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资不满意,究竟什么情况你仍然会入职。

职场,繁重的工作可能让你剪不断理还乱,效率也久久不见提高。其实,这都是因为你没有用对方法!小编来告诉你。感谢阅读《薪资不满意,究竟什么情况你仍然会入职》内容,职场资讯网小编向您推荐一些职场百态知识,要注意的问题。欢迎您的参考,希望能够帮到您。

因为不满意薪资才跳槽,面试最在乎、最忐忑的也是和HR谈薪,结果用人单位最终给出的offer基本工资比你的期望薪资低,该怎么办?

近日对“那些年拿到过的offer薪资”展开讨论,在网友们分享的众多案例中,有相当一部分“低于期望薪资的offer”最终网友们都选择了接受和入职。对于这个略微有些违背常理的现象,我们进行了分析,以下这4种情况也许就是“不满意offer薪资,却依然入职”的理由:

一、靠绩效、提成补位

网友“文屁屁”:当年面试,我开价的月薪是1200元,最终接受了工资800元的offer,因为有业绩提成,实际月薪在1500元—1800元;

网友“安然若素”:当年我的期望薪资3000元,最终offer的基本工资是2200元,加上绩效我每月入手4000元左右。但这是一份需要24小时倒班的工作,至今我都怀疑自己是怎么坚持下来的。

如果offer的基本工资没有到位,同时HR表示该岗位每月都有绩效或提成,也能一定程度上增加你的收入。此时,作为求职者,你需要更进一步询问该岗位的绩效考核方式或提成占比,酌情考虑综合收入。而这一提问的前提需建立在你对这份工作的“掌握程度”上,也就是说,如果你是转行、是新人,对自己是否能做好这份工作没有很明确的把握,那么所谓的“绩效、提成”对你来说可能只是镜中花、水中月而已。

二、包吃住

网友“Ms_默默”:当年我希望月薪2500元,最终offer给了2000元,但是包吃住,我就去了。

跳槽以前给自己当前的工作状态算一笔帐,你该对自己每个月在吃饭、交通、住宿、社交等等消费上的支出有个大致的概念,在此基础上,结合工作能力和成绩来设定你的求职期望薪资。从这一角度而言,“包吃住”的工作确实能为求职者节约很大一部分的生活成本。然而,通常情况下“包吃住”的用人单位常常坐落在城市近郊,岗位的作息时间也可能不那么规律,这是求职者需要谨慎考虑的。同时,还需要强调的是,求职者在面试时除了关注基本工资和五险一金,也可以请面试官介绍公司的其他福利情况。在大多数公司没有“包吃住”这一福利的情况下,如果有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餐贴等津贴,应该也会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三、没钱吃饭,为了生存

网友“艳艳色彩”:当年我期望月薪是2500元,offer只给到1800元我也入职了,只因为当年没钱吃饭,我也很无奈。

网友“零下32”:当年想要4500元的月薪,最终入职了4000元的offer,因为那段时间急需用钱。

在“那些年拿到过的offer薪资”讨论话题中,很多网友都表示当年自己刚毕业开始第一份工作时,没有“开口要价”的资格,薪资全由用人单位决定。这一情况其实在现今职场新人的求职中已经发生了改变,许多应届生对第一份工作的起薪有一定要求,达不到期望薪资或没有满意的工作机会,他们可能会选择继续深造或者暂缓就业。对当下的大学生而言,工作不仅仅是生存的手段,更大程度上是实现理想的工具。

而对于在职场摸爬滚打多年的人来说,没有当下新人如此“潇洒”的就业观,时刻承受生活的重担,为五斗米向略低的薪资折腰这一选择固然无奈,但也有可能引发其他问题:比如带着负面情绪入职是否能及时调整工作心态?妥协的工作对个人职业规划发展起了正面还是负面的作用?解了当下生活里的燃眉之急,要花多少额外的时间精力去追赶原来的进度?你可以为了五斗米折腰,但更希望成熟的职场人家中总是有一个小小的备用米缸,以防不时之需。

四、大公司值得学习

网友“稻草人C”:当年给的offer薪资比我要的差200元,入职以后学了一年东西我就走了。

网友“aki_1990”:当年我希望拿月薪3000元,入职的工资是2500元,考虑到是大公司以后简历会不错就去了。

这样的就业选择有相当明确的目标——“我是去学习的”,这份工作或这家公司能够提供给求职者一定的学习空间来达到目的,为此求职者会愿意降低一定的薪资要求,毕竟学习机会不是到处都有。但对于“大公司”还是需要理性对待,固然知名企业的从业经历能为简历加分,但倘若学不到你想要的东西,对今后的职业发展并无益处,只感受了大公司的工作氛围似乎也是浪费时间而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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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感觉不满意?仅2成人选择当天就走


不知道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投递简历、通过面试,入职后却感到不满意。这种情况下,你会尝试多久再考虑跳槽呢?日前,对此做了一项调查,结果表明59%的受访者选择“边工作边找下家”,23%的受访者选择了“当天就走”,还有13%的受访者表示“做满试用期再决定”。

工作不好找,为了钱忍忍

“当然是一边工作一边找下家,毕竟工作不好找,尤其是连续几次面试失败更易令人产生自我怀疑……当然要找到合适的工作再换,这样既不会有经济缺口又能衔接上是最好的。”

“也许刚出来工作的时候,找到一份不满意的工作,我会当天走人。现在需要考虑的问题比较多,经过利弊权衡,我还是会一边工作一边找更好的。”

不适合就当天走,节省时间

“如果是很大的问题,要么是自己没搞清楚公司状况,要么就是被骗了。比如说工资入职后和面试谈的出入太大、公司表明不签劳动合同、没有五险一金等,这种情况下当天就走。”

“过来人的身份告诉你,要是刚入职就对公司各种不满意,当天就走吧。我之前就是边找边工作,但是工作时间越久就发现公司越是挑战底线。而且因为在职请假太麻烦,好多好工作都没法去面试。”

“我相信大多数求职者不喜欢频繁跳槽,因为又麻烦又影响找下一份工作,但是如果不幸遇到了特别烂的公司,还是当天就走吧,否则就是浪费时间和精力。”

再试试,说不定会有不一样的结果

“做完试用期再走吧,尽量适应工作,时间长一点也许会发现工作和自己想象中不一样,毕竟短时间不可能把公司了解清楚。”

“先干着吧,毕竟找到一份工作不容易,只要工资没多大问题,先选择适应环境。出来打工就是为了挣钱,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情。”

“试用期满后走,因为是职场新手,不知道还有什么坑没踩过,到时候一起踩了再离开。下家就会好好找个满意的公司。”

具体事情具体分析

还有网友这样表达自己的看法:“以我的经验来看,如果发现是人事的问题,比如试用期薪资都没跟你谈清楚,加班费都含糊不清,当天就走。如果是流程问题,那估计也要做过一阵才能确认情况,这期间可以骑驴找马。”

什么情况下,你会毫不犹豫地跳槽?


马云曾说:“员工离职的理由林林总总,最真实的只有两条:钱,没给到位;心,委屈了。这些归根究底就一条:干得不爽。”不知不觉又过了一年,领导还是一样成天为了鸡毛蒜皮小事找你麻烦吗?单位内部人际斗争不断,自己好像站错队了该走该留?现在的工作虽然稳定但没什么发展性,该趁着年后转职吗……那么,遇到什么情况,你会毫不犹豫地跳槽呢?

公司只顾发展,没有人文关怀

前几天看到微博热搜,一个小伙子因为父亲去世请假八天,被公司辞退。该公司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强烈谴责,最近几年,这种事情也屡见不鲜,公司作为一个盈利机构,只顾追赶业绩,连最起码的人文关怀都做不到,这样的公司是没有人情味的,再待下去公司也不会感激你的付出,将心比心,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还能在这家公司做得下去吗?赶紧准备跳槽吧!

长时间在工作中得不到学习和成长

工作中的幸福感,除了你取得的成绩和获得的报酬之外,还有一部分来自于你能够在工作中不断地学习到新的东西,感觉到自己在进步,这点能够带来任何物质都无法替代的充实感和幸福感。每个人的职业发展,其实就是一个不断学习进步和提升的过程。这就意味着如果你在这份工作中无法得到成长或进步缓慢,你的职业发展也将进入低谷期。所以,如果你的工作内容或者是工作环境,让你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无法学习到新的东西,那么是时候该考虑换个环境了。

越来越难以维持工作和生活的平衡

人在职场奋斗,终极目的都是为了让自己和所爱的人获得幸福。职场人在一边为生活奋斗的同时,也要学会平衡生活、享受生活。当一份工作压力过载,并无限地倾轧你的生活时,在半年以上的时间里,你都始终沉浸在一种职场焦虑的状态,这就表明了你的职场焦虑已经超出了负荷。那么这个时候你就应该考虑换一个工作环境,放慢你的脚步,走出这种恶性循环状态。

跳槽作为职场的转折点,对职场发展至关重要。每个人在面临是否跳槽的选择时,若想要做出最优判断和选择,都需要因事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总的来说,如果你的工作已经不值得继续奋斗,那么请果断离开。

与“前任”比总有不满意,要不要跳槽?


跳槽之后难免要拿“现任”公司与“前任”做个对比,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

日前,()论坛就“你最不能忍受现公司的哪些‘毛病’”这一问题展开讨论。调查发现:公司画“大饼”、发现同部门多名同事跳槽、公司氛围不合、说好的工资少了50%以上、公司一直不签劳动合同、公司天天喊口号,这些“毛病”被网友吐槽频率最多。网友们表示对于以上种种现象,是可忍,孰不可忍!

公司画“大饼”,不能忍!

网友“hps07”吐槽:上一次离职就遭遇到老板连番的“大饼”轰炸——升职或者转岗、提高薪酬、发展前景无限好,信誓旦旦地告诉你很难找到这么好的机会。但吃一堑长一智,看透了老板的做事方式。“大饼”只是“大饼”,看上去好像很有诚意留你,事实上他们还没认真地想过怎么用你这个人。

点拨:公司前景、薪资福利、涨薪空间……在这一张张让人血脉贲张的“大饼”面前,求职者往往会禁不住诱惑。那么,碰到给你画“大饼”的公司,要不要跳槽?你需要分析的是这块“饼”是真是假。若经不住推敲分析,再大的“饼”都不能“吃”!若不与你职业发展相匹配,再“香”也不能“吃”!

同部门多名同事跳槽,不能忍!

网友“郗以诺”吐槽:公司里连工作满半年以上的职员都没有,基本节奏是两三个月就有人辞职。一个员工“出走”可能是个人选择,但是同一部门一下子离职多名员工或者部门里员工的在职时间都没有超过一年,那公司就有些问题了!

点拨:发现同部门多名同事跳槽,你需要考虑:这是公司管理的问题还是员工的个人选择?如果是因为前者,那么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不利于你的职业发展,这个因素会不会断送你的前途?如果是后者,跳槽是普遍的职场现象,是否跳槽取决于你对目前薪资、发展的考量而非别人跳不跳槽。

公司氛围不合,不能忍!

网友“科×科”吐槽:那些同事平时讲讲方言也就算了,居然开会也用方言,考虑过我们这些异地求职者的感受吗?公司还明文规定要求穿西装上班,说是企业文化,可我又不是对外“窗口岗位”,打扮得“西装革履”给谁看……即便薪资、岗位都合适,但是如果遇到氛围、气场不合的公司没必要强忍啊。

点拨:扪心自问,一天上班8小时,但时时刻刻都觉得在煎熬,即便月薪过万,你能熬多久?与公司气场相合才能高效工作,事半功倍。这也是为什么这么多公司重视建设公司氛围、企业文化等这类企业软环境的原因。

说好的工资少了50%以上,不能忍!

网友“小兔子”吐槽:谈薪时,什么都说“好,可以,没问题……”;到了实际签约时,薪资不仅打折,打的还是五折!我上班不就为了挣钱养活自己嘛,要不还图啥?

点拨:工作难找,收到满意的offer已属不易,但切忌不要因此冲昏了头脑。签合同时,请务必仔细检查薪资数额与面试所谈的薪水是否一致。倘若,企业的确存在隐瞒、降低实际薪资的情况,你也无需再次争取。企业采用这种类似“坑蒙拐骗”的招聘手段,说明其诚信度不足,今后难免还会给你画“大饼”。此外,这种行为也存在违反劳动法的嫌疑。你可以调查取证,申请劳动仲裁。

公司一直不签劳动合同,不能忍!

网友“龙龙”吐槽:劳动合同都不签,即便公司是法盲,但我不傻呀!基本权益都得不到保障,这种公司越早走人越好!

点拨:《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因此公司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行为。不管企业是因为法律意识薄弱还是想逃避责任而不签劳动合同,求职者的维权意识万不可缺失。遇到这类情况,你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解决。

公司天天喊口号、灌鸡汤,不能忍!

网友“昕昕”吐槽:本以为天天喊口号、灌鸡汤的公司只会出现在影视剧里,万万没想到现实中真的存在!老板天天像打了“鸡血”似的,要求员工喊口号、洒热血,居然还美其名曰“企业文化”?

点拨:很多老板喜欢给员工灌输心灵鸡汤,希望员工忠诚、卖力、团结。虽然说存在即有合理性,但如果个人不喜欢这种企业文化,再忍下去的确是浪费时间。

失去的总是最好的,虽然这些情况难以忍受,但你还是得忍忍!

说完不能忍的,再来聊聊那些暂时能忍忍的情况。就算想跳槽,也可用骑驴找马来缓和一下自己“冲动的小心脏”。

上班路好远啊,忍!

网友“南袋子”吐槽:单程两小时的车程,真心累,每天下班回家都不想动了。想想老东家上班走走路才30分钟,那真心是天堂般的路程。

点拨:诚然路程是个大问题,但与钱途相比,是否还能再忍忍呢?当然家庭情况特殊,比如需要就近照顾宝宝等,太长的路程还是很成问题的。

办公场地小,忍!

网友“雷震子”吐槽:办公室没有固定座位,先到先坐,晚到就没有座了,只能去会议室挤挤。更别说什么饮水机之类的。跟原来的公司固定隔档间相比,真心不习惯。

点拨:决定是否要跳槽前,可以先了解下公司硬件环境不佳的原因是什么,有没有可能改善,什么时候能改善。你可以抱怨“办公环境差会影响工作心情”,但也应该清楚,除去高污染、高风险的特殊岗位,一般而言公司的硬件环境对于一个人职业发展的影响还是有限的。来做一道选择题:一家是办公环境稍差点但工资福利待遇不错的公司,另一家是装潢得富丽堂皇但老板总是拖欠员工工资的公司,你会选哪个?

老上司离职了,新上司不喜欢我,忍!

网友“Annica”吐槽:新调来的领导不喜欢我们团队的成员,似乎对我们团队的业务也不感兴趣。他入职一周后就把我们整个团队的人员转给下边的一个经理。可这个经理也不想接我们这一块的工作,他心烦时就挑我们的毛病,整天对着我们抱怨,还恶言相对。现在,我的心都凉了,原先的晋升计划也化为泡影,要不要跳槽呢?

点拨:要不要走不是取决于上司走不走,而是看看在这个平台上还有没有对的人可以跟,未来有没有机会去做对的事。如果跳槽,你跳出去有更好的人带你吗?能去核心的有发展的部门吗?如果这些答案都不明朗,三思而后行吧。

工作内容增加了,忍!

网友“胡桃夹子”吐槽:同一个岗位,工作量却是以前的两倍,且都是新增内容。工资却没增加多少,想想真是亏大了。

点拨:同一岗位,因为公司不同,所处的行业不同,都有可能发生工作内容的变化,这个现象是常态。如果增加的部分,对个人的能力是有提升的,对个人未来发展是有帮助的,那么也算是一个尝试新内容的机会。

难以融入新团队,忍!

网友“每天吃辣条”吐槽:除了业务工作,我很难与同事搭上话。可能从小成长的环境不一样,年龄又不同,兴趣爱好完全大相径庭。要与同事们打成一片太难了。想想老东家那会儿,关系还是不错的,大家都是年轻人,总能说到一块去。

点拨:因为难以融入而想跳槽,这并不可取,因为你是在躲避交际困难,而且这一困难在下家公司很可能再次面临。职场新人进入新环境中工作时,最好能够先观察工作环境,了解公司的工作氛围是开放还是保守,同事之间的交流方式是直接还是含蓄,同事的穿著打扮是正式还是休闲,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合作是顺利还是曲折等等。由于不同公司都有其差异性,所以新人要学会主动和同事沟通,无论是工作事务还是热点新闻,要尽力去了解每个人的习惯和喜好。实在找不到话题,谈论天气也是打破僵局的杀手锏。

没详细的入职培训,也没同事帮忙,忍!

网友“冰封王座”吐槽:一入职就上手各种工作,完全没有人来说说这些内容是怎么回事。没有交接同事,也没有知情同事,完全是“瞎子摸象”,我快崩溃了。记得上家公司入职时还有入职培训,也有专门指定的同事做岗位辅导,现在这家公司啥都没有,太不正规了。

点拨:有少部分公司因为人手等原因,可能没有规范详细的入职培训。作为新人可以主动打听一下关于新公司新岗位的情况,比如企业文化、公司制度、员工行为准则、考勤制度、薪金制度、请假制度等等,此外工作内容上的相关操作流程等也可以找老同事咨询一下。是否要就此跳槽,那还得看个人当下最需要的是什么了。

TIPS:试用期跳槽注意事项

一般刚入职新公司,处于试用期,很多人会有以上案例中提到的“是该跳槽还是忍耐的”纠结。论坛投票调查显示,54%的网友表示曾经在试用期跳过槽,还有12%的网友正在纠结试用期内要不要跳槽。可见在试用期内有跳槽打算的职场人不在少数。然而试用期跳槽会引发一系列职场问题,大家还需谨慎行事。

问题1:频繁跳槽

在求职过程中,过多、过频繁的跳槽相对于之后的求职是有一定弊端的。一方面,每段有限的工作经历,会让HR怀疑你是否具备真正的工作经验。另一方面,频繁跳槽的理由若不能让HR接受,面试时淘汰率更高。如果遇到HR针对频繁跳槽的质疑,你可以从这些方面来回答。

1.诚实地承认过去的经历,即使你在简历上跳过一些公司,背景调查也会让你无所遁行;

2.表决心。表示你已经了解频繁跳槽的害处,并为此付出了代价,所以你不会再继续下去;

3.说明频繁跳槽的经历给自己带来的其他收获,比如获得了多种工作经验;确定了职业目标,应聘的职位正与职业目标相符合。

问题2:试用期离职最容易被忽视的钱

劳动者若是想在试用期内“跳槽”,必须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不能随时卷铺盖就走人。

需要提醒的是:试用期工资、培训费……如果是自己该得到的,一定要力争。试用期的薪资可以低于转正后的薪资,但最低不得低于转正后薪资的80%。企业如若因试用期离职而少发、拒发工资,这显然违反了劳动法。其次,劳动合同里面有没有关于试用期离职的规定,比如培训费,有些公司虽然没有正规培训,但是也会出现培训费,所以值得注意。(完)

什么情况下会导致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近日,有网友咨询小编什么情况下会导致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小编根据这个问题搜集了相关法律规定信息,下面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希望会对遇到同样问题的大家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这一规定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作了具体规定。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订立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可以由用人单位拟定,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但劳动合同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才能签订,否则,订立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否无效,主要的认定依据是看其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上述规定,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条件有三:

其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这里的“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威胁”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欺诈、威胁或者乘人之危,违反了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必须遵循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因此,以此种手段订立和变更的劳动合同无效。除此之外,其他诸如采取恐吓、威逼等手段,使对方当事人违背其真实意思而订立和变更的劳动合同也是无效劳动合同。需要指出的是,该项内容不仅指用人单位,也包括劳动者在内。

其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这主要是指用人单位通过订立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的条款中,只规定自己的权利,而对涉及劳动者的条款,则更多地规定的是义务,对劳动者应当享有的权利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责任则不作规定。这种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劳动合同。

其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法律法规是国家意志的体现,违反了法律法规特别是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自然无效。这种无效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况,一是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用人单位不具有法人资格或者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劳动者不具备劳动行为能力或者尚不满16周岁等。二是劳动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工作时间超过国家规定,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劳动报酬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等。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法律之所以不规定无效劳动合同的起算时间从履行的时候起,主要是因为无效劳动合同的订立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而对建立在错误基础之上的劳动合同是不应予以承认的。

上司对自己的工作总是不满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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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职场上领导不认可自己的工作有哪些解决方法?

解答:首先,你要弄清楚领导不认可的是你的工作目标还是平常的工作方法。

如果是对工作目标不满,那么在工作开始前应当尽早确立工作目标,并且让领导进行确认,在之后的推进过程中也要进行阶段性的汇报,以免产生在进行工作成果考核时对工作目标无法达成共识的结果。

如果是对你工作方式的不满,那肯定有具体的原由,但一般来说做到以下几点可以减少领导在这方面的不满:

①学会揣摩上司意图:我们与领导交谈时,总是会担心领导的态度如何,思考自己应对的话语,而没有真正理解领导话里蕴含的暗示和真正的意图。

②汇报简洁,结果呈现直观易懂:简洁,就是有所选择、直截了当、十分清晰地向领导汇报。如果必须提交一份详细报告,那最好就在具体内容前面列出内容梗概,而在展示成果时善用数据和图表,让结果直观易懂。在节省领导时间的同时更有效地传达你的内容。

③有技巧地说服领导:如果你要提出一个方案,就要认真地整理你的论据和理由,尽可能列出它的优势,使领导更易接受。而提出多种方案供他选择也是一个比较好的方法,你可以举出各种方案的利弊,供他权衡,并且多种选择让你的工作计划看起来也很完备。

④不要直接否定领导提出的建议:他可能从某种角度看问题,看到某些可取之处。如果你认为不合适,最好用提问的方式,表示你的异议。如果你的观点基于某些他不知道的数据或情况,效果将会更佳。

⑤解决好自己分内的工作:解决好自己面临的困难,有助于提高你的工作技能、打开工作的局面,同时也会提高你在领导心中的地位。

⑥积极工作,减少抱怨:有经验的下属很少使用一些看起来较负面的词,比如“困难”、“危机”、“挫折”等,他把困难的境况称为“挑战”,并制订出计划以切实的行动迎接挑战。(完)

对工作不满意,又怕丢工作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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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没有多少人会觉得工作是一件轻松和愉快的事,就算是白领一族也不可能天天都过得舒服。何不想一个有效地方法,来帮助自己减轻对工作的厌恶感。

琳琳从小喜欢摄影,参加工作后如愿成为了一名摄影师。但是,她谈起工作的状况,似乎也不是每天都愉快。事实上,真正从事摄影的时间非常少,绝大部分都是忙着跑业务、采购、计算经费等工作,让她觉得这和原来想象的相差的太多了。

在你所从事的工作中也有喜欢和不喜欢的部分吗?其实想要减低对工作的倦怠感,只要把不喜欢的作业时间缩短,把喜欢的作业时间拉长就可以了。比如说,如果在你一天的工作时间里,有一两个小时处理必须面对的讨厌工作,剩下的五六个小时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也是件很让人开心的事情了。为什么不好好管理你的时间,尽可能让自己喜欢的工作时间增加呢?

1、这样来缩短不喜欢的工作时间相信很多女性都有为了减肥而进行运动的经历,为了达到自己想要的效果,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为自己订立一个眼前立即看得到的目标,比如说一个星期内减掉两斤,等到实现这个目标之后再订立下一个目标。如果不想这样一再设定进程目标往前进的话,一定会觉得痛苦难耐,而有了目标,不但能减轻心理的负担,还能感觉到努力的成效。

做工作也是这样。如果一个业务员必须在一天内拜访十个客户,那么就可以将大目标切割成小目标,例如“上午拜访四家”等。这样以来,要是上午已经完成了五家的拜访,那么下午只要再稍稍努力一下就可以提早下班,心理上就会显得比较轻松了。这就是让讨厌的时间早一点结束的秘诀。拖拖拉拉做着不喜欢的工作,除了让讨厌的时间延长之外,毫无其他意义。所以,越是讨厌的工作,越应该专心面对,早一点将它结束才对。

2、设立工作目标,做起来才会轻松。假如你现在在十个小时之内必须整理完二十页的资料,那么就可以用一小时内能否完成两页资料来作为考量的重点。如果实际开始进行后,发现一个小时内只能完成一页的话,那么就应该赶紧想其他对策。相反,如果一小时内能够完成四页的话,就表示这项工作可以提早完成,然后你就可以选择去逛个街,或者回家睡个大家了。时间管理的重点,不在订立工作目标,而是在于设定作业时间的目标。如果把思考的重点放在作业内容上的话,就会很容易产生“下班前完成就行了”的念头,这样工作起来就很没劲,容易产生拖拉的心理。那些每天在公司加班到很晚,但是却没什么业绩的人,都是像这样在浪费生命的。

3、改用有长短针的钟表。你应该学会把一天分成好几个时间区块来使用。所以最好使用有长短针的钟表来计时。只要是有长短针的钟表就可以,即使是电脑桌面上的电子钟也行。因为这样的钟表会让你很清楚就知道“剩余时间的量”。例如,你想要在中午以前就完成某项工作,在从上午九点开始进行的时候,就要开始随时注意时针位置的变化。如果只有看到“现在是十一点”,而不去注意时针的确切位置变化,那就跟看数字钟没什么两样了。所以,唯有去注意时针位置的变化,才能提醒我们“时间已经过去三分之二了,工作进行的状况如何?”如果工作只完成了一半,进度就算落后,为了不耽误下一项工作,就得赶紧拿出对策才行。相反的,如果工作已经完成的差不多了,就可以从容地准备去享用午餐了吧!

如果对自己的工作不十分满意,但是又不能失掉这份工作,不如采用上述3招,为自己制定工作目标,掌控和管理好上班时间,将事情化复杂为易,这样才能提高对工作的兴趣,让自己轻轻松松度过一天。

降低期望薪资入职,可行吗?


职场,繁重的工作可能让你剪不断理还乱,效率也久久不见提高。其实,这都是因为你没有用对方法!小编来告诉你。感谢阅读《降低期望薪资入职,可行吗?》内容,职场资讯网小编向您推荐一些职场百态知识,要注意的问题。欢迎您的参考,希望能够帮到您。

求职旺季到来,相信不少朋友都在积极进行面试。有一些朋友遇到了心仪的公司非常想加入,但觉得自己可能条件上有点够不着或者优势不大,试图以降低薪资待遇、展现自己性价比高来争取offer,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个问题。

1达不到及格线,薪资低也没用

企业在招人时,确实会把“性价比”作为衡量录用候选人的关键因素之一,控制用人成本也确实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部分。

但是更要明白,企业的首要条件是招符合岗位需求的员工,能否胜任这份工作永远被放在第一的位置。

先满足了能力及格线,才有可能谈其他层面的比较。比如你的技术运用水平、个人业务能力、过往经历匹配度、教育背景、处事能力等等,这些因素叠加起来的个人表现,是最关键的。如果这关过不了,哪怕你期望薪资要得再低,也没有用。

所以最重要的是自己要在面试中有尽量出彩的表现,期望薪资确实会有一定的影响,但优先级没那么高。

2同等竞争下,性价比高有优势

一个岗位能开到的工资范围是由企业薪资水平+市场普遍行情决定的,虽然不同公司有起有伏,但大部分公司都会给到一个合理的价位,因为太低了显然是招不到人的。至于最后的定薪,要结合求职者的期望薪资及他面试中的表现。

如果你与你的竞争对手各方面水平相当,那么薪酬要价低确实能为你增添部分优势,这证明你既能干得了活,人力成本还更低。

不建议大家为了争取一份工作,在期望薪资谈判的时候过于卑微,比如报出比薪资下限更低的价格等。像大公司,如果你表现ok,对方确定要你,即使你报价偏低了,对方依然会给到与你表现相符的薪资。在人才市场,薪资的水平是相对平衡的,不管过高还是过低都不正常,要得过高,超出公司预算,那显然没戏;要得过低,你日后心态不平衡,也干不长久。

如果你想用性价比给自己争取机会,可以在对方询问你期望薪资时,报岗位预算偏低或者下限的那个数字,比如6-8k,你报6k,对方基本就能明白你的意思:你愿意为了这份工作在薪酬上不那么计较。

3不要试图入门后,再证明自己

可以理解许多朋友都抱有:我先退让一步,先拿到offer找到工作再说。并因此做出降低薪酬要求的行为。

通过“降薪”弥补某些不足,拿到offer,确实是一种曲线救国的选择。但是还有一个关键需要大家明确,当你做出这种决定后,你要做好心理准备自己的薪资在一段时间内都很低。

许多人觉得我虽然起薪低,但我进入公司之后好好干,涨薪速度加快,就可以够上差距…这种幻想一定要尽早抛弃。

你谈判时的起薪直接决定了你接下来至少1年往上的薪酬水平,入门后确实有很多机会可以证明自己,但涨薪这件事,真的没有那么容易。一方面许多企业缺乏科学合理的涨薪制度,涨不涨全看老板心情;另一方面即使涨,涨幅多少也是一个未知数,也许你觉得10%的涨幅很低,但可能在公司10%已经很高了。再加上公司管理要考虑各方面的平衡,涨薪,还是大幅度的涨薪,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想清楚自己是否能接受这种现实情况,再看要不要降低薪酬入职。

最后想告诉大家,薪资一定是与你的综合表现、个人实力相匹配的,一定要尽可能从个人能力,面试技巧上提升自己,才有可能找到更好更满意的工作。一时委曲求全,可能并不利于你长久的职业发展哦。

什么情况下,可以主动问HR面试结果?


职场,繁重的工作可能让你剪不断理还乱,效率也久久不见提高。其实,这都是因为你没有用对方法!小编来告诉你。感谢阅读《什么情况下,可以主动问HR面试结果?》内容,职场资讯网小编向您推荐一些职场百态知识,要注意的问题。欢迎您的参考,希望能够帮到您。

Q:什么情况下,求职者可以主动找HR询问面试结果?

锦囊菌鼓励求职者致电询问结果,但求职者也应体谅HR:因为在很多时候,不是HR而是职能部门的管理者乃至更高层决定一个岗位的录用人选,HR也只是一个“传声筒”。所以对于询问面试结果,锦囊菌给出的建议是:

1. 最佳时机应选择在面试后一周左右,因为这个期间HR要考量多位候选人。

2. 致电询问时态度诚恳,语调不卑不亢。其实HR也是打工者,没必要害怕,当然也不能过于急切。

3. 多提开放性问题,少用封闭性提问。“这个岗位的招录期限是多久”、“不知道贵公司对我的印象如何”会比“贵公司是不是准备录取我”、“我能不能来上班”让你和HR的交流更顺畅。

4. 提问简练,切中要害。HR很忙,特别在招聘季,所以不要指望HR会跟你聊上个10分钟乃至更久,请直奔主题。

5. 问一次便足够了!不建议你在打电话询问一次没有得到实质回音后,隔天再打电话去问。电话打多了反而让人厌烦,说不定让好事儿变成坏事儿。

求职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双方能一拍即合自然是最好,但更多时候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所以求职者切不可“在一棵树上吊死”。对于是否要打电话去问面试结果,借用网上一个段子作为结尾:成功的三个要素是,坚持、不要脸、坚持不要脸。希望所有求职者能积极去努力、理智对结果,最终找到一个满意的工作!

到底发生了什么,让你刚入职就想离职?


原因一:公司违法

@微信网友叶倩婷:工作没效率,入职快一个月了,工牌没做、合同没签、连个对接的人都没有!估计又要跳了!

@专家:支持你的决定!签订劳动合同是公司应尽的最最最基本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因此公司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你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解决,以主张双倍工资的离职赔偿。

原因二:薪资不到位

@网友:大概就是转正了之后没有加薪,进公司的时候说了一个价,结果试用期低就算了,转正的时候还不给加,加不到那个价也就算了,是一分钱都没加!

@专家:劳动合同上有注明具体薪资吗?有无约定加薪时间及频率?如果有,请以劳动合同为准。需要注意的是,试用期工资可以打折,但最多是薪资的八折,如果低于这个比例的话,公司就违反劳动法了。第二,转正后加不加薪资,这得看公司的具体加薪制度,有的公司会在年后或某一节点进行统一的普调,有的甚至是一年两调。当然,你也可以自己找老板谈薪,记住,薪资是可以谈出来的,不试试怎么知道不能涨呢?

@微信网友磊:公司一天到晚,喊着超过XX,赶上XX,上市之后在座的人工资三倍。一天到晚画大饼,不舍得加工资。

@专家:碰到给你画“大饼”的公司,你需要分析的是这块“饼”是真是假。若经不住推敲分析,再大的“饼”都不能吃!若不与你职业发展相匹配,再“香”也不能吃!

原因三:看不到公司前景

@微信网友木木夕:入职一个月,没事可做,也不知道招我进来做什么,浪费时间啊……心里那个着急,到处看新工作了。

@微信网友:不知道你对工作的目标是什么,你希望的工作又是怎么样的?没事可做,是因为你没有熟悉业务还是职位工作性质?没有领导会让你闲着,白发你工资。你可以主动向周围同事请教了解一下岗位职责,熟悉一下公司业务。

原因四:公司兴起“跳槽风”,跟风了

@微信网友Amy:刚进一个公司,发现本部门好几个人都辞职,有做了半年甚至几个月的,我想找长期发展的公司,有些动摇该不该走。

@专家:发现同部门多名同事跳槽,你需要考虑:这是公司管理的问题还是员工的个人选择?如果是因为前者,那么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不利于你的职业发展,这个因素会不会断送你的前途?如果是后者,跳槽是普遍的职场现象,是否跳槽取决于你对目前薪资、发展的考量而非别人跳不跳槽。

原因五:同事太奇葩了!

@微信网友。。:和同事难以相处的时候就想离职。

@专家:因为难以融入团队而想跳槽,这并不可取,因为你是在躲避交际困难,而且这一困难在下家公司很可能再次面临。职场新人进入新环境中工作时,最好能够先观察工作环境,学会主动和同事沟通。

原因六:很迷茫!不知道能干什么

@微信网友吴志航:不喜欢做电话销售,但又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每进到一家公司没多久就又想着要离职,定性全无。

@专家:那当初为什么会去做电话销售呢?生活所迫?还是学业背景专业限制?换了新工作不久后就想离职,那看来本来的跳槽原因并没有解决。是天下乌鸦一般黑,还是自己的问题呢?其实你心里很清楚。先给自己在找工作时定个小目标:只要满足了XXX条件,我就做满XXX期限。

@微信网友深情不及久伴: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从事什么行业,想做行政人事,但没有经验,多数企业是拒绝的。一般面试回去都是等通知,

@专家:之前是什么行业的,如果想转行,可以先尝试与之前工作/行业有交叉的行业,成功的几率会高一些。其次,行政人事,有些公司是一个岗位,有些公司是不同的部门岗位,你还是要明确好你的目标是人事还是行政,之前的工作与哪者重合度最高?求职也需要精准定位!(完)

对薪资不满就该跳槽?你错了!


如果做一个“你为什么要跳槽”的小调查,可以预计的是多数人脑海里第一个浮现的答案就是“对薪资不满意”。事实如此,薪资永远是职场人工作的第一动力,更是当今社会用来证明一个人价值的重要标准。于是大家不禁要问:如果老板给的工资很不给力,除了跳槽以外,难道还有什么别的办法改变现状吗?

这是另一个来自论坛网友的困惑,也是不少职场人的困惑:

“我在一家小型私营企业上班,一个人做着几个人的工作。由于工作紧张,经常没休息时间,而且不管我再怎么努力加班也从来没给我涨过工资。我曾经向直属经理申请过加工资的事,但没有回音。现在我心里越来越不平衡,是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仍旧一个人做着几个人的事情?还是,干脆跳槽?”

的建议:

首先,这个网友需要确认的是:她的加班是否完全是因为“一个人做着几个人的工作”所导致的?如果工作量过大是加班的主因,可以记录下工作量与加班时间,通过邮件向老板确认汇报,并且证明额外的加班不是因为自己能力欠缺、有不良的工作习惯等自身原因造成的。然后,她可以拿着这些证据资料,再和老板谈一次,同时要想好希望加薪的数目,在和老板交流时要明确地说出来,否则加薪只是一个很含糊的谈判过程,提出了到最后又没有结果。

如果加薪的要求依然被拒绝,确实是可以考虑跳槽了。因为一般来说,如果就职的公司规模小,从事的又不是像销售这样直接可以给公司带来利润的岗位,加薪是难度很大的事情,而等老板良心发现更是难上加难的事情。很多时候老板不是不知道,是假装没看到。

如果作为员工,你自觉能力已经很强了,手头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资源,那么你是可以拿“涨薪”作为一个手段,要求更多的回报,和老板谈一谈。

那是不是涨不了工资就一定要跳槽呢?这就要看你是不是亟需这些钱,更要看你是不是真的做好了“没钱我就走人”的准备。万一老板只能答应你“过段时间”再涨钱怎么办?那么除了涨工资外,其实更多的学习培训机会和更大的发展空间也是有对个人职业发展有价值的回报。而如果企业无论从经验、含金量、资源、人脉、工作环境等等各方面给不到你任何帮助,你留下也只能是永远“卧薪尝胆”,那还不如果断地另寻出路。(完)

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到期也不能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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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之后,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但如果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期间;在医疗期内的职工等情况,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也不能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

合同到期也不能终止合同的11种情况:

1、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需等到职业健康检查后确定无碍后才能够终止;

2、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需待医学观察期结束,经诊断非职业病后才可终止合同;

3、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视伤残等级而定:一至四级,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合同到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五至六级,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不能因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合同,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但劳动者可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4、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正常情况下需待法定医疗期结束才可终止劳动合同。如果法定医疗期届满前已经治愈的,亦可以终止合同。

5、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一般来说,用人单位需待女职工哺乳期结束才可终止劳动合同。但如果女职工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则难以获得法律的特殊保护,司法实践中大多数意见认为可以终止。

6、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只能等到退休时才可终止合同;

7、合同期满时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关系,必须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8、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且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关系,必须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9、劳动者已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且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目前主流意见是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关系,必须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注意:实践中各地有不同意见,全国绝大多数地区持该意见,上海除外)。

10、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

11、职工协商代表在任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

在以上11种任何一种情形之下,用人单位即使和劳动者合同期满,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一定要符合规定,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劳动者可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给自己争取最大的补偿和待遇。

为什么新人入职总是觉得自己被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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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小编收到很多实习网友读者的私信,感觉自己每天上班除了面对高压的工作,还要纠结怎么和前辈同事相处,总是下意识地“看眼色”,担心自己哪里表现不好,就让身边的同事不舒服,或是不小心违反了什么规则,小心翼翼,忐忑不安。

但有时想得太多,就会变成一个“戏精”:在很多情况下,你身边的同事一点都不在乎,但你却在脑海里耍了几百个想法“我的同事不喜欢我,把我当靶子吗?”之类的,从而影响到工作,今天网小编就此话题来和大家探讨一番,一起看看吧。

每年各个公司可能都要送走一波旧人,迎来一批新手。新老交替,最大的麻烦就是沟通成本太高,如果再遇上一两个被害妄想症,用鸡飞狗跳来形容真的不为过。

我们公司最近来了一个女孩去年毕业的,上班不到一个星期就开始抑郁,每天在办公室长吁短叹,跟她说话也心不在焉的感觉。

领导派我去和她谈谈心,我问了她半天之后,她惶恐地说,感觉同事们好像都在针对我。

我问她怎么发现的。

她说:给她们发微信,都爱答不理的。

我又问:怎么个爱搭不理法。

她给我来了一句:不是“嗯”,就是“好”,可对别人都是一口一个“亲爱的”,明摆着对我有意见。

听的我无言以对。

但是,职场就是有这么一种人,总觉得自己被伤害了:

公司裁员,女员工走得多就觉得是性别歧视。同事聚会自己没有被邀请,觉得就是大家孤立排挤。升职加薪失败,总觉得是别人偷偷搞小动作。被老板批评总怀疑是自己同事故意害自己。

每天还要来上几句灵魂拷问:

“他这么说到底是什么意思?”

“公司发的邮件是不是针对我?”

“为什么他们总是背着我开会?”

但是说实话,办公室的斗争从来不少,可没人会对一个孩子下手。说的狠一点,你这个级别还不值得别人排挤。

这种被害妄想在职场新人中比较常见。

年轻人难免稚嫩,但是这几年我发现,被害妄想症不分资历和年纪。老板要是戏精起来,那就更糟了。

同事前两天给我讲了个业内笑话。说是一个竞对的老板天生戏精,业绩上不去就总觉得是我们在捣鬼,每次媒体铺天盖地的黑稿,总说是我方故意泼脏水。

一开始我们都不明白,为什么这人有这么强烈的被害妄想症,后来一问才知道,这人一辈子就靠下黑手出位。不好好做产品,没事儿就喜欢黑别人两句,再搞点猫腻小动作。

对下属同样疑神疑鬼,据说还专门设立了一个部门排查卧底,找谈话、做测试,就爱让员工表忠心。

据说,这几年身边人才流失不少,大家都说,用不着别人出手,自己人就能把公司搞垮。

他让我想起苏东坡和佛印的那个故事:

苏东坡问佛印,你看我像什么。

佛印说:我看你像尊佛。

苏东坡大笑:我看你像牛粪。

苏东坡回家,向苏小妹炫耀,被苏小妹鄙视了一番,见心见性,他心中有佛,你心中只有牛粪。

从心理学上说,人总会不自觉地把自己的心思投射到别人身上,你是什么人,就会觉得别人是什么人。

人之所以不受控制地“想太多”,说到底其实是用错了力。

就拿前段时间热搜上那个被清华物理系研招“歧视”了的姑娘来说,因为心情难以平复,又理解不了自己的失败,只好用性别歧视来解释。

关于如何看待这件事,有一个评论很到位,“老师可能是因为觉得她高分低能而挂她,她却只看得到自己性别为女。”女孩后来自己也承认,是自己 “努力错了方向”。

所以,小编想说,没事儿的时候,一定要给自己找点事儿干。多动动手,心就静了。闲得太久,容易戏精上身。你把精力多用在正事上,自然就不会无聊到把同事的一个眼神解读出N种含义,更不会在乎别人和你聊天的语气。

结语:小编认为人在职场,得明白一个简单的道理,真想害你的人都是不动声色的,能让你看出来的针对,八成是你胡思乱想。退一万步说,真有人要害你,应对之策也是让自己多长点本事。坏人也不傻,你比他好一点的时候,他会害你。你比他好很多的时候,他就会来吹捧你。你觉得呢?

职场思考:以你的能力,你对目前的薪资满意吗?


如今薪资已经成了成年人们无法避免的一个话题,很少有人会对自己的薪资感到非常的满意。占据谈薪的主动权,这其实还牵扯到自己的能力问题,“人贵有自知之明”就是这个道理,毕竟自己的能力和所实现的价值值得起多少薪资才是关键的,然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谈薪,掌握主动权。小编认为薪水不仅是自己生活水准的保证,还是自身价值的体现,和小编一起来阅读本文,或许能给你带来一些不一样的职场感悟。

以你的能力,你对目前的薪资满意吗?

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却直击到了众人的灵魂。通过梳理关于网上职场人薪资满意度的调查数据,小编发现,幸福的收入都是相同的,不幸的收入却各有各的不幸。小编将本次参与调查的人员以“月薪过万”为分界点,看看他们各自对于薪资满意度这件事,态度都是怎样的。在月薪未过万的人群中, “非常满意”的选择数为0;46.7%的受访者表示对自己的薪资水平"不满意",而24.6%的受访者表示"非常不满意"。由此可见,在月薪未过万的受访者中,超过7成的人都对自己的薪资表现出了不满,大家的区别在于不满的程度而已。再来看月薪过万的人群,在这部分受访者中,大家的态度截然不同。对目前薪资表达不满的占比很小,比如“非常不满”仅占1%;而对薪资“比较满意”的受访者占37%,表示“非常满意”的占41.7%。在多名月薪上万的受访者中,超过七名成人表示他们对目前的工资感到满意,不是最满意的,而是更满意的。

“月薪过万”好像已经逐渐形成了一个标签,综合全国职工平均月薪来看,月薪过万可以称为普遍意义上的高薪,而在热门的一、二线城市,让自己的月薪尽快过万,也几乎成了每个人工作后的一个目标。起点不同、专业不同、地域不同、经验不同……究竟该怎么才能达到这一标准?靠跳槽涨薪?靠蛰伏着加薪?靠考个含金量高的证书?在曾经的职场调查中,超7成人表示“选对行入对职”很重要,其次是“运气机遇”,排名第三的是“工作经验”。

和同行业同职位相比,你的薪资水平是?

对自己当前的薪资不满,或许会有自己的主观情绪夹杂其中,但是从客观的角度来看,把自己放在同行人身上,你的工资水平是多少?我们仍然把人群分成"月薪上万"和"月薪不过万"。在那些月薪上万的人中,近70%的人说他们在同一行业中的收入低于同一职位,只有10%的人认为他们在同一行业中的收入高于同样的职位。而在月薪过万的受访者中,大家的心态更为平和,有62.2%月薪过万的受访者认为,自己的薪资水平与同行业同职位相比,属于平均的水平;认为自己薪资高于同业者的占20.9%,认为自己的薪资低于同业者的有15.7%。

由此可见,在今年这个特殊的时期,原本月薪并不算低的职场人,在看待自己的薪资水平这个问题上,还是比较平和与客观的。而本身对于薪资就不满的职场人,不会因为社会大环境的影响,而变得保守。毕竟,工作是为了生活,生活离不开钱。

面试通过,薪资不满,应该这样谈!


网友李巧的困惑:

我最近在准备换新工作,面试了一家金融公司,通过面试以后该公司给了我一个薪酬,但是他们给的薪酬跟我现在工作的公司的薪酬是一样的,我觉得对我来说薪酬低了,怎样与面试公司谈薪酬好一点呢?

专家的答复:

跳槽,肯定是希望比现在更好,所以如果你比较在意薪资,那不如再与企业就这个问题谈一次。 一定要重视基础薪资的谈判。基础薪资就是你的岗位薪资,一般企业HR或部门负责人问你,你期望的薪资是如何的,你先别回答,可以反问对方:“不知道贵公司对这个岗位的薪酬设置是如何的?” 永远记住,提问的人控制着局面。 企业跟应聘者其实是一样平等,不要觉得自己来面试就是有求于人——你完全可以提出自己合理的要求。当HR给出了答案,你心里就有个底了——高于你的期望值,你可以直接接受;远远低于你的期望值,你就可以知道这个岗位对这个企业来说重要程度如何,或者他们对你本人的定位是如何的,又或者这家企业的薪资明显低于同行的,自己斟酌着可以撤了。如果薪资比较接近你的期望值,那么你可以开始下一轮的谈判了。

帮你解答面试最难的问题!

什么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需支付违约金


职场,繁重的工作可能让你剪不断理还乱,效率也久久不见提高。其实,这都是因为你没有用对方法!小编来告诉你。感谢阅读《什么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需支付违约金》内容,职场资讯网小编向您推荐一些职场百态知识,要注意的问题。欢迎您的参考,希望能够帮到您。

大部分人都知道,当用人单位想要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时,如果劳动者没有重大过失的话,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的。但却很少有人知道,在某些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是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这次我们就来具体说说,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解除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

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竞业限制约定中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以上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除了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和竞业限制约定中约定违约金这两种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或者以赔偿金、违约赔偿金、违约责任金等其他名义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如果劳动者在遇到用人单位索要其他类型的违约金时,是可以拒不支付的。

《薪资不满意,究竟什么情况你仍然会入职》由职场百态编辑撰写而成,内容素材主要来源于网络,希望在您职场百态过程中能帮到您!我们把大量的“入职职业规划”内容汇集于专题再现给您,希望您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