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自查报告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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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自查报告 篇1

6月23日,省、市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视频会议后,我区高度重视,深刻领会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了这项工作。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区委、区政府及时成立领导机构,从吃透会议精神入手,进行了宣传发动,从摸清底数着眼,进行全面摸排自查,到目前,情况基本明晰。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省、市视频会议后,我区立即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区长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领导组,并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XX市XX区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方案》,将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逐项分解到每一个单位,要求各单位及时、认真具体组织落实。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清理规范涉煤收费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对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宣传报道。做到了规范、有序、细致、彻底,确保了自查自纠工作扎实有效进行。

(一)关于涉煤收费项目情况

根据《方案》要求,我区对收费项目进行了认真梳理。涉及我区的各种收费共计18项,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2项,政府性基金6项(煤炭可持续续发展基金、价格调节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教育费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森林植被恢复费);不涉及我区的2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环境监测服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中,中央批准项目11项(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采矿登记收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排污费、土地复垦费、水土流失补偿费、水土流失治理费、土地登记费、耕地开垦费、采矿排水水资源费),省级批准项目1项(煤炭稽查管理费)。我区现在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9项,政府性基金 5项;未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3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采矿登记收费),未执行的政府性基金1项(森林植被恢复费)。我区无自行设立的收费项目。

(二)清理规范情况

1、收费项目收取情况

(1)矿产资源补偿费。20XX年征收958万元;20XX年1-5月征收211万元。

(2)土地登记费。20XX年征收0.08万元;20XX年未收。

(3)排污费。20XX年征收215万元;20XX年1-5月征收2万元。

(4)水土流失补偿费。20XX年征收243万元;20XX年1-5月征收131万元。

(5)水土流失治理费。20XX年列入前项;20XX年1-5月征收169万元。

(6)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20XX年征收4622万元;20XX年1-5月征收1931万元。

(7)价格调节基金。20XX年征收152万元;20XX年1-5月征收73万元。

(8)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XX年征收25万元;20XX年1-5月征收347万元。

(9)教育费附加费。20XX年征收300万元;20XX年1-5月征收148万元。

(10)地方教育附加。20XX年征收265万元;20XX年1-5月征收98万元。

(11)采矿排水水资源费。20XX年征收660万元;20XX年1-5月征收696万元。

(12)土地复垦费。未收取。

(13)土地登记费。未收取。

(14)煤炭稽查管理费。未收取。

(15)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未执行。

(16)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未执行。

(17)采矿登记费。未执行。

(18)森林植被恢复费。未执行。

以上各项收费20XX年共计7440万元,其中:上缴中央567万元、省3443万元、市1253万元、区级2177万元。20XX年1—5月共计3806万元,其中:上缴中央175万元、省1578万元、市616万元、区级1437万元。

2、收费项目取消情况

按照《方案》要求,从20XX年7月1日起取消煤炭稽查管理费。区发改局拟定于6月30日将证号为cb120228的《收费许可证》中涉及的项目注销,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今年未领。

3、部分征收标准降低执行情况

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各煤种征收标准降低3元/ 吨,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今年前5个月征收的部分,共计340万元,待税务部门核查后,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处理;同时,督促各煤炭企业按规定做好账务调整工作。

4、保留的收费规范情况

我区现有保留并且执行的涉煤收费项目,全部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和范围执行,未出现超标准、超范围征收;也没有出现以煤补农、以工补农等违规收费和各项摊派。

二、存在的问题

(一)涉煤项目的取消以及部分征收标准的降低,将会影响我区财力8800万元

1、降低可持续发展基金吨煤3元,20XX年1—5月共计降低340万元(其中:留区部分68万元),全年预计降低900万元(其中:留区部分180万元)。如果其它3座煤矿生产后,每年产量将达到510万吨,每年将会降低1530万元,也会导致财政每年减少资金300万元(留区部分)。

2、20XX年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以前,我区向煤矿企业征收15元/吨的税后利润,每年大约8500多万元,作为煤炭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费用,用于全区破产企业人员开资及缴纳各项保险、区址基础设施建设、修路、学校、敬老院和改善居民吃水等民生问题。

20XX年以后,我区13座煤矿整合为5座,由中煤进出口公司控股,中新唐山沟、甘庄煤业公司2座矿井生产,履行社会责任只是按照省、市政府政策,从 2011年开始连续3年为低收入农户发放了53513吨“暖心煤”(同煤集团提供59628吨)。中新小梁沟、上深涧、北辛窑煤业公司3座建设矿井去年年底已陆续竣工验收,但因市场原因,成本大于销售价格,面临一生产就亏损的实际。鉴于这种现实,目前只有中新小梁沟煤业公司一座建设矿井刚刚转入生产。去年,市政府责成市煤管局征求产煤县区意见,拟出台吨煤履行社会责任标准,初步意见的标准是侏罗纪煤系30元,石炭二叠纪煤系20元。此项政策至今未出台。

(二)增加财政负担400万元

1、取消煤炭稽查管理费后,原依靠此项收入供养的煤炭价格稽查队11名工作人员,工资、各项保险等40多万元由区财政负担。

2、煤炭局下属2家事业单位——矿山救护队和煤炭纠查队,一直依靠向煤炭企业收取的每吨2元安全费,由省集中统筹供养来维持运行。根据省煤炭厅《关于我省〈煤炭生产管理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晋财建[2006]95号),从2006年4月开始,取消了该项收费。此后2个单位人员工资一直依靠区财政解决,2个单位共77人,每年工资、各项保险共计317万元;装备、办公等费用43万元。

(三)上级应返未返933万元

关于采矿排水水资源费,从20XX年4月起由区地税局代征后,全部上交省财政,应返还区级36%部分,至今没有返还。截止20XX年5月共计933万元,使原依靠水资源返还供养的16名人员,从20XX年至20XX年1-5月份约200万元的工资及各项保险无法解决,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我区部分水利设施建设。

(四)增加不稳定因素

改革公路煤炭运销体制后,煤运公司不得向企业收取经销差价和服务费,将会影响职工个人收入和工作积极性,增加了我区不稳定因素。

(五)部分执收单位没有足额征收,导致相应事业发展的资金投入不足。

三、今后措施

清理规范涉煤收费,是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简政放权、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是煤炭资源税改革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对涉煤收费进行清理规范,使煤炭行业轻税薄赋,最大限度地减轻煤炭企业负担,是省、市政府的英明决策,对于推动煤炭行业深化改革和科技创新,进而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保障全区综改工作顺利进行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我区坚决拥护,克服一切困难,坚决执行。

为此,我区要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大督查力度,确保这项工作进一步落实;二是区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收费单位的收费项目再次进行筛查,确保不留死角,做好与国务院将要实施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进行对接的准备;三是保证省、市《方案》中规定取消和降低收费标准的执行时间不得延期;四是严禁在执行时间前超标准、超范围征收;五是对规范不到位、整改不彻底、收效不大的单位要按规定给予主要负责人以党纪政纪处分;六是对以各种名目向煤炭企业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的,一律没收上缴国库,并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不能按期完成清理规范工作任务的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

收费自查报告 篇2

根据文登市物价局的要求,我们幼儿园对我园的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了汇总整理,开展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们按文件要求收费范围,进行收费,没有擅自设立和分解收费项目,无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现象。

二、收费许可证20xx年有效,20xx年无变更或注销事项。

三、我们已经按规定对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公示。

四、我们按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时限和收费频次等实施收费。

五、我园20xx年度收入合计8.55万元,其中收取管理费合计5.73万元,保杂费合计2.3万元,取暖费合计2400元,20xx年支出合计8.5万元。

六、我园收费性质为公民个人办园,没有发生变化,收费依据没有改变,继续保留原收费项目,维持原收费标准。

七、上一年度年审时的问题,我们我们认真进行了整改。

八、我园收费收入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了“票款分离”,落实了“收支两条线”,收费资金的支出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九、我们对所有规定审验的内容进行了自查。

今后,我们会严格按物价局要求,落实各项收费政策,不违规收费,进一步规范收费管理,为“调结构,稳物价、惠民生、促改革”提供良好的价格环境,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收费自查报告 篇3

根据长兴县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等四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县涉农涉企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学校对20xx年以来收费情况进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收费公示。学校按规定每学期开学初在校务公开栏张贴收费公示牌实行收费公示,如收费政策调整及时更新相关公示内容。在收费公示牌上,公布教育局监察室电话和“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群众投诉渠道,积极受理并认真处理群众举报。同时,学校设立校长信箱,接受社会各界对我校收费工作以及其他办学行为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学校切实落实免除学杂费政策,严格按照物价局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增加收费项目,不扩大收费范围,不提高收费标准,免收课本费、作业本费。

三、无违反国家规定,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赞助费等择校费用的行为。

四、学校无利用教育、教学场地等资源举办面向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补课行为;学校、教师无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的行为。

五、学校无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

六、学校无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的行为。

收费自查报告 篇4

根据xx教办有关文件精神及县教育局开展全县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对我校20xx年春季开学以来的收费工作进行自查总结:

一、抓组织领导,促工作责任落实

为加强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组织协调,我校成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及规范办学行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校长陈少平任组长,书记巫绍武任副组长,常务副校长黄磊任专项工作办公室主任,各年级、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针对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学校先后完善了《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办法》、《年级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各管理层级的责任,规定了严格的组织处理措施,为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今年,我校将规范教育收费作为工作重点,多次召开班子会、行政会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先后召开全校教师大会、分年级教师大会进行强调,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整改、加强督查、务求实效。目前,学校上下已经基本形成共识,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xx中学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xx中学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为使治理乱收费现象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把此次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坚决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

二、抓学习宣传,促良好氛围营造

为切实推进增长率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我校利用各种会议和宣传手段、舆论工具,加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教师法》及省市有关学校收费工作规定等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在广大教职工中开展规范办学、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对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紧迫性、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学习宣传赢得了广大教师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学习宣传求得了社会、家长、学生和媒体的关心和监督,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依法治教、依法治学的意识,通过学习宣传推动了集中整顿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抓查、纠、改,促治理工作实效

我校依据xx市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检查内容,对学校工作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分析原因,制定强有力的改进措施,促使学校办学和教师从业行为的规范化。在自查活动中要求各年级、部门高度重视整治工作;要求全体中层干部分工协作,整章建制,层层管理,绝不允许敷衍塞责、临时应付、走过场;要求必须把科学管理、规范办学、规范教学落实在学校和教师的一切工作之中,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取得了实效。

1、招生方面:

没有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并收费,没有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各类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培训班,没有违反规定跨区域招生,收取相关费用,没有违反“三限政策”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向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收取学费,在“三限”外以借读生、旁听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

2、收费方面:

开学严格按照市物价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标准收取学杂费、住宿费、水电费,没有突破政策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或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没有巧立名目乱收费、捆绑收费、搭车收费的现象,没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在学校食堂用餐,将学生餐费、水费与开学报名捆绑,学生餐费、水费由学生自主处理,未与班主任的考核进行挂钩,学校没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或以捐资助学等名义、通过家长委员会等途径收取费用。

3、教辅资料:

征订方面:学校有严格的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办法,所订教辅资料均为上级部门同意或允许,征订工作有严格的流程,公开透明,不存在强迫或由学校教师统一代学生征订教辅材料、报刊和学习生活用品、参加商业保险以及购买校服等现象。

4、节假日补课办班方面:

根据主管部门要求,我校基础年级已于4月全面停止双休日补课,目前学校已不存在违反规定组织学生双休日和节假日集体补课并收取补课费的现象,也没有将校舍出租、出借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外人员开展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习活动。

5、财务管理方面:

学校坚持实行校务公开,推进民主建设,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措施,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开制。在学校设有校务公开栏和意见箱,公开了监督电话。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每学期开学对代办收取的书本费予以公示,提供收费票据,期终进行结算。

四、抓整改,促规范管理

(一)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狠抓相关政策的学习,牢固树立法规意识,从维护社会稳定、落实科学发展观、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提高广大教职员工和行政干部对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业行为的认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学行为。

(二)严格管理,规范教育教学秩序。规范学籍管理,严格学籍变更手续,严格执行转学准入制度,严格控制跨学区招生。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不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其它任何形式的测试,不招收学区外的所谓“择校生”和“高价生”。严格执行校历及作息时间,各年级不得随意延长学生的在校时间。对不负责任,乱考试乱收费,造成学生辍学或流失,巩固率下降,学籍管理混乱的管理人员追究责任。

(三)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为了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对中小学收费的规定,我们要求学校各年级、部门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自行以各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费用,不得将捐款、赞助等费用与学生入学挂钩。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实行亮证收费,开展“教育收费规范学校”创建活动,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强对学生用书和教辅资料的管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征订教科书,严禁目录以外的学生用书和教辅材料进入课堂,严禁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资料。

(五)加强教师管理,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为了大力倡导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不断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引导广大教师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我们积极探索学校绩效考核管理的新途径、新方式,加强教师业绩考核。要求教师要为人师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坚决纠正一些教师把主要精力用于校外私自办班、搞有偿家教的错误做法。

(六)加大监管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学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排查摸底和清理整顿工作,坚决纠正违法违规的办学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年级部门及个人,立即取消其各项表彰奖励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按学校责任事故处理办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围绕教学管理和教师从业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抓好教育收费的自纠和整改工作,真正落实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办学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各项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

收费自查报告 篇5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是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为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我们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家发改价检[20xx] 2475号、鄂价检[20xx] 295号及荆价发[20xx]65号等文件的精神实质,开展了一次全面、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活动,学校的'收费工作经历了一次严格的清理,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

一、基本情况

我校是一所农村寄宿制初级中学,现有12个教学班,在籍学生648人,在编在岗教职工72人。

从20xx年春季开始,我校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全部免除了学生的学杂费和教科书费,确保了国家免费义务教育各项措施的落实,其他所有收费均按政策规定严格执行。

1、20xx年秋季收住宿费40元/人,不住宿的学生不收此费,此项收费于20xx年春季终止。

2、生活费按自愿就餐原则,对就餐者按早餐1.80元,中、晚餐每餐2.5元的标准收取,此标准由县物价局(京价[20xx]65号)核准,食堂实行零利润。

3、寒、暑假作业、抄本、非免费义务教材、《中学生天地》等由县教育局发行公司实行预约征订,学生自愿,经家长签后生效。

4、学校严禁教师组织学生购买教辅资料,无教师向学生推销资料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资料的现象。

5、保险费:学生自愿参保交费,学校不参与收费。

6、防疫费:由镇防保所组织学生自愿参加,学校不参与收费。

7、对贫困住宿学生实行生活救助。20xx—20xx学年度资助学生100人,每人补助生活费750元,学校及时发放到位。

8、学校不办快慢班,不组织学生补习、补课,无相关收费行为发生。

9、对校服款,学生自愿订购,学校不抬高标准收费,做到实付实收。

10、对外地借读的学生,学校与本地学生一样对待,没有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高度重视教育收费工作,把规范教育收费当作践行科学发展观,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的头等大事来抓,成立了教育收费领导小组和教育收费监督专班,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从思想上、源头上、过程中把好收费关口。

2、政策先行,按规操作

学校的各项收费,严格按照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等上级部门的政策、规定执行,做到收费有依据,多少有标准,缴纳有票据,不抬高标准收费,不搭车收费,不巧立名目乱收费,确保学校的收费行为在政策法规的规定下运行。

3、民主理财,接受监督

学校每月组织教职工代表对学校财务进行清理、审计;学校财务计划的制订、大型项目的开支,均由校委会科学论证、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利用校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收费政策、文件、规定、标准、财务结算情况等,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杜绝了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侵占公款、乱收费等违纪违规的行为。

三、努力方向

1、认清形势,不断提高教育收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做好教育收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校首先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将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做成学校的品牌,努力形成保持教育收费行为规范的长效机制,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采取更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的手段,力争把教育收费工作做得更实更好。

2、坚定目标,把教育收费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学校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严格遵守有关教育收费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法制观念,努力把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和收费行为全面纳入法制轨道。学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合理编制开支预算,继续实行学校收费收入和使用情况定期公示制度,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有效控制乱收费行为的发生,扎实推进教育收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3、展望未来,用科学发展观引领学校教育收费工作

教育收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既是一个热点、焦点问题,也是一个敏感问题,关系到教育形象,关系到社会和谐,我们要用科学发展观引领学校教育收费工作,从大局出发,发扬创新精神,不断强化措施,不断改进方式方法,使教育收费工作步入制度化、常态化的轨道,为教育可持续发展不断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