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某公司的核心员工在离职后,迅速入职与原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另一家同行业公司,在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也引发了不少人的讨论。有律师也出声表示,在这种情况下该员工需要归还原公司所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并赔偿原公司的经济损失。那么,到底竞业限制补偿是什么呢?
什么是竞业限制竞业限制具体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
什么是竞业限制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可以说这部分经济补偿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但具体的支付金额需要分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竞业限制补偿的支付标准我国关于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竞业限制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仅有司法解释作支撑。因此,当事人可以约定的是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标准和支付形式,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就适用司法解释。根据我国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虽说我国法律对于竞业限制补偿已经出台了一些法律政策,但在具体的支付金额和某些特殊情况上还没有具体的规定。因此如果需要进行竞业限制补偿时,除了查询相关的法条外,还可以去咨询专业的律师,来保障自身的利益不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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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你必须知道这些
精神损害一般与物质损害相对应,但造成的后果往往会更为深远,并且更加难以修复。这种伤害一旦造成,不仅会有治疗时的资本支出,还会有难以评判的心理创伤和精神痛苦。我国为了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在《民法总则》公布实施后,建立了“精神损害赔偿”这一民事法律制度。那么什么是精神损害赔偿呢?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影响精神损害赔偿的因素又有哪些?下面就为大家一一揭晓。
//什么是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属于民事法律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自然人受到以下非法侵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1、侵害人格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2、侵害身份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3、侵害财产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4、侵害婚姻关系的精神损害赔偿;
5、侵害死者的精神损害赔偿;
6、违约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有哪些//要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就需要进一步了解精神损害赔偿的细则标准。我国的《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情况的精神损害必须给予抚慰金赔偿:
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此外,如果产生严重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的则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判断。虽然最高法院没有对具体的赔偿数额进行规定,但经过了长期的实践后,某些地方法院已对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一般去专业机构询问就能够得到相应回答。
//影响精神损害赔偿的因素有哪些//此外,影响精神损害赔偿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综合考量之后,才能得出最终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在了解以上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的内容后,还需要注意,想要申请精神损害赔偿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要有损害的事实,这里包括内在与外在的精神损害;行为人的侵害行为必须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侵权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由于细则过多,在寻求精神损害赔偿前,还是建议一定找到相关专业人员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女性心理健康的标准是什么
女性心理健康的标准是什么?关于心理健康的标准,也有不同的说法。第三届国际心理卫生大会认为:心理健康的标志是:1、身体、情绪十分协调;2、适应环境,人际关系中彼此能谦让;3、有幸福感;4、在职业工作中,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过着有效率的生活。
总结了心理健康的10条标准:
一、周期节律性。人的心理活动在形式和效率上都有着自己内在的节律性,比如白天思维清晰,注意力高,适于工作;晚上能进入睡眠,以便养精蓄锐,第二天工作。如果一个人每到了晚上就睡不着觉,那表明他的心理活动的固有节律处在紊乱状态。
二、意识水平。意识水平的高低,往往以注意力水平为客观指标。如果一个人不能专注于某种工作,不能专注于思考问题,思想经常开小差或者因注意力分散而出现工作上的差错,就有可能存在心理健康方面的问题了。
三、暗示性。易受暗示性的人,往往容易被周围环境引起情绪的波动和思维的动摇,有时表现为意志力薄弱。他们的情绪和思维很容易随环境变化,给精神活动带来不太稳定的特点。
四、心理活动强度。这是指对于精神刺激的抵抗能力。一种强烈的精神打击出现在面前,抵抗力低的人往往容易遗留下后患,可能因为一次精神刺激而导致反应性精神病或癔症,而抵抗力强的人虽有反应但不致病。
五、心理活动耐受力。这是指人的心理对于现实生活中长期反复地出现的精神刺激的抵抗能力。这种慢性刺激虽不是一次性的强大剧烈,但却久久不消失,几乎每日每时都要缠绕着人的心灵。
六、心理康复能力。由于人们各自的认识能力不同,人们各自的经验不同,从一次打击中恢复过来所需要的时间也会有所不同,恢复的程度也有差别。这种从创伤刺激中恢复到往常水平的能力,称为心理康复能力。
七、心理自控力。情绪的强度、情感的表达、思维的方向和过程都是在人的自觉控制下实现的。当一个人身心十分健康时,他的心理活动会十分自如,情感的表达恰如其分,词令通畅、仪态大方,既不拘谨也不放肆。
八、自信心。一个人是否有恰当的自信心是精神健康的一种标准。自信心实质上是一种自我认知和思维的分析综合能力,这种能力可以在生活实践中逐步提高。
九、社会交往。一个人与社会中其他人的交往,也往往标志着一个人的精神健康水平。当一个人严重地、毫无理由地与亲友断绝来往,或者变得十分冷漠时,这就构成了精神病症状,叫做接触不良。如果过分地进行社会交往,也可能处于一种躁狂状态。
十、环境适应能力。环境就是人的生存环境,包括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工作性质、人际关系等等。人不仅能适应环境,而且可以通过实践和认识去改造环境。
教师心理健康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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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心理健康的标准是什么?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会认为自己是健康的,其实,健康不仅是指身体上的还包括心理上的健康,身体健康是很多人都明白的,可是,心理健康的标准是什么样的呢?尤其是教师的心理健康,了解教师的心理健康有什么作用呢?
1.教师心理健康的的重要意义
教师健康的心理是学生心理健康的保证,是教师完成工作职责的前提条件,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教师必须具备比常人更好的心理素质。教师保持健康的心理不仅有利于教师自身的生理健康,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而且有利于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1)健康的心理是教师生理健康的必要条件。
(2)健康的心理有利于教师工作效率的提高。
(3)教师健康的心理是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的保证。
2.教师心理健康的标准
教师职业对教师心理健康水平的要求是较高的。教师心理健康的标准除了有与其他职业的人共有的心理健康标准外,还有自己职业的特殊性。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认识和评估教师的心理健康:
(1)教师角色认同。
(2)人际关系和睦。
(3)自我意识良好。
(4)情绪体验积极。
(5)适应教育环境。
3.影响教师心理健康的因素及自我维护
影响教师心理健康的因素是多方面的,综合看来,导致教师心理健康问题的因素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工作繁重,压力过大。
(2)社会因素。
(3)教师的人格。
(4)学校因素。
教师的心理健康受复杂的因素影响,但一个优秀的教师绝不应让自己一直处于压力之中以至于身心俱损,影响工作和生活。教师应重视心理健康的自我维护,并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
(1)调整认知,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
(2)正视自己,调节自我意识。
(3)调理情志,增强心理耐力。
(4)善于交往,改进教育人际关系。
(5)科学用脑,调适生活节律。
(6)修身养性,追求人生价值。
女性小编温馨提醒:上面就是关于教师心理的一些相关情况,作为教师要自己学会调整自己的心态,做一个心理健康的幸福的教师。
实习生低薪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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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作为企业挖掘的优秀人才群体之一,也是有效降低用工成本的重要方式。因此,很多企业都会招聘实习生来填补自己的岗位需求,因而也出现了不少的薪资纠纷,那么,实习生最低薪资标准是什么呢?
实习生是否适用《劳动法》?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是,通常认为,实习生不属于劳动法上的“劳动者”,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并非劳动关系。因为实习生属于在校学生,行为受到学校的限制,其实习目的是为了完成学校的教学培养任务或者勤工助学,而非获得劳动报酬以谋生。而且,用人单位提供给实习生的岗位、对实习生的管理方式等都有别于普通劳动者。1995年人社部(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也明确,“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据此,实习生不适用劳动法。
但是在实习生以就业为目的进行实习,与用人单位构之间的关系确实具备了人身、组织、经济从属性的特征,实习生的确向用人单位提供持续不间断的劳动,用人单位亦对该实习生实施劳动管理并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下,法院认为此时可认定构成劳动关系,可以受到最低工资保护。
关于实习生最低薪资标准的规定在国家层面,教育部、财政部发布的《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教财〔2018〕12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校外勤工助学酬金标准不应低于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0xx年教育部、人社部等部门发布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xx)3号)第十七条规定:“接收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
不过,以上法规只适用于校、企、学生三方签订协议,进行实习的情形,前者适用于所有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勤工助学行为,后者只适用于中高等职业学校学生的顶岗实习(所谓顶岗实习,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对在校生经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参加跟岗实习、认识实习,以及私自在校外兼职等自行进行实习时的工资标准,法律并未做出明确的规定,这为用人单位留下了协商的空间。
在地方层面,一些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对实习生的工资标准做出了规定。例如“《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企业应当按照约定的标准直接向顶岗实习学生支付实习报酬,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因此,企业在聘用实习生时,应当遵守国家及地方性的法律法规,与实习生协商确定实习报酬。
综上,关于实习生最低薪资标准,要根据企业的规定而制定,而企业的规定则应当遵守国家及地方性的法律法规,并在与实习生协商确定后进行落实。因此,如果实习生的权益受到了危害,大家也可以利用法律武器来进行维护。
八级伤残赔偿明细和评定标准
职场,繁重的工作可能让你剪不断理还乱,效率也久久不见提高。其实,这都是因为你没有用对方法!小编来告诉你。感谢阅读《八级伤残赔偿明细和评定标准》内容,职场资讯网小编向您推荐一些职场百态知识,要注意的问题。欢迎您的参考,希望能够帮到您。
当劳动者因工伤、职业病致残进而导致失能时,其伤残情况可以根据严重程度分为1~10级,最轻是10级,最重是1级,不同的伤残级别所对应的赔偿及相关待遇也是不一样的。最近因为“女子小区花式健身,被砸成八级伤残索赔33万”的新闻,不少人开始关注伤残八级赔偿多少钱是合理的,这次我们就来具体聊聊八级伤残赔偿的相关内容。
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八级伤残赔偿的评定标准
八级伤残是指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具体包括轻度器质性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明显受限;截瘫或偏瘫(肌力4级);动眼神经完全性麻痹;双侧面神经不完全性麻痹;面部瘢痕20cm2以上,影响容貌等六十一种情况。
八级伤残赔偿明细
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营养费: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当劳动者因工受伤、致残后,我国法律对于劳动者的保护及赔偿规定还是比较健全的,每一位劳动者都应该对八级伤残赔偿等规定有一定的了解,这样才能在意外发生后及时维护自身的权益。但在日常工作中,还是要注意自身的安全,毕竟再多的钱也换不回身体健康。
劳动法规定的低工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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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只知道自己在为用人单位工作时,用人单位是需要向自己支付一定的工资的。但实际上,用人单位所支付的工资多少,也是有法律规定的,最低不可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我国一项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那么关于最低工资标准,我们需要了解哪些呢?
最低工资标准的定义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其中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也适用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来讲,最低工资标准只适用于在岗职工,它不适用于退休人员、内退职工、待岗职工和下岗职工。
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哪些
最低工资标准不是指职工的基本工资,而是指包括基本工资在内的职工的全部收入。根据政府有关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应包括基本工资(或标准工资)、奖金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发放的物价补偿性质的津(补)贴。
与此同时,最低工资标准是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依法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后,劳动者实际领取的工资可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当然,个别省、市、自治区为了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在地方规定中明确:最低工资不包括个人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如上海市就有明确规定。因此,最低工资中是否包含个人承担社保费的问题时,还要结合地方法规来确定。
但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这三类是不可以算进最低工资标准内的。
身为劳动者的我们,在每次领到工资后,也可以算算自己的薪资是否高于当地所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自己在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工资比最低工资标准低,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自己涨薪的。不过要注意的是,每个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不一样的,千万不要拿其他城市的工资标准和自己的进行对比。
公司年终奖发放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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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了一年,除了期盼放假,最期待的就是年终奖的发放了。但是,对于公司而言,必然是会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来控制投入产出比。那么,公司发放年终奖的标准是什么?年终奖算不算劳动报酬呢?
//年终奖是什么?算不算劳动报酬?//依据1990年国家统计局制定颁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规定,工资总额由六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另据第7条规定,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其他奖金。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2条第1项规定,关于奖金的范围:生产(业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由此可见,年终奖属于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属于奖金中的“其他奖金”。
//公司发放年终奖的标准是什么?//目前法律并未对年终奖的发放标准做出特殊规定。如果劳动者与单位签订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如无约定,单位规章制度中有奖金发放规定的,则据奖金发放制度执行。
目前主要有三种的年终奖发放形式,不同方式年终奖计算方法也不一样。
(一)绩效考核
根据个人年度绩效评估结果以及公司业绩结果来发放绩效奖金。目前,大部分公司的绩效考核规则都是公开的,许多都会通过绩效合同,与员工进行事先明确约定,根据年终业绩的完成情况进行打分,不同的分值对应不同的绩效奖金系数。
通过绩效考核的方式颁发年终奖金已成为趋势,例如某超市的店长,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三种情况,超额完成销售任务时为特等;100%完成销售任务时为甲等;未完成销售任务时为乙等,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年终奖额度。
(二)红包
由老板给员工发放不确定数目的红包。这种年终奖计算方法比较私密,有的作为辅助年终奖发放,有的对关键性岗位员工发放。也有企业没固定年终奖发放形式,直接由老板来发放红包,这种方式全凭员工在老板心里的位置、印象等。
(三)年底双薪
所谓双薪,其实就是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向个人多发放一个月工资,是单位对员工全年奖励的一种形式。目前,行政机关及大多数企业称之为“第13个月工资”(即“12+1”)。
因此,公司年中奖的发放标准一般取决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否就此进行约定或者规章制度是否有此规定。一旦劳动合同约定了或规章制度规定了年终奖的发放条件和发放标准的,用人单位应根据规定予以发放。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发放年终奖,也不得以事先未约定或规定的条件拒绝发放年终奖。
2021年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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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职工在工作期间,因工作而导致受伤/残疾/死亡的情况下,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将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如果该职工没有购买工伤保险,但是确实是在用人单位用工期间导致工伤的,则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费用。那么不同程度的工伤,相对应的最新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呢?
一级至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级至六级伤残的补助分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两部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按月支付):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七级至十级伤残的补助只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方式为: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亡待遇标准
工亡待遇分为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供养亲属抚恤金三部分。
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只要职工因工作而受伤/残疾/死亡,那么都可以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获得赔偿。但人的生命及健康的重要程度是大于工作本身的,很多时候再多的赔偿都换不回健康完整的自己。身为职工,也应该在保障自身安全及健康的前提下,再高效完成工作。
离职员工违反竞业限制该如何判断?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协议的,当劳动者离职后就需要对劳动者是否遵守竞业限制协议进行监督,如果违反约定的,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那么怎样判断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竞业限制”实际上就是,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对于企业来说,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对象,不能是公司内的任意员工,而是掌握或熟知公司商业秘密的人员,比如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等。
此外,竞业限制的期限比较特殊,劳动者从订立劳动合同开始,就有遵守竞业限制的义务,在终止或解除与当前公司的劳动合同后,还应当继续生效。
“离职”后协议持续时间则是由当事人双方事先约定的,最长不超过两年。而在“离职”后的竞业限制协议期内,劳动者不得生产前公司的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者入职有竞争关系的公司。
因此,用人单位一要注意跳槽离开的员工是否是本单位竞业限制范围内的人员,二要确定跳槽离开的员工与新单位的劳动关系,三要判断跳槽离开的员工入职新单位的行为是否构成“竞业”。
需要注意的是,很多用人单位忽视了要证明劳动者的新工作单位或者劳动者自营企业的业务,和本单位业务是不是属于同类型或者生产经营同类型产品,这些是判断是否构成“竞业”的关键。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判断劳动者是否违反竞业限制协议,要看劳动者是否到限制范围内的企业或者区域工作,而判决用人单位是否违反竞业限制协议,要看用人单位是否支付经济补偿。看完之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被降薪由公司改制能否要求补偿?
用人单位有义务,也有责任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法律上对劳动者也有相应保障。在公司单方面降薪如何赔偿?以下这篇是()精心为大家整理的被降薪由公司改制能否要求补偿?跟着小编的脚步一起阅读吧!
网友的困惑:
我在2004年10月与公司总部签订了劳动合同,2006年12月31日到期。由于公司体制调整,我现在的工作地成立了子公司,总部只负担我2006年3月以前的工资和福利,从4月开始,我的工资和福利均由子公司承担,而且职务、工资也由子公司决定。但是到目前为止,子公司还没有明确告知我的职务、工资等,不过可以确定的是,我的工作内容有所改变、工资降低、社保和公积金将由自己缴纳……
我想请教几个问题:
1.我现在不想接受这样的改变,要求离职,公司说不能支付补偿金,因为不是公司要求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属于我自动离职,请问这样合理吗?
如果要求补偿,公司要我提出书面说明,说明我为什么不能接受改变。就工作内容而言:在以前的工作中,我的工作内容变化过多次,我都没有提出异议;且子公司给我的职务也是我能胜任的;就工资而言:我的劳动合同中只提及了工资没有提及职务,且有“劳动报酬随岗位升降而变化”的字句;就社保:很有可能公司妥协为我交到合同期满。
2.如果我继续和总部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工资由子公司支付,是否合理?
3.我4月份的工资是按照之前与总部签订的发放,还是按照子公司制定的发放?
答复:
虽然子公司是由总公司投资的,总公司对于子公司的管理有着绝对的控制权,但是在法律上,子公司仍然是一家独立的公司。这是我们国家公司法所确定的原则。如今有很多企业集团,同一个组织结构下可能存在两个以上的公司,集团内人员调整容易给员工造成一种误解,觉得自己仅仅象换个部门那样简单。
提问者从总公司被要求调动到子公司,表面上是公司内部调动,实际上是更换公司工作。该员工不仅需要在总公司办理退工,到子公司重新办理录用,而且社会保险、公积金等业务缴纳单位也将随之变更。因此提问者的工资、职务如果有所调整,是根本没有任何法律障碍的。这与调岗调薪有本质的区别,同一用人单位需要对员工调整岗位和薪水时至少应具有充分合理性才行。换公司却不用。
对于提问者的几个问题,答案也可能令其失望:
首先,提问者无法接受改变要求离职确实无法获得经济补偿金。因为事实劳动关系中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只有企业提前三十天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时法律才要求给予经济补偿金。
其次,劳动合同与谁签订,就由谁来支付工资,因为劳动合同是规定用工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支付工资就是用工方的义务。如果他们由两家公司完成,其权利义务就会发生混乱,造成劳动关系的模糊。因此,这种做法不合理。
最后,由于劳动者4月开始要到子公司工作,所以4月份公司由子公司承担,其计算方式也按照子公司来了。当然提问者可以拒绝前往子公司,而等待总公司的解除。
不过,公司要求提问者自己缴纳社会保险是违反我国法律要求的。社会保险的缴纳方式有严格的规定,不能由公司或劳动者擅自作出变更,对于公司这样的要求可以严词拒绝。
2021年工伤七级伤残赔偿标准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工作是自己能够生存下去的必要组成部分,但任何一份工作多多少少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特别是某些有操作风险的工种,在受伤之余还可能会造成人体的残疾。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因工伤造成伤残的,是可以享受相关赔偿的。那么在2020年,工伤七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劳动者实际能拿到哪几部分的钱呢?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金额为劳动者本人13个月的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与此同时,用人单位还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金额没有统一的规定,可以根据企业所在地的相关政策/规定来决定。
停工留薪期工资
劳动者在受伤后,治疗期间属于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单位未安排护理,则由单位支付护理费。
而劳动者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医疗费
劳动者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超出目录及服务标准的医药费该工伤职工还是用人单位承担,目前实践中各地处理存在不同做法,多数地区的做法是用人单位不承担。
劳动者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劳动者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有的人认为,2020年工伤七级伤残赔偿标就是劳动人本人13个月的工资。但在实际情况中,我国的法律法规会保护每一位劳动者的切身利益,除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用人单位及工伤保险基金还需支付受伤劳动者停工留薪工资、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你了解多少?
职场,繁重的工作可能让你剪不断理还乱,效率也久久不见提高。其实,这都是因为你没有用对方法!小编来告诉你。感谢阅读《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你了解多少?》内容,职场资讯网小编向您推荐一些职场百态知识,要注意的问题。欢迎您的参考,希望能够帮到您。
企业中职工死亡一般分为三类,分别是因工死亡、因病死亡和非因工死亡。我们都知道职工因工死亡是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的,不管是国家还是每个省,都对职工因工死亡的赔偿标准做了相关规定。那么职工非工伤死亡是否有赔偿呢?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看看最新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指明: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二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四十五条指明:工人职员的直系亲属,其主要生活来源,系依靠工人职员供给,并合于下列各款规定之一者,均得列为该工人职员的供养直系亲属,享受劳动保险待遇:
一、祖父、父、夫年满六十岁或完全丧失劳动力者;
二、祖母、母、妻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
三、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十六岁;
四、孙子女年未满十六岁,其父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力,母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
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具体内容1、丧葬费为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
2、非工伤死亡的供养直系亲属为1人者,一次性救济金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3、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遗属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
目前我国对于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规定是比较明确的,企业中如果真的有人出现了非工伤死亡,那么按照具体的规章制度进行赔偿即可。而我们也需要对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有一定的了解,这样万一身边的人遭遇不测,也能更准确地维护自己及身边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一定的赔偿。
Flash设计和开发的岗位职责是什么
Flash做为一款动画制作软件,在设计开发游戏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你们Flash设计和开发是具体负责什么工作的吗?今天小编分享的是Flash设计和开发的岗位职责,希望能帮到大家。
Flash设计和开发的岗位职责1.根据要求完成网页客户端的各类业务功能模块和游戏模块的程序设计和相关界面开发工作;
2.根据设计要求实现各类功能模块;
3.配合测试工程师修复及解决系统的Bug;
4.不定期安排重构,逐步提升代码质量和游戏性能。
Flash设计和开发的任职要求1、计算机或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3年以上网页端FlashAS3开发经验;
3、熟悉flash开发流程,精通AS3开发;
4、熟悉AS3与服务器端的通讯交互(AMF,Socket,Json等);
5、有良好的程序设计以及编程习惯;
6、具有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善于沟通,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
7、可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并能在制定的时间内完成高质量的程序。
利用Flash开发游戏的方法打开Flash,点击文件-新建项,创建一个Flash文件(AS3.0)。
点击插入-新建元件项,创建一个名为飞蛾的元件。
接着在不同的图层绘制运动物体的各个运行部分,并创建适当的运动动画。效果如图:
返回主场景,利用工具箱中相关工具绘制跑道背景部分。
接下来,分别创建电脑和人工两个图层,将飞蛾分别从库拖放到两个图层中。
6分别选中电脑和人工所在图层的元件,在属性面板中输入剪辑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