服装费等)占据22.04%;工资陷阱(巧立名目克扣薪资)占13.92%;拒绝签劳动合同,薪酬及权益缺乏保障占10.53%;遭遇黑中介的有3.73%。
见招拆招,防骗攻略
以招聘之名非法敛财
职业顾问指出,某些招聘企业利用很多求职者求职心切,在交保证金后没等到上班,就告知其招聘职位已满,钱也不会退还。更加隐蔽的收费还包括服装费、档案管理费、培训费等等实际应该是用人企业承担的成本。而求职者很少有能通过后期的培训考核的,即使通过了,骗子也会用各种苛刻的工作环境和要求迫使求职者知难而退。
许多非法职介会向求职者收取服务费、信息费等等。求职者交钱之前,中介机构承诺招聘信息浩如烟海,总有适合你的职位;可一旦付了费得到了那些信息之后,要么是单位不需要招人,要么就是对口职位刚刚招聘完毕,总让你不得所愿。事后才知是场明摆着的骗局,软弱者自认倒霉,较真者也追讨无门。
小贴士:遇到交钱时就应当瞪大眼睛、提高警惕,牢牢地按住钱包是求职应聘过程中首先需要注意的。调查显示,职场中最大的骗局当属收取保证金、押金,其比例占到了28.16%。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押金或保证金),所以,那些任职初期需要先缴各种押金的公司是不合法的;而规模很小、态度恶劣却敢开口收取服务费的中介机构,不用多想,一定是想骗取求职者金钱的非法组织。
拒绝签劳动合同,薪酬及权益缺乏保障占
一些用人单位利用美容行业从业者低学历,对合同意识淡薄、法律观念不强等缺点进行陷阱设置。
小贴士:或许美容行业在劳动合同法签订方面,确实还不足够完善,但是相信会越来越好。美业求职者应该要懂得选择一些行业正规的企业,并且也应该要知道一些法律法规,再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维权。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求职应聘谨慎培训收费陷阱
去年大学毕业获得会计学硕士学位的赵波,经过几轮应聘,很快获得一家中介服务公司的面试通知,职位是财务顾问。随后,赵波参加了面试并被通知需接受两个月的培训,但该培训需要交纳2000元培训费,赵波需负担一半费用。初入社会的赵波并未多想,便交了1000元并接受了培训。可令赵波没想到的是,两个月后,该公司竟然以其不胜任工作为由并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赵波感觉自己受骗,拨打了顺义区148法律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律师指出,《劳动合同法》第9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本案中,该用人公司在招录员工的过程中,以进行入职前培训为由,向赵波收取培训费用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赵波有权拒绝。同时,对于培训事宜还要分情况来看。如果培训带有试用性质,也就是赵波实际参与具体业务,付出劳动成本,那么有理由认为所谓培训存在事实上的用工关系,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工资待遇,否则可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对此,律师建议赵波收集工作记录、值班记录或者劳动报酬签收证明等相关证据材料。如果培训属于封闭式的培训学习,不具有用工性质,那么要看其有无培训方面的资质,有无签订培训服务合同、提供发票等票据,如果存在不规范、不合法行为,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如果培训行为有合同依据,同时不存在违法事由,那么建议赵波根据培训合同相关规定,与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如何识别陷阱
1、拒交各种名义的费用!任何招聘单位,以任何名义要求求职者收取抵押金,服装费,产品押金,风险金,报名费,培训费等收费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
2、不要轻信许诺到外地上岗、到外地企业、到国外打工或某某外地分公司、分厂、办事处的高薪招聘!无论其待遇多好,求职者千万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不要轻信他们的口头许诺,一是不去,二是到劳动保障部咨询,否则会吃大亏,被骗工、骗钱,甚至被人贩子骗卖,悔之晚矣。
3、不要将重要的证件作抵押。不要将自己的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等相关重要证件作抵押。有的用人单位以保证学生实习时间等为由扣住学生的证件,根据相关的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扣押证件。
4、掌握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主动学习一些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自己的求职素质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5、多种途径了解公司的背景。在求职者正式进入公司之前,想法设法加强对企业的了解以免误入骗子设下的陷阱。
比如:上网查找该招聘单位的相关资料,注意招聘单位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正规单位的招聘单位一般会将设在单位的办公室,会议室,一些以租用房间作为应聘地点的单位,要警惕。工商部门咨询电话:123156、谨慎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企业签订合同是要注意三看:
一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的合同无效;
二看合同字句是否准确,清楚,完整,不能使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
三看劳动合同是否有一些必备的内容。劳动合同的一般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违反劳动合同者应承担的责任;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其中前8项为法定条款,必须具备;第9项为协商条款。
6、发觉被骗应及时报案,通知辅导员,应拨打110与公安局取得联系,以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求职过程中的常见陷阱
陷阱1、不通过正规的渠道招聘人员招聘是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企业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单位对该项工作是非常重视的,会派专人通过正规的局道招聘。不要毫不防备的就把自己的简历等材料交给单位。
陷阱2、要求应聘者交纳保证金等费用刚参加工作,薪酬不高是正常的。相反,如果出现一个不熟悉的单位提供高薪酬时,毕业生就应该引起注意,因为不少不法人员企图利用高新待遇的幌子,骗取毕业生所谓的押金,培训费,服装费等。在当前的就业形势下,毕业生千万不要相信在工作的初期就很容易的获得高收入,对有些单位提出的所谓押金,培训费,服装费要敢于说不。
陷阱3、要求应聘者介绍他人加盟有些大学生因被骗而涉足非法传销,到头来后悔不已。因此,毕业生在求职的过程中如遇到类似单位对你非常主动,把加盟后的前景说的异常振奋人心,并要你介绍朋友和同学一起加入时,就要想想这句老话: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
陷阱4、不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是传递毕业生人事关系的依据,如不签订就业协议,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籍等人事关系就无法转入工作单位及所在的城市。而这些关系的办理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如办理社会保险,购买经济使用房,评审职称等。因此,单位不予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对毕业生的工作,生活,职业发展是不利的。毕业生应主动要求用人单位解决这些问题,并通过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协助办理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的接收。
陷阱5、不将承诺写入合同用人单位对招聘中的内容并非必须承担履行义务。作为毕业生,如想要招聘的那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最好将这些承诺写入双方的劳动合同条款中,由劳动法的约束力来督促用人单位向毕业生履行承诺。
陷阱6、窃取应聘者的私人资料或作品企业以选人为名,在笔试、业务考察等环节中让求职者撰写策划案、翻译文章,而这些都应是公司员工的本职工作。除了把求职学生当免费劳力外,学生在简历中把自己的毕业设计和研究理念写得一清二楚,也让不少企业坐享其成。
陷阱7、招聘单位无限期试用依据有关规定,试用期人员底薪通常是正式员工的1/4,劳保用品、物质奖励、各种保险和其他福利等又不与正式职工享受同等待遇。因此一些用人单位为降低人力资本,大量招募短期员工,且不签订劳动合同,待三个月试用期满,就以各种各样的借口予以解雇。这样一来,求职者总是辛辛苦苦给单位低薪干了几个月,然后被扫地出门。就这样,一群又一群学生被单位榨取劳动果实。实习期过长,以有问题为名予以辞退,这是大学生以往找工作的普遍遭遇。
八大网络求职陷阱
网上找工作方便快捷,但是也会遇到很多不真实的现象,所以在网上找工作要看清楚招聘的信息,注意防骗!
陷阱一:招聘单位收费请输入标题
毕业生在应聘时遇到收取报名费、面试费、培训费等额外费用的企业,最好都不要相信。不少皮包公司就是看重学生求职心急,借着招聘会骗钱。招聘单位入职培训费、员工管理费等任何名目的收费,都是应该警惕的。
陷阱二:招聘单位无限期试用
一些用人单位为降低人力资本,大量招募短期员工,且不签订劳动合同,待三个月试用期满,就以各种各样的借口予以解雇。根据实际经验表明,有这样做法的企业往往并不是真正地需要人才。其表现有两大特征,一是会很快就提出签订劳动协议,然后马上开始工作。二是一次招收的学生数量比较多。因此,学生求职招聘时要注意以上特征,看清单位是否有真正的用人诚意。
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劳动法》早已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陷阱三:通过招聘剽窃求职者作品
企业以选人为名,在笔试、业务考察等环节中让求职者撰写策划案、翻译文章,而这些都应是公司员工的本职工作,也让不少企业坐享其成。
陷阱四:传销公司网上设求职陷阱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大学生求职心切,在网上设求职陷阱骗人。求职过程中,要注意甄别用人单位,查实用人单位是否正规、真实、可靠。
陷阱五:三金协商放弃,假高薪陷阱
一些单位声明高工资,以此为诱饵,但却以不给职工交纳社会保险为条件。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不仅要仔细审阅内容,当合同中出现异议时,还要运用自己的沟通技巧同用人单位谈判,争取自己应得的利益。
陷阱六:以招聘之名做广告
一些企业假借招聘之名,进行一些广告炒作。通过长期发布招聘信息,增加企业的曝光率,同时也利用可观的招聘数量,制造一种公司求才若渴的假象。
陷阱七:销售主管竟是推销员
由于一家建筑公司给出的是销售主管的职位,因此我当时就去面试了这个职位。某学校毕业的小李说,当时经过层层复试后,她被告知要参加新进推销员的培训。在与公司交流后才发现,所谓的销售主管其实就是公司给每一位销售员的封号,主管原来是招聘公司的馅饼。
陷阱八:大公司变成了小公司
我当时投简历时选择了一家在本地发展迅猛的大公司,不料最后却等来了另一家小公司。某学校毕业的小朱如是说,该公司声称其与她选择的公司有合作项目,因此才委托大公司帮他们招聘,这家小公司事后也坦言这么做主要是借前者的名气来招揽应聘者,但我经历了那么多次的面试却进了另一家公司,心里真的不是滋味。
大学生暑期打工 应警惕高薪陷阱
不少大学生暑期到社会上打工,或为补贴学费,或为增加阅历经验。然而,他们时常成为骗子眼中的猎物。前天,就有200多名大学生听信中介承诺月收入4000元,从苏州来到南京打工,结果到了才发现被骗。
大学生打工被骗的案例已屡见不鲜,年年都有,全国各地都有。对于这些不良中介,理应依法予以严惩,但类似事件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也暴露出部分大学生在社会实践的选择上自我认识不够,防范意识不足。
实际上,很多招聘都是特意针对在校大学生设置的陷阱。如招聘模特,日薪400元、先交押金,立刻安排岗位、高薪,待遇优厚对于有一定经验的社会人,这样的陷阱不难识破,但初出茅庐的大学生却很难分辨真假、抵挡诱惑。最终,或被骗中介费、押金,甚至被骗传销、被骗色抢劫等等。
其实,如果凡事多留几个心眼,三思而行,这样的陷阱也不难识破。例如想想以自身的经验阅历,能否对应这样的高薪;这一行业的社会平均薪资是多少?什么样的企业如此钱多人傻?当然,最关键两点是要提高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如事先对用人单位充分了解,知晓其办公场所、经营状况、以往学生的实习情况等等。无论与用人单位或与中介,都最好能签订规范的书面协议,约定好工作内容、工作期限、劳动报酬、支付方式并保留一切相关证据,万一发生劳动权益纠纷时,交予相关部门。
获取打工信息的渠道也很重要,应尽量选择正规媒体、正规渠道发布的信息,对网络上、街头上的小广告不可盲目轻信。感到迷惑的时候,一定要多咨询老师与家长的意见。
目前在法律层面,未毕业的大学生还不具备独立劳动者身份,劳动法也无法保护其正当权益。一旦发生劳务纠纷,大学生打工者只能通过民事诉讼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在大学生打工现象越来越普遍的情况下,劳动法有必要修改扩容,为他们筑起法律围栏。
另外,从有利于自身成长的角度看,大学生选择打工单位时切记宁缺毋滥。不能只注重社会参与性,而要提高专业性,追求有质量的社会实践,让工作尽量与自身专业特长相融合,做到学以致用。另一方面,学校和社会企业、公益组织也应担起责任,打通渠道,搭建与完善体制机制,为学生提供可靠的帮助,降低风险。无论从培养人才的角度,或是为了纾解将来就业难题,这都是应有之义。
在尚未步出象牙塔时提前感知社会、体味现实,是难得的机会与挑战。准备勤工俭学的大学生们,一定要有健康的心态,勿被高薪牵着鼻子走,人生之路漫长,每一步都要脚踏实地走好,且行且珍惜。
警惕试用期的几大陷阱
试用期工资怎么算?警惕试用期几大陷阱。试用期不是白用期!关于试用期,劳动者必须知道:试用期不是法定条款,可以不经历;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一、什么是试用期?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相互适应的时间阶段。试用期的开市也是劳动关系的开市。使用人员在使用期间,应该与用人单位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合同并加以约定。二、试用期是强制规定的吗?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三、试用期时间多长?最多不能超过6个月。四、需警惕的试用期几大陷阱陷阱一:只签订试用期合同。1、部分用人单位只于毕业生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为3个月到6个月不等,目的是为了能在试用期内使用廉价劳动力还能方面解除劳动合同。2、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陷阱二:随意延长试用期。1、很多用人单位随意延长试用期,造成毕业生无限期被试用。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陷阱三:工资福利差。1、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借口压低毕业生工资且为落实各类相关福利;2、《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陷阱四:强加试用期。1、用人单位以熟悉多种岗位为由,要求毕业生在多个岗位试用,增加试用期。2、《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陷阱五:拒交或欠交社保。1、很多用人单位都以试用期不用交社保,过了试用期再为毕业生办理社保为由拒交或欠交社保。2、事实上,一旦劳动关系建立,用人单位就应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拒绝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劳动者一词为理由接触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应支付赔偿金。陷阱六:先试用,再聘用,试用是必经环节。试用期不是法定条款,可以不经历。实际上,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也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当然也可以不约定。而且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陷阱七:试用合格不合格,单位说了算。考核标准必须透明化,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在使用其中,除劳动者违背劳动法的相关条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可见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是有前提的,即必须能够举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警方提醒:求职找工作谨防四类陷阱
新一轮的招工大潮又将到来,一些不法分子和黑中介又将伺机而动,借招聘之名行骗。记者从东莞警方获悉,求职者找工作,一定要找正规中介,并认清楚假中介、黑中介真面目和行骗手法,以防在求职过程中落入陷阱中招。千万不要轻信中介先交押金,或向不明账户汇钱。警方总结了几类陷阱的典型手法,提醒求职者切勿上当。
温馨提示:人社部门提醒广大求职者,凡是向求职者收钱的,要么是骗子,要么是企业招聘行为违规;凡是收钱,且要求打款到私人账户的,即为骗子。求职者如果遇到这些情况,可以拨打用人单位座机进行确认,或是在官方网站核实准确邮箱,避免受骗上当。找工作先交押金体检费据警方介绍,一些不法分子设立招聘点,吸引求职者前来后,填完表后,允诺工作岗位,并称现在企业急需大量工人,只需要交一点押金和体检费,检查完以后就可以马上上班,不论是交现金还是银行汇款都可。而在完成了所谓入职手续后,不法分子还可能会急需要求缴纳一定的手续费或者培训费。警方提醒: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求职者就要警惕了,在还未正式入职前就要求缴纳各项杂七杂八的费用,肯定有问题,一旦上当,最后很可能落得个条件不符,但是钱已经交给不法分子,工作也没有着落。一般单位的招工都有一套较为严格的招聘制度,如果要求先交钱后上班的,一定要谨慎对待,小心上当。网络求职要求先汇款网上求职需警惕各种虚假招聘信息可能出现的陷阱,比如,网站称招聘行政人员,最后岗位却变成了销售,还有不法分子往往先在网络上公布一些待遇诱人的招聘信息,要求求职者提供身份证号码或复印件,这在求职人员看来是很正常的要求,有时甚至还被要求提供房产证甚至银行账户。一段时间之后他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被泄露,才知上了当。警方提醒:网络求职千万不要被高薪和或者看上去很美的职位所迷惑,更不要贸然向对方提供账户汇款,只要对方要求求职者先汇款,都有可能是求职陷阱。男女公关高薪骗局警方还介绍,一些街头广告,打着招聘男女公关,学历不限,性格外向即可,月收入一两万元的幌子,其实就是骗局。这些不法分子往往在求职者打电话应聘后,称一个月收入可以达到一两万元,只要愿意做,就可日进斗金。对方甚至还会称,酬金可以按天结算。但最后往往落脚点是,要求应聘者先交百元到千元不等的报名费。不论是真公关还是假招聘,就算是应聘成功,也有可能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警方提醒:此类招聘多为骗局,即便不是骗局,也有可能是从事一些非法行业,因此求职者不要有天上掉馅饼的想法,不要为高薪和优厚工作条件所动,应该踏踏实实找合适自己的工作。假冒公司招聘卷款走人警方表示,此类陷阱和骗局也是非常常见,不法分子的行骗手法非常简单,就是故意大批量许可报名并收取报名费,目的在于谋取利益而非真正招工。一旦达到一定的报名人数,收取了巨额报名费后,就会人间蒸发。而等到求职者打电话向求职公司求证时,往往会被告知,该公司并未在外设立招聘点,求职者人财两空。警方提醒:应聘者在与用工方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审查其主体身份,如有疑义,一定要及时到劳动监察部门咨询清楚;发现有收取报名费、登记表费、抵押金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虚假招聘信息8个典型特征:1.招聘单位只有手机单一联系方式;2.收取服装费、伙食费、体检费、报名费、办卡费、押金等各种费用;3.几乎不面试就给出录取通知,且到外地就职;4.薪资明显高于同职位同工种薪资水平;5.通知面试职位明显与实际工作岗位不同,向求职者索要烟、酒等礼品;求职陷阱
大学生就业难已经成为社会一个难以回避的问题,同时求职技巧也就显得尤为重要,扬长避短掌握技巧是关键。感谢阅读《求职陷阱》内容,职场资讯网小编向您推荐一些求职技巧知识,希望能够帮到您。
陷阱一 “高薪”诱你搞传销
“只要你加入我们的团队,3个月后就拿到月薪3000元左右,随着你业绩的增加,你的工资将逐月增加。”面对这样的诱惑,你会动心吗?两位表演上当的学生称:他们与这家公司洽谈时,公司不看毕业证书,只填一张表格,随后便通知他们说被录用了,并准备带他们去广西、云南等地。在去广西的途中,他们意识到是传销后,便在南下途中下车,逃了出来。
陷阱二 收保证金哄你买东西
有两名毕业生遭遇了这样的求职经历:他们经一家职介所介绍后,到成都一家化妆品代理公司应聘业务主管,经过初试、复试后,公司负责人称要试用3个月,叫他们先学会推销公司代理的化妆品,每人交了150元信誉保证金,但没有拿到收据。经过实践,他们发现这些产品根本无法推销。后来他们在一家大型商场了解到,这套化妆品的销售价格是70至80元。原来,这家公司采用这种“招聘”办法,变相地向求职者卖化妆品。
陷阱三 “没经验也可”引你入“套”
据了解,由于很多用人单位都要求求职者具有工作经验,这样将一些应届大学生挡在了“门”外。刚毕业的大学生在人才市场,常有“矮一截”的感觉。因此,当应届大学生在广告上看到“无经验也可”等字眼时,就会眼前一亮,不加思索地争着填写履历,对招聘公司的背景则一概不问,最后可能吃亏。一名大学生填了表后,对方要求收取100元的保证金,屡次找工作受挫的他,毫不犹豫地交了这笔钱。半个月后,他被宣布走人,要求退还保证金,他却拿不出凭据。
陷阱四 粉饰工种逼你辞职
有多名大学生有这样的经历:广告上说是招聘“经理”,月薪1800元。当他们交了50元的中介费,办完手续后,被安排在离中介所不远处的一家公司工作。
结果上班第一天,公司负责人就叫他们“先从基层干起”,让他们先在1个月内,每人推销价值1万元的保健品。1个月下来,他们6人中,没有哪一个完成了任务,自然被辞退了,不但连基本工资没拿到,还出了中介费。后来他们通过明查暗访,发现这家所谓的公司就是职介所的人开的,专门用来骗人的。
陷阱五 骗了培训费就“炒”你
一名同学经职介所介绍,应聘到一家保健品公司,在与公司签订合同时,公司提出为了提高其工作业绩,公司将对所有新进人员进行为期半个月的培训,公司将邀请某某大学知名教授来讲课,因此这笔费用(280元)将由个人承担。当该同学犹豫不决时,对方工作人员劝说:“培训后,你终生受益,这笔钱出得值得。”听这一说,该同学想通了,便交了培训费,结果讲课的并非什么知名教授,当培训结束时,公司通知他:培训不合格,你被辞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