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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之后,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但如果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期间;在医疗期内的职工等情况,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也不能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
合同到期也不能终止合同的11种情况:
1、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需等到职业健康检查后确定无碍后才能够终止;
2、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需待医学观察期结束,经诊断非职业病后才可终止合同;
3、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视伤残等级而定:一至四级,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合同到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五至六级,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不能因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合同,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但劳动者可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4、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正常情况下需待法定医疗期结束才可终止劳动合同。如果法定医疗期届满前已经治愈的,亦可以终止合同。
5、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一般来说,用人单位需待女职工哺乳期结束才可终止劳动合同。但如果女职工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则难以获得法律的特殊保护,司法实践中大多数意见认为可以终止。
6、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只能等到退休时才可终止合同;
7、合同期满时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关系,必须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8、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且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关系,必须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9、劳动者已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且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目前主流意见是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关系,必须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注意:实践中各地有不同意见,全国绝大多数地区持该意见,上海除外)。
10、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
11、职工协商代表在任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
在以上11种任何一种情形之下,用人单位即使和劳动者合同期满,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一定要符合规定,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劳动者可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给自己争取最大的补偿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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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一下:合同期满也不能与终止合同的11种情形
相信大家这段时间也有关注到华为前员工事件,关于具体事情,想必大家各有各的看法。今天小编这里只想和大家探讨,华为前员工在华为工作10年,为什么那么难以解除劳动合同?其实他是符合了劳动期满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还有哪些情形属于这种情况?一起看看吧!
十一种情况下劳动合同期满不能停止合同:
劳动合同的停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令效力依法被消灭,亦即劳动合同所建立的劳动联系由于一定法令现实的呈现而完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力和义务不复存在。
正常情况下,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能够停止劳动合同,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劳动合同到期也不能与劳动者停止。依据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工会法的相关规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合同期满,不能停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11种:
1、劳动合同期满时,假如从事触摸作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作业健康检查的,需比及作业健康检查后断定无碍后才能够停止;
2、劳动合同期满时,假如疑似作业病病人在确诊或许医学观察期间的,需待医学观察期完毕经确诊非作业病后才可停止合同;
3、劳动合同期满时,假如劳动者在本单位患作业病或许因工负伤,视伤残等级而定:一至四级,员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联系,退出工作岗位,合同到期不能停止劳动合同;五至六级,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联系,不能因劳动合同到期停止合同,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作业,但劳动者可提出解除或停止劳动联系。
4、劳动合同期满时,假如劳动者患病或许非因工负伤,在规则的医疗期内的,正常情况下需待法定医疗期完毕才可停止劳动合同。假如法定医疗期届满前现已治好的,亦能够停止合同。
5、劳动合同期满时,假如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一般来说,用人单位需待女员工哺乳期完毕才可停止劳动合同。但假如女员工属违背计划生育方针,则难以获得法令的特殊维护,司法实践中大多数定见认为能够停止。
《劳动合同法》第42条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做出单向性约束,即假如员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能以员工的非过错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一起也不能对此类员工采纳经济性裁员而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5条也规则,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42条规则的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停止。
6、劳动合同期满时,假如劳动者在本单位接连作业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只能比及退休时才可停止合同;
7、合同期满时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接连作业满十年,且劳动者提出签定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用人单位不能停止劳动联系,有必要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8、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准则或许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一起,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接连作业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且劳动者提出签定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用人单位不能停止劳动联系,有必要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9、劳动者已接连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则的情形,且劳动者提出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目前干流定见是用人单位不能停止劳动联系,有必要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留意:实践中各地有不同定见,全国绝大多数区域持该定见,上海在外)。
10、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许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主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许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实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主动延长至任期期满。
11、员工洽谈代表在任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关于进一步推行相等洽谈和集体合同准则的告诉》规则,员工洽谈代表在任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企业原则上应当与其续签劳作合同至任期届满。员工代表的任期与当期集体合同的期限相同。
特别留意:用人单位强行停止的法令结果
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则,用人单位违背本法规则解除或许停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持续实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持续实行;劳动者不要求持续实行劳动合同或许劳动合同现已不能持续实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付出相当于经济补偿2倍的赔偿金。
提示: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定要契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则,不要违背法令规则,防止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
什么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需支付违约金
职场,繁重的工作可能让你剪不断理还乱,效率也久久不见提高。其实,这都是因为你没有用对方法!小编来告诉你。感谢阅读《什么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需支付违约金》内容,职场资讯网小编向您推荐一些职场百态知识,要注意的问题。欢迎您的参考,希望能够帮到您。
大部分人都知道,当用人单位想要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时,如果劳动者没有重大过失的话,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的。但却很少有人知道,在某些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是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这次我们就来具体说说,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解除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
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竞业限制约定中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以上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除了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和竞业限制约定中约定违约金这两种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或者以赔偿金、违约赔偿金、违约责任金等其他名义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如果劳动者在遇到用人单位索要其他类型的违约金时,是可以拒不支付的。
什么情况下会导致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近日,有网友咨询小编什么情况下会导致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小编根据这个问题搜集了相关法律规定信息,下面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希望会对遇到同样问题的大家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这一规定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作了具体规定。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订立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可以由用人单位拟定,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但劳动合同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才能签订,否则,订立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否无效,主要的认定依据是看其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上述规定,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条件有三:
其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这里的“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威胁”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欺诈、威胁或者乘人之危,违反了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必须遵循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因此,以此种手段订立和变更的劳动合同无效。除此之外,其他诸如采取恐吓、威逼等手段,使对方当事人违背其真实意思而订立和变更的劳动合同也是无效劳动合同。需要指出的是,该项内容不仅指用人单位,也包括劳动者在内。
其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这主要是指用人单位通过订立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的条款中,只规定自己的权利,而对涉及劳动者的条款,则更多地规定的是义务,对劳动者应当享有的权利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责任则不作规定。这种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劳动合同。
其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法律法规是国家意志的体现,违反了法律法规特别是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自然无效。这种无效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况,一是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用人单位不具有法人资格或者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劳动者不具备劳动行为能力或者尚不满16周岁等。二是劳动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工作时间超过国家规定,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劳动报酬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等。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法律之所以不规定无效劳动合同的起算时间从履行的时候起,主要是因为无效劳动合同的订立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而对建立在错误基础之上的劳动合同是不应予以承认的。7种劳动合同不能签!
一是口头合同。这类合同一般由朋友、亲戚、熟人介绍到用人单位,双方只有口头意向承诺,碍于情面或觉得麻烦,没有正式的书面合同文件,没有签字认可。一旦发生纠纷,空口无凭,无据可查。
二是简单合同。虽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内容过于简单,基本要素残缺,没有必要的细节约束。
三是“暗箱”合同或者称为“一边倒”合同。这类合同的内容往往明显偏向用人单位一方,多数是用人单位事先根据自身利益拟定,只强调用人单位的权利和务工者义务,对务工者利益涉及很少,一笔带过,且不征求务工者意。这类合同往往内容模糊,滥用所谓的解释权。
四是抵押合同。少数用人单位要求务工者把自己的一些证件、财产抵押之后才能上班。当用人单位随意辞退务工者时,就以种种理由不退还抵押财物。
五是双面合同。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应付劳动保障部门检查,准备了两份合同,一份是合法、规范的假合同,仅由用人单位保管,应付检查,实际上并不执行。另一份不规范、不合法的真合同则双方持有,实际执行。
六是“卖身”合同。少数用人单位合同中要求务工者必须遵守所谓的“厂规厂纪”,并利用这些条款要求务工者加班加点,使强迫劳动成为合法,连吃饭、上厕所都严格规定时间,剥夺了劳动者的休息权、休假权、人身自由,甚至任意打骂、体罚、拘禁劳动者。
七是“生死”合同。个别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合同中要求务工者“出现伤病自理,如有意外企业概不负责”等。这类用人单位多出现在建筑、化工、采矿等高危行业。务工者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或不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一旦发生事故将面临巨大的费用压力。当然,即使签订了此类合同,只要是对方原因造成的工伤,务工者仍可向劳动保障及法律部门提出仲裁或诉讼。
关于劳动合同我们需要注意什么?
今天E公司回应外卖员送餐路上猝死:“没劳动关系,给予2000元人道赔偿。”很快#E公司回应外卖员送餐路上猝死#话题登上热搜。
前有P公司98后员工凌晨下班路上猝死,后有43岁E公司骑手韩某伟在送单途中猝死。
山西人韩某伟是一名E公司骑手,2020年12月21日,他在送单途中猝死。妻子称,事发后,因4单没送丈夫还被罚款。韩某伟平时通过众包接单,E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他和平台没有劳动关系,只能给予2000元人道主义赔偿。
对于事件本身,职前菌不想妄加评论,不过事件背后折射出的劳动合同相关知识点,职前菌觉得很有必要给广大应届生同学科普一下。
Part1我们为什么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可能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做出规定,这就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对于劳动者而言,劳动合同的签订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最有利的证据,也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所以签订劳动合同对于维护劳动者本人的合法权益起到很大的作用。
说人话就是,劳动合同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劳资双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凭证。如果劳动者就职期间遇见用人单位不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办事,比如拖欠工资、工伤不理赔、无故辞退员工等违约行为,作为劳动者可以用签署的劳动合同给自己维权。同理,当劳动者出现违约时企业同样可以根据劳动合同保证自己的权益。
Part2签署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①判断企业是否合法
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②合同上的单位是否与入职企业一致
劳动合同签署单位是否是自己即将入职的企业,中间是否存在第三方单位。比较常见的外包岗位通常签署的是外包合同,这时需要特别注意审查承包方有无履行合同的资质和能力,合同上是否注明外包服务的范围、服务最低标准、考核标准,是否允许发包方或服务商与第三方合作。是否明确约定对第三方造成损害时的责任承担。
③自身相关的权益是否明确
包括你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是否与实际一致,劳动报酬是否明确?以及企业承诺给你的标准工资、绩效、奖金,它们是按什么标准算的?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现金还是银行卡支付,社会保险约定,这些内容都需要明确并且在合同上必须具体体现,避免口头约定。
④认真阅读合同企业约定内容
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约定,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⑤特别注意试用期
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职前菌之前遇见有同学到用人单位才试用2天就被辞退的情况,除了企业不讲武德之外,同学们也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⑥劳动合同自己手里也需要一份
大家要记住劳动合同不是企业一方或劳动者一方的事,它是两方共同的事,不是说签了劳动合同企业有一份自己就不用拿了,这个观点是非常危险的。这不是校园里交试卷,只要交了就行,记得自己一定也要拿一份。
Part3实习要签劳动合同吗?首先,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是劳动者,实习不属于劳动,实习生与聘用单位属于职业培训关系,所以不适用劳动合同。
那是不是实习就没法保障自己的权益了?
NONONO!
虽然实习生不能跟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可以跟企业签署实习协议或者通过学校签订三方协议。在这些协议照样可以明确实习的时间、实习补贴、实习内容、因工受伤所产生的经济赔偿等细节。值得注意的是实习协议只适用在校大学生,已经毕业的同学需要跟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而不是实协议。
综上,是职前菌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相关注意事项,希望同学们无论签署实习协议还是劳动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里面的内容,遇见不合规定的内容要学会勇敢说“不!”。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解这些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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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顾名思义,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理解有偏颇,有的劳动者担心签了就不能离职了,有的认为是终身制的“铁饭碗”;有的公司则担心签了后,员工消极怠慢工作,又不能以合同到期为理由予以解除劳动关系。那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如何理解、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好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就意味着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工作,无疑更加稳定,这种合同适用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维护其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对于劳动者来说,有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概率会大大降低。至少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了。
//哪些情形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于“铁饭碗”?//有些劳动者认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等于拥有了“铁饭碗”、“护身符”,认为自己可以更自由自在,安全感也倍增。但是,这真的是一个“铁饭碗”吗?如果你这么认为,就是大错特错了。无固定期限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如果出现了法定情形或者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同样也能解除。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如果劳动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法定情形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一种比较稳定的合同,能给员工安全感,但是,若员工触犯了公司利益,也是可以解除的,所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既不是劳动者的“铁饭碗”,也不是用人单位的“紧箍咒”,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长期、稳定劳动关系的保障,求职者还是应该理性对待。
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今天小编来跟大家讲讲关于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和优势,有需要的小伙伴一起来了解一下。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本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没有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就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就建立了一种相对稳固和长远的劳动关系,只要不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劳动合同就不能解除。因此,法律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作了严格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并不能随意的要求签订或者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优势: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工作。这种合同适用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这种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维护其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对于劳动者来说,也有利于实现长期稳定职业,钻研业务技术。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签几年合适?
近日,重庆市人才中心的一项调查显示:近半求职者希望劳动合同期限只签一年,选择签3-5年的只有17%,签5年以上的仅5%,3%的求职者认为有没有劳动合同无所谓。专家分析说,如今多数求职者并不打算在同一家用人单位连续工作5年,他们认为签1年合同“船小好掉头”,利于下一步就业选择。
你希望签几年的劳动合同?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你是否已盘算好离职所需付出的成本?劳动合同期限对你的职业发展有何影响?
1年太短,5年嫌长,3年正好
剑华(财务)
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究竟多长时间为好?这个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一般来说,签约期限的长短与自己的能力、工作性质成反比——如果你有很强的能力,有很强的人脉和专业优势,而公司给你的待遇却不够高,或阻碍了你的上升空间,那么,你多半会选择签订短期合约;但你若能力一般,岗位又很容易找到替代者,比如低技术含量的服务型行业,那么为了有份稳定的收入,相信你肯定希望能签订较长期限的合约。
我呢,上述“两种人”都不是,既不算稀缺人才,也不是毫无特长,到底签几年才算合适?说真的,我一时还真拿不定主意。不过,经验告诉我,期限太长或太短都不好,如果一定要用数字量化的话,就是1年太短,5年嫌长,3年正好!
签1年合同,虽说“船小好掉头”,但弊端也显而易见。首先对用人单位不利,如果一年期满后,员工就可以终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岂不无形中成了员工的跳板和培训学校?也损失了员工为单位创造价值的潜在机会;其次,对员工自己发展也不利,因为服务期太短,单位不但不会重用你,不找借口克扣你的工资待遇就不错了;第三,如果合约期太短,一旦用人单位想裁员,只要与你合约结束不续约,就可以避免支付任何补偿金,这对员工来说而言,无疑是一大损失。
说5年合同太长,是因为这不利于人才流动。如果你在一个单位工作了二三年仍然得不到重用,就说明此处非你久留之地。为确保自己的价值不被低估,及时退出该公司该是一个比较明智的选择。而如果签约时间太长,公司万一用合约来限制你的自由,就会陷入被动,即使能成功离职,也难免付出比较高昂的代价。
为什么说签3年正好呢?这可不是简单的中庸,而是一种意在双赢的策略:对用人单位来说,可以减少频繁换人的损失;对员工来说,3年的时间,足以看清一个单位了,觉得不好可以不续签,觉得好就续签,进可攻退可守,何乐而不为?
别贴上“飞鸽”标签
桂子(办公室主任)
如果说,求职者在和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时就盘算好离职成本,那他将成为职场中不受欢迎的人。心猿意马的人在哪里也干不长,他付出的最大成本是:得不到用人单位的信任。
十年前,我大学毕业找工作,单位答应帮我解决进京户口,条件是必须在厂里干满5年。说实在的,这家工厂给我的工资很低,一个月才1000元左右。几个一起来的大学生因受不了这份清苦,都先后交几千元违约金开溜了。我思之再三,还是留了下来:5年合同,一诺千金,过河拆桥的事我做不来。所以,我在这块“贫瘠的土地”上坚守下来。
后来,我结婚了。厂里也没亏待我,把我老公从外地调来,也上了户口,安排了合适的岗位。5年劳动合同期满后,董事会决定为骨干员工买房,我又赶上了这趟车——一套房子几十万元,再加上两个进京户口,让我觉得自己这些年的坚守是值得的。后来,企业效益慢慢好了,我也被提拔成中层干部,收入也大幅提高了。
我有一个学弟,是学强电专业的。他当初也和一家企业签了5年合同。这5年,他一头扎在车间里,不怕苦不嫌累,先后负责几台新型进口设备的电器安装调试,把书本上的知识用到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5年合同期满后,他跳到一家私企当电器工程师,现在已经坐到副总的位置,收入十分可观。他深有感触地对我说,他如今成为这一行的专家级人才,一直感谢原来单位对他的重用。如果他不是签5年合同,原单位不会放手把他放在关键岗位,他也就学不到真本事。谁愿意把重要的工作交给“飞鸽”牌的人呢?
如今同学聚会,谈起往事,都说我们有长远眼光,吃小亏占大便宜。
做人不要只看鼻子尖下的一点地方,如果你觉得某个岗位有发展前途或者有良好学习机会,而人家要求你签3年以上劳动合同,你最好不要放弃。
“补充条款”要谨慎
燕萍(人力资源)
《劳动合同法》强制规定:企业必须要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我看来,签订劳动合同只不过是种形式,意义不是很大。
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离职,提前3天;在合同期内,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就可以正当离职了。所以,无论你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是1年、还是3-5年或5年以上,甚至无固定期限合同,都没有关系。
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合同内容,包括其中的额外补充条款。有些“补充条款”是针对公司给你的某些“特殊照顾”,如果你接受了,就意味着你要老老实实地“回报”,要想提前离职可得考虑成本。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嘛。
同事小李是我们公司的骨干,公司曾经送他去国外培训。出国前,他和公司签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如果违约将按服务期的20%来赔偿。但2年后,小李却向公司提出离职,痛快地付了违约金,双方好聚好散。
临走前,小李偷偷告诉我:新东家会帮他付这笔违约金的,我提醒他当心又被套住,他不信。结果半个月后,他哭丧着脸告诉我,他刚离狼群,又入虎口了——和新东家的劳动合同中,果然也添加了这笔违约金额。不过,在薪水数字增加的前提下,小李还是欣然接受了那个补充条款——一个愿挨,一个愿打,也就没什么好说的。
这不,小李还是干得好好的,听说最近还晋升副总了。
莫须有的“违约金”
叶花果(职员)
大学毕业时,我一心想要离开家乡那生活了20多年的西南小城。恰好,华北某市教委到学校来招人,我被录用了。教委的人事科长在让我在就业协议上签名时,口头告知我,协议期限为7年,但却没有写进书面协议。那时,幼稚的我还担心对方会变卦,专门问那个人事科长:要不要在协议上把期限写上?可是科长却漫不经心地说,以后再说。我也就没再坚持。
谁料想,这个“以后再说”,后来让我付出了不小的代价,也给我一个争取权益的机会。
去当地教委报到后,我才知道,教委把我们这些从其他省市招来的大学生分配到下辖各中学。我和来自宁夏、吉林、辽宁的10个学生,被分到下面镇上的中学当高中老师。我一心投入了教学,与同事相处也很融洽。
然而,在第三个学年结束的时候,我还是选择了离开,原因是当地冬天太冷,来自温暖的南方的我,一直不能习惯这里的气候;还有这里太偏僻,信息也闭塞,校园建设相对落后,待遇也不够高。
我先向校方递交辞呈,校方同意后,再向教委汇报,然后通知我可以走人了。在我之前,当初一起去报到的大学生早就有辞职的了,我也听说他们的档案和户口被教委扣留,原因是未到协议期限,需要缴“违约金”,他们大部分人都无奈地接受了。轮到我,尽管据理力争,但教委一口咬定我“违约”,必须缴纳2000元/年的“违约费”才能走人。争执不下,我只好甩手离开,去了广州。
这几年,由于档案和户口被扣,我在上户口、工作、买房等方面都遭遇了极大阻碍。迫不得已,我只好找一位律师朋友陪我去和当地教委交涉。我的律师对教委的人说——所谓“违约金”,并没有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明确,因此我就没有承担的义务;而我的档案,对方必须退档,否则我将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教委赔偿损失。
经协商,事情终于“和平解决”了,可是我已经搭进了好几年等待的时间,错过了一些很好的机会。
通过自己的经历,我奉劝一些用人单位,该改一改想通过扣档来阻止人才流动的旧思路了。毕竟,人才流动将成为人力资源配置的合理方式,各单位如想留住人才,应在内部结构和奖惩制度上下工夫,创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环境。
假如……
吴祝华(财务)
假如我是一名刚走出大学校门的学生,不管招聘单位有多好,名气有多响,待遇有多高,哪怕是世界500强,我最多只会签订1年的用工合同。我会在这一年里,用心去工作,用心去观察单位的前景、环境、企业文化,以及领导、同事们的工作作风和人际关系。
假如我在该单位工作了3年,感觉工作环境、同事关系融洽、薪酬待遇位居本地区中等及以上水平的话,我会签订5年以上合同。
假如我已经45岁以上,单位让我感觉还不错,上下关系、同事关系较为融洽,薪水待遇位居同一地区中等以上水平,我将会和单位签订长期合同。
假如我和单位签订合同未满,与领导和同事一起共事没有愉快感,反倒是一种负担或烦恼的话,哪怕薪水再高,单位名气再响,我宁可支付违约金和培训费,也不愿久留这种没有乐趣的工作环境中。
我始终认为,不管在什么单位工作,苦点累点都没关系,至少要让自己和同事感觉到,工作是快乐的,领导并不是只会简单地发号施令,不会滥用职权压制下级。如果有这样良好的工作氛围,哪怕工资低一点,我也乐意在这儿工作。
不能稀里糊涂过日子
张昊(职业规划师)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不同的人会做出不同的选择。
1年也好,5年也罢,无论你做怎样的选择,有一点必须明白,不能稀里糊涂地过日子。表面上你是签了1年合同,1年后可以干净利落地“走人”,但问题是如果1年后还找不到“下家”,而“上家”又无意留你,该怎么办?所谓未雨绸缪,1年有1年的打算,5年有5年的计划,关键在于你对全局的考虑。
从职业生涯规划的角度看,一个人的职业发展要经历以下几个时期:
(1)职业准备期:24岁之前,这是为将来从事职业打下知识储备的时期;
(2)职业选择期:24~27岁,毕业后走上社会,到找到第一份相对稳定的工作作为事业发展的起点;
(3)职业适应期:27~32岁左右(开始工作后的8年);
(4)职业稳定期:32~50岁左右,这是职业生涯中时间最长、劳动效果最好、发展和成就事业最宝贵的时期;
(5)职业衰退期:50岁之后,此时是事业的收获和人生的享受季节,在岗时是“元老”,退休后也可以安度晚年。
如果一个人到了职业衰退期还一事无成,那肯定是在前几个阶段任务完成上欠了债。所以我们要学会理性思考,分析自己和环境的各方面因素,扬长避短,打有把握的仗。
有人说现在的社会“‘计划’没有‘变化’快”。这句话有一定的道理,但也不完全确切,我们并不能因为这句话而放弃计划。计划一方面要全面分析各种因素,另一方面要有充分的自信和勇气,只有这样,才能科学地为自己规划人生。
劳动合同有哪些陷阱?这几种一定不能签
春节过后,许多求职者开始寻找新的致富方式。合法、规范的劳动合同是保障求职者合法利益的重要基础。然而,有关劳动合同的欺诈案件越来越多。因此,求职者在找工作时应该更加小心。小心合同中的陷阱,以免受骗。
劳动合同有哪些陷阱?这几种一定不能签
编辑总结了六种常见的合同陷阱,大多数求职者在遇到类似合同时必须保持警惕。
1、单方合同
合同无处不在“由甲方确定”和“按照甲方有关规定执行”等规定,忽视了乙方工人应享有的权利。 张少伟提醒说,面对这样的合同,工人在签订合同时应该保持谨慎。
2、押金合同
雇主在招聘时以各种名义向工人收取存款和抵押贷款。如果工人在合同期间离职,这笔钱将被视为不可退还的违约金。”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签订合同时,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保证金。发生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报告。
3、幕后合同
”所谓幕后合同,是指一些私营企业在制定劳动合同时不与劳动者谈判,也不向劳动者解释合同内容。张少伟称,劳动者订立合同,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裁定合同无效。
4、性命合同
“现在,一些工厂、建筑工地和其他高风险的雇主签订了越来越多的终身合同,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没有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提供劳动保护,也提出了‘工伤本身负责’等规定。”张少伟“表示,如果工人遇到这样的合同,他们绝不能签署这样的合同,也不能取笑自己的生活。
5、包身合同
为了防止人员频繁流动,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一些雇主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提出类似“3年内无工作转移到同一行业公司”的条款,并扣留劳动者的人事档案。根据有关规定,张少伟是指非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和不涉及商业秘密的工人不受此类合同约束。
6、备份合同
据了解,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人事和社会部门的检查,私下准备了两份合同。其中一份虚假合同是完全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的,但尚未执行。与工人签订的真正合同是另一份合同。针对这种情况,张少伟向广大劳动者支付了招募费:“劳动者必须收集自己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如有问题,可以作为诉讼的重要依据。
所以,在用人单位与员工办理劳动合同签署手续的时候,一定要留个心眼,员工应在用人单位填写清楚劳动合同内容、并确认与已经谈好的用工条件相一致后,再签名。
90后情况不同理财经各异
今年90后大规模进入职场,因为按照正常的入学年龄计算,今年本科毕业的大学生多数在1990年以后出生,所以今年被称之为90后的职场元年。90后是备受争议的一代,还未走上职场,90后们就已经被贴上了任性、自私、缺乏社会责任感这样的标签。
7月,盛夏。总算有那么几天,天气不再炎热,换之以清凉而又痛快的落雨。然而,时间却是一如既往的向前赶着、追着、提醒着。我们毕业了!90后们带着鲜活的校园记忆和欢呼,仓促间,来到了陌生而又严肃的职场。是选择生活而放弃梦想,还是决心要不惜一切代价,实现梦想?
像个男人一样,体面的活着!从那个被否定的年代走出的60后们,斗志昂扬的塑造并规范了自己的一切。
饿了不吃,忙完了再吃。伴随着中国社会体制的转型成长起来的70后们,在市场经济的突然到来中,抓住了自己的命运,并成为社会的中坚。
仿佛还不曾年轻,便只剩下风雨兼程!80后们满怀忧虑的感慨,因为时代赋予了他们太多的压力和不解。
钱从什么地方来,不用我管,老爸老妈都还年轻呢。这就是我们这一代的优势。责任是父母的事,作为新一代,我们的责任就是放弃责任,活出轻松。工作难找,但男朋友不难找。靠工作养活不了人,就换个思维,让男人养活。还未走上职场,因为这类言辞,让90后在一度处在风口浪尖上。
诚然,他们大都是独生子女,成长环境相对优越,家庭负担相对较轻;他们个性、自我、稚嫩;他们被成为中国最具个性的一代。对他们来说,校园外面的那个世界,充满了时代的诱惑和迷茫。不知不觉中,昨天印象里还在撒娇、叛逆的90后,也开始列队走上了职场之路。
中国最新统计显示,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预计680万人,创历史新高。在就业形势严峻的今天,刚刚工作的他们,涉世未深的他们,在职场中拿到比2000元多不了多少的起步薪资后会怎么花?他们会如何理财,又会怎样规划自己的职场生涯,如何逐步找到自己想要的生活?
情况不同理财经各异
有媒体报道,刚刚拿到大学毕业证的武汉90后大学生贺根,已经养了8个月的黄牛。放下在武汉留校任教的美差不做,却跑回老家的山里养黄牛,这就是这位90后的财富观。他们,更重自己的价值实现。
今年考研没考好,毕业后打算一边工作,一边考研。我认为提高自我能力最重要,能力提高了,挣的也就多了。看来,周慧的理财是先提高自己,进而提高收入。
和周慧一样,邓燕的理财也是从提高自己的能力开始。不同的是,她是在考证方面提高自己。在经历了找工作的洗礼后,邓燕开始意识到一些硬件条件的重要性。考证不但能有一个系统的学习机会,还能得到进入行业的敲门砖。
和两位女生不同,赵磊的理财计划更实际。
首先把自己养活最重要。工作了,就不能再向父母要钱了。赵磊说,以前习惯了有多少花多少的日子,现在不得不开始精打细算。但到月末,口袋里还是一贫如洗。
他以前没有理财经验,现在也开始记账。每月底看一下账本,就知道哪些钱是浪费了,下个月就会多加注意。目前挣得还比较少,要慢慢培养节约的习惯,既然开源上比较难,就从节流上省钱吧。赵磊笑着告诉记者。
而已经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彭帅,在理财方面就显得很有计划。他在大学期间就开始关注理财,毕业前就做好了理财规划。
每月3000元工资,除了日常开支,500元用来强制储蓄,主要是存个急用钱。500元进行基金定投,定投基金可以平摊风险,也不用很多钱,行情好时收益高于银行存款。彭帅向记者介绍着他的理财经。
在大学期间就有炒股经历的他,打算用剩下的钱来炒股。炒股风险比较大,但用来炒股的钱是不会影响到生活的钱。彭帅说。
和以上几个90后不同,家境殷实的程健目前没有具体的理财目标,过自己想过的生活,成为他毕业后的生活选择。
已经和父母沟通好了,先过几年我自己想过的生活。等玩够了,收了心,也能安心工作。
我毕业就结婚,婚期已经订好了,就在今年的国庆节。成家才能立业嘛,何况越早结婚越便宜。小魏半开玩笑的告诉记者。在同学中被称为胖子的小魏,做起了当下时髦的毕婚族,而父母也为他结婚准备好了一切。
期待全新理财理念
个性十足的90后们,更多的被大人们称为坏孩子。只不过他们有一颗孩子的心,也有人这样认为。
这些以独生子女居多,上世纪90年代出生的人,现在已开始陆续进入社会,尽管人们在他们身上贴上各种标签,但在社会的各种争议声中,他们趟过岁月的河,也在慢慢长大。
拿两千块钱的薪水花出一万块钱的范儿
按照自己期望的方式生活,不去理会世俗的眼光,也许他们能给社会带来一种全新的理财理念,最终社会会重新认识他们,他们也将重新认识社会。
范儿是什么?什么是范儿?
套用余秋雨老先生的话,范儿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是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音响,是一种不再需要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是一种终于停止向周围申诉求告的天气,是一种不理会哄闹的微笑,是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是一种无须声张的厚实,是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
范儿就是成熟之后的颜色,是定型之后的姿态。有范儿的前提是独立,包括经济、精神以及其他的独立。
初入职场的90后,终于和靠父母供养的日子saybyebye,真是翻身农奴把歌唱!很不幸的是,部分同学刚刚告别啃老族,立马变身月光族,虽然经济独立了,但日子却反而不如以前那样宽裕。更有甚者,还要靠父母输血才能过活。
《投资与理财》综合编辑部60后、70后和80后的群体智慧,为刚刚工作的90后童鞋支招,如何用2000元月薪,花出1万元的范儿。
分割2000元
告别月光族的秘诀之一就在于规划。规划,不是小气,不是抠门,而是一种理性的智慧,是科学的生活化运用。
2000元,是刚踏入职场的90后的平均薪资。如何对人生这第一张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饼进行切割呢?
分配很重要。可以按照自己的需求,将资金进行分割。具体可分为四大项。这四项分别为40%的必需支出、30%的可控支出、20%的理财支出和10%的父母专项支出。
第一项:40%必需支出
房租、水电、柴米油盐、交通费、手机费、上网费、医疗费,一个都不能少吧。作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可以将薪资的40%分割出来,专款专用。也就是说,为了保存力量,每个月差不多要花费800元。当然,这样的标准在二三线城市还是能过得比较宽裕的,但是在北上广深这样的一线城市,则要细水长流,精打细算了。房子,必然不会离工作地点很近,也必然不会很大。可是,想想在学校集体宿舍,每个人占用的空间也不过就四五平米,所以,10平米的房子相对学校生活来说,已经算是很大的进步了。饭菜,虽然是粗茶淡饭,但是相比起无法选择的食堂饭菜来说,至少已经掌握了选择权。
第二项:600元可控支出
所谓可控支出,是指这部分支出的控制权掌握在你自己的手中。但是,要牢记600元的底限。可以根据自己的生活目标和兴趣爱好,有所侧重地花在不同的地方。譬如,假期来一次近郊旅游;购买自己心仪的图书;打折季,选购自己的装备;偶尔和朋友聚会的开销,等等。如果说800元是给生活增砖添瓦的话,那么这600元则是给生活锦上添花。
第三项:20%的理财支出
生活在当下社会,人人都是经济动物,如果说消费是经济的入门,那么理财才是经济的高级课程,不可不学。20%,也就是400元,是一笔不大不小的费用。90后职场新人可选择一些风险、门槛较低的理财产品。可用200元存定期存款,这是一种没有风险的投资方式,也是未来对家庭生活的一种保障。用余下的200元存活期存款,如家里临时急需用钱,有一定数量的活期储蓄存款可解燃眉之急,而且存取又很方便。但是一定要记得,银行卡的存款要能保证你3个月的基本生活,以应对工作变动的风险,化被动为主动。
第四项:10%父母专项支出
10%,也就200元。对于大多数90后童鞋来说,它或许也就是一顿饭钱。但是,这10%对父母却意义非凡。
这是一笔形式大于内容的支出。他们或许不会要你的钱,或者也确实用不上,但是,你却不可以不给。这是你成熟、独立的标志。
规划,就像是诸葛先生的锦囊妙计,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只有践行,并假以时间的考验,才能显出持久的魅力和恩惠。
平台不一相差万里90后新人职场经
掐指一算,廉明在山东省泰安市某建筑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的位置上已经干了3年了。
只要眼前的这个工程圆满结束,就该给我升职了吧?廉明一边这样想着,一边突击招了十来个大学生,以期加速工程进度。
然而,2012年7月6日星期五,刚刚上班一周的两个90后大学生满脸怒容的走进他的办公室,向他提出抗议:为什么非要让我们加班,还不给加班费?说不清楚,我们就不干!
廉明吃了一惊,但经验丰富的他立刻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向他们解释道:是这样,因为现在工程进度比较紧,我们这边是倒休制,虽然没有加班费,但你加多长时间的班,下周就可以多休息多长时间
经过半个多小时的沟通,两个大学生重新回到了工作岗位。他们临走时,很客气的对廉明说:早点和大家说清楚就好了。不好意思,打扰您了。
廉明这次虽然没有吃惊,却也着实糊涂了:一前一后,怎么90后的态度差别这样大。
这些孩子真直接。我2005年刚毕业时,连工资多少都不好意思问。唉,90后的职场,真让人搞不懂!廉明在电话里,对记者这样说道。
权利、自尊更重要
90后一个个都跟人精似的,对问题很敏感的,千万别跟他们说话打太极;相反,直白的说,他们就很相信。他们要是从心底服气了一个领导或者同事,怎么着都行。从事HR工作5年之久的某企业人力资源部主任冯颖超解开了廉明的疑问。
90后才不怕被辞退呢,这倒不是因为他们家里有钱,我招来的很多90后就来自农村。但他们关心的不是薪水,而是自己的地位、权利和自尊是不是得到了应有的尊重。冯颖超还告诉记者,她并不认同网上关于90后自私、缺乏责任感的说法,今年我招了很多90后员工。我认为不仅是90后,70后和80后在他们年轻的时候,都缺乏社会责任感,都比较自私。后来只是因为长大了,有了一定的阅历和经验,他们才显得成熟的。不信,你可以等10年后,00后职场新人的问题,肯定还是这些。所以,我认为这只不过是年龄的问题。
关于网上对90后的定位,我能理解,但是不认同。也许所谓的90后是缺少责任感等等,但原因有很多,比如他们绝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生活条件相对要优越很多,这都可能是造成这种看法的原因。但是不能一概而论,毕竟有很多90后是富有责任感、有爱心、考虑他人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的90后大学生张思瀛如是说。
平台不一相差万里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国内的大学毕业生,就业去向主要有国企、民企、外企和公务员四大类别。
然而,网上一篇名为《8大城市大学毕业生月薪公布上海2899元居首》的报道称,根据某招聘网对843家企业、152541条信息进行分析之后得出的结果,发现在不同城市,毕业生的薪酬有明显不同,其中上海以2899元/月居榜首,北京以2699元/月居第三位。
在广州就业的大学毕业生,今年的薪酬起薪平均为2561元/月,在全国位居第四,相比去年增长了9%。
对此,东方高人猎头总监刘佳表示:不同地域的工资标准很难确定,通常人事局都是以几个比较大的单位来定。此外,百度上也有。但从严格意义上来讲,这些并不准确。更何况现在的工资组成基本都是复合型的,特别是企业单位,绩效工资是根据个人水平来的。
但是,不同的就业平台之间的工资差距,却是非常明显的。
国企:年收入4万元到8万元之间
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一个共同点:国企员工的基本工资并不算高,但他们的奖金却十分抢眼,年薪大约在4万元到8万元之间。
拿电业局来说,三线城市的员工基本工资在2600元到2700元左右,但奖金比工资高得多。正常情况下,毕业第一年拿8万元差不多,隔一年就能拿到年收入10万了。山东某市电业局员工表示,对国企来说,不同的单位、同一单位不同的部门,员工奖金差别比较大。再比如一家名为金晶玻璃的企业,刚上岗的本科毕业生去做一线技术人员,并不能独当一面,都是做一些协助工作,每月拿到2200元到2500元,年终奖金在8000元到13000元。
民企:月薪2000元到5000元
而对民企来说,技术人员工资相对高一些,在一线城市,即使是中专生的话,底薪也有3000元左右。
但对大多数民企来说,目前还未达到这一水平。三年前大学毕业,如今已是某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的小张根据她自己经验,表示民企有大有小,大企业和小企业之间的薪资有一定差距,但不同企业同一职位的待遇,都差不多。从今年90后的就业情况来看,2000元到5000元之间是比较常见的。
不过,民企的小文职工资属于较低的,通常三线城市1500元到1800元,二线城市1500元到1700元,北京等一线城市则在2500元到3500元之间。
公务员:科员月入2000元到3000元
说起公务员,那可真是人人羡慕、个个神往的差事。然而狼多肉少,极低的录取比例却也让很多人望而生畏。
据记者的朋友小赵讲,其实三线城市公务员的工资并不高,区级单位的科员基本工资是2400元,全国都差不多,阳光工资(也就是除去基本工资以外的收入)5000元(但是这个不一定当年发)。
而冯颖超也给记者举了个例子:在三线城市淄博市,市级单位公务员的副科级,基本工资2700元,外加1200元的补助,加上每年5000元的阳光工资。
当然,也有工资相对较高的。比如事业编制全额的市级单位如财政局,基本工资2900元,加每年5000元阳光工资,另外每年还有20000元到30000元的各种奖金。事业编制差额的区级单位比如区劳动局,基本工资2050元,每年5000元阳光工资加很少的奖金。
然而,公务员工资,不同城市肯定不一样。我知道深圳与杭州的公安干警,基本工资4900元,加上奖金,一年能拿8万-10万元。小赵表示,本科生毕业考上公务员的,起步薪水确实不高,但升职以后,不同城市间的差别就比较明显了。
外企:年薪可达5万元
我在毕业前两个月签的合同,老板是日本人。实习期工资不高,转正后年薪6万元,马上就要去日本培训了。刚刚从一所二类本科院校营销管理专业毕业的王家胜高兴的对记者说道。
不过,在记者调查的50位90后本科毕业生中,只有3位进入了外企,并获得了不错的薪水,保险等福利都很齐全。但外企要求相对较严,录用的过程中,看重人际交往能力和适应能力,而非学历。此外,招聘都会有规范的流程和系统的测试,并不是都以招聘官的主管意志为转移的。
据业内人士介绍,十分有代表性的大连IT圈,今年的应届本科生刚开始去,年薪就在5万元左右了。但外企对应届生的就业违约金也高,在8000元左右,而我国的民企一般在2000元到5000元。
冯颖超表示:我个人认为,企业和公务员相比,企业更好一些。因为在企业工作,主要是靠个人能力挣钱,而且央企等机构因为制度比较成熟,人员相对稳定,所以晋升空间不大,也就是我们所谓的一个萝卜一个坑,只有辞退一个,才能再补上一个。而民企和外企,只要你选择好平台,职位的晋升和薪水的上涨空间都是不错的。
八城市大学生起薪一览同等级城市间差别不大
注:本刊记者通过对50名不同院校的90后本科毕业生的调查,得出了以上数据。
受调查的对象中,愿意到三线城市去工作的只有2人,原因是家在当地,消费水平也低,再加上家里也有一定积蓄,车和房子都不用发愁。
愿意到二线城市去工作的有18人,他们当中大多数是因为既不想有一线城市那么大的生存压力,又不愿在相对落后的三线城市,因为那里的发展空间相对较小。
而其余的30人,占据了调查人数的60%,均表示要到一线城市,寻求属于自己的机会。
其实,工资的差别主要取决于个人。比如,山东某大学毕业生小吴毕业后,到北京一家图书公司做编辑,起薪只有2000元/月。而他的同学小刘,毕业后去济南一家建筑企业做了绘图员,月薪5000元。
业内人士分析,每个人的情况不同,毕业后找到的岗位、平台不同,薪水自然也就不同。单从地域方面来讲,肯定是一线城市比二线城市、三线城市要高,因为消费水平也不一样。而同等级城市(比如北京和上海),其实差别并不明显。
劳动合同变更,口头约定并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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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者通过招聘环节,正式去用人单位上班的时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就应该签订好相应的劳动合同。但如果在合同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之前,当前的用工关系需要有所调整时,双方就需要通过协商进行劳动合同变更。那么在哪些情况之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又需要通过哪些手续才算合法变更呢?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当事人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任意改变合同内容的,在法律上是无效行为,变更后的内容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而且这种擅自改变合同的做法也是一种违约行为。
如果因法律、法规的变更、客观原因、用人单位方面原因、劳动者方面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应优先与劳动者协商,通过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来解决。而通过变更劳动合同无法解决的情况,也可以选择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变更步骤1、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条件,请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2、合同另一方接到对方的变更请求后,应当及时进行答复,明确告知对方同意或是不同意变更。
3、当事人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协议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变更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1、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劳动合同尚未订立或者是已经履行完毕,则不存在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
2、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即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同意。
3、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后对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内容的变更达成一致意见时,必须达成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任何口头形式达成的变更协议都是无效的。劳动合同变更的书面协议应当指明对劳动合同的哪些条款作出变更,并应订明劳动合同变更协议的生效日期,书面协议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劳动合同变更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是为了让劳动合同能够以合理的方式继续执行下去,能够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益。因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不论因何需要更改劳动合同,都应该在协商后形成合法的书面文件,进而完成劳动合同变更。
什么情况下,你会毫不犹豫地跳槽?
马云曾说:“员工离职的理由林林总总,最真实的只有两条:钱,没给到位;心,委屈了。这些归根究底就一条:干得不爽。”不知不觉又过了一年,领导还是一样成天为了鸡毛蒜皮小事找你麻烦吗?单位内部人际斗争不断,自己好像站错队了该走该留?现在的工作虽然稳定但没什么发展性,该趁着年后转职吗……那么,遇到什么情况,你会毫不犹豫地跳槽呢?
公司只顾发展,没有人文关怀前几天看到微博热搜,一个小伙子因为父亲去世请假八天,被公司辞退。该公司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强烈谴责,最近几年,这种事情也屡见不鲜,公司作为一个盈利机构,只顾追赶业绩,连最起码的人文关怀都做不到,这样的公司是没有人情味的,再待下去公司也不会感激你的付出,将心比心,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还能在这家公司做得下去吗?赶紧准备跳槽吧!
长时间在工作中得不到学习和成长工作中的幸福感,除了你取得的成绩和获得的报酬之外,还有一部分来自于你能够在工作中不断地学习到新的东西,感觉到自己在进步,这点能够带来任何物质都无法替代的充实感和幸福感。每个人的职业发展,其实就是一个不断学习进步和提升的过程。这就意味着如果你在这份工作中无法得到成长或进步缓慢,你的职业发展也将进入低谷期。所以,如果你的工作内容或者是工作环境,让你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无法学习到新的东西,那么是时候该考虑换个环境了。
越来越难以维持工作和生活的平衡人在职场奋斗,终极目的都是为了让自己和所爱的人获得幸福。职场人在一边为生活奋斗的同时,也要学会平衡生活、享受生活。当一份工作压力过载,并无限地倾轧你的生活时,在半年以上的时间里,你都始终沉浸在一种职场焦虑的状态,这就表明了你的职场焦虑已经超出了负荷。那么这个时候你就应该考虑换一个工作环境,放慢你的脚步,走出这种恶性循环状态。
跳槽作为职场的转折点,对职场发展至关重要。每个人在面临是否跳槽的选择时,若想要做出最优判断和选择,都需要因事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总的来说,如果你的工作已经不值得继续奋斗,那么请果断离开。
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证明两者存在劳动关系最有力的证据,并且能规定两者的权利与义务,更能在发生劳动纠纷时作为一项有力证据。但有些时候,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会直接无效,使得劳动者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劳动者们了解清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就十分重要。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常见的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这些:一、劳动合同内制定的内容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如不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以及试用期超过半年;二、使用强制手段逼迫对方签订该劳动合同,如威胁、强迫;三、采用欺诈手段,让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提供虚假的薪资;四、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程序形式不合法,如未经协商就进行签署;五、违反劳动安全保护制度;六、违反规定,收取各种费用,如收取培训费等等。此外,包括侵犯婚姻、健康、报酬、自主择业等权利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无效劳动合同带来的法律后果//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只要签订的劳动合同满足以上任意一条无效的条件,被确认是无效的,那么这个劳动合同就不受国家法律的承认与保护。一旦产生劳动纠纷,如果涉及薪酬拖欠,用人单位就必须向劳动者支付拖欠的薪酬,具体的金额需要参考该用人单位的具体薪酬而定。当然,劳动纠纷产生时,需要判定是劳动者有过错,还是用人单位有过错,对于无效的劳动合同,如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上几点,并且无效的劳动合同也会带来相应的法律后果。需要注意的是,不仅仅是用人单位会导致劳动合同的无效,劳动者有以下情况也会导致导致劳动合同的无效,如是否通过欺诈而签订劳动合同等,求职时也要规范自身,避免此类情况发生。希望这些能帮到大家!
情况十万火急,也不能越级汇报?!
近来,“西奥多·罗斯福”号航空母舰的舰长布雷特·克罗泽尔因“判断失误”被解除指挥职务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他被指责的“罪证”中其中有一条就是“越级汇报”。
对于想通过越级汇报解决突发性问题的朋友切不可心存杂念,意图在老板不在的时候大显身手,争取大老板的赏识。如果越级汇报掺杂了个人私利,其行为就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越级汇报,犹如一把“双刃剑”,而这种情况就是甘冒“握剑自刎”的风险。紧急情况下越级汇报该如何化险为夷,职场专家的建议是:
1、老板如果离开公司,除非在他临走之前留下正式的委托通知书,赋予你处理突发问题的权利,否则不管老板有没有提醒,作为下属都应该第一时间向老板汇报突发性问题,并及时告诉他事情发展的新动态。
如果我们无法及时联系上老板,打电话、发短息、写邮件汇报都应该同步进行,在老板那里留下“案底”。一方面,这是下属对老板的充分尊重,让其知道所管部门面临的最新问题。毕竟老板要对整个部门负责,不管下属的解决方案能否成功救急,责任终究是要落在他的肩上的。另一方面,这样做也是为了保护自己,万一老板追究越级汇报的问题,电话、短信、邮件都是保护你的证据。你确实是在第一时间通知了老板,至于老板有没有看到,那就是他自己的问题了。
如果遇上问题向老板汇报不及时,也没有留下任何证据,只是在问题解决之后才告知老板,连老板的上司都知道了部门出现问题,老板作为部门负责人却事后才知道,他当然会耿耿于怀,对“越级汇报”的行为不满了。
2、向大老板做汇报的时候,切忌踢开上司、锋芒毕露。除非你已经具备顶替上司的能力和条件,否则还是应该努力地维护上司的形象,而且大老板往往也比较喜欢懂得维护上司的员工。你需要让大老板充分感受到你虽在越级汇报,可并不是否定上司,不服从管理,缺乏团队意识。
在大老板了解情况以后,尽量听取他的决策。如果大老板直接问你要解决方案,可以委婉地说出自己的想法,最好能把自己的解决方案作为集体智慧贡献出来。这样既不得罪上司,也不显得你是在大老板面前邀功,而且还能给他留下好印象。
如果没有注意到维护老板的形象。老板并没有向大老板提过存在这样的问题,而直接绕过老板的问题说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难免会有邀功之嫌,这可是办公室生存的大忌。
3、事情解决后下属还应该继续和自己的老板联系,汇报事情解决的结果,当然还是电话、短信、邮件并行。千万不要忽视邮件汇报,在电子化的办公室环境下,邮件就相当于正式的书面文件。电话通知仅仅只是口头上的东西,谁都可以翻脸不认账,但是邮件则有文字描述,铁证如山,关键时刻就是你的护身符。
除此之外,越级汇报还要考虑所在企业的企业文化以及老板的为人,例如,在军事化管理的企业中,越级是绝对不允许的,除非下属得到老板的书面委派,否则即使解决了问题还是要接受处罚,这样就真的变成吃力不讨论好了。
职场有其自己的游戏规则,公司也有属于自己的制度流程,不管怎么,越级汇报都属于脱离轨道之外的非常规行为。我们不否认越级汇报中存在机会,但是其中的风险不可小觑,所以,职场人如果要越级汇报还请慎思慎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