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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腾讯光子工作室发布了“周三下午6点必须下班”的新管理机制,还发了全员邮件,内含包括周末双休、周三6点下班等落实「不加班机制」的具体细节,瞬间就登上了各个社交媒体的热搜榜单。
为什么大厂简简单单的一个提倡不加班能如此挑拨到大众神经?大家排斥加班,到底是在排斥什么?
1为什么打工人如此排斥加班?
我们先来大胆推测一下,加班都会有哪些原因:
✔工作量实在太大导致的加班
✔流程线与部门组织之间需要互相配合的正常性加班
✔白天摸鱼,晚上(装)奋斗的形式主义加班
✔员工就是应该多干活晚下班式的官僚主义加班
✔内卷式加班——就想在老板面前多表现表现
✔大家都不走我也没法儿走式的被迫式加班zc530.CoM
第1种情况经常会发生在人员离职交接、项目上线前夕等等,短期的、暂时性的工作量导致的加班,很多人也只是会口头吐槽几句,毕竟糟糕的日子总有到头的时候。
第2种情况,只要涉及到部门和人员之间的配合的,就有可能会导致加班,在自己工作范围内做好配合,本身也是工作的应有之义。
打工人打从心底里排斥的是后4种加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内卷式、被迫式加班——这些无意义的加班,浪费时间不说,还消耗大家对于工作的热忱。
我们不是排斥加班,而是排斥无意义的加班。
2排斥背后,是加班权益得不到保障
打工人排斥加班的更深层原因是,我加了班,但我的权益却没有得到一分钱的保障。
不信你网上随便一搜关键词「加班」,大多都是关于没有加班费还无法调休的吐槽。
有个笑话是这样说的:如果给足加班费,我能加到老板破产。
玩笑归玩笑,话说回来,打工人怕的不是加班,而是加班了却没有合理的回报——被当免费劳动力义务加班,难道在家「躺平」不香吗?
➤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是否有关于加班的明确条款?
➤加班有没有加班费?
➤可不可以调休?
➤是否有加班餐?
➤加班太晚有没有路费报销?
➤日常的考核和加班是否人性化……
☝这些才是打工人真正关心的问题。☝
3有收获有成长,有效的加班并不可怕
说了那么多加班的负面,我们还是要看到加班的另外一面。
加班不可怕,但是加班付出的努力是需要有真正带来收获和成长的。
首先不要一味情绪化地去抵制加班,如果你单纯地陷在所谓的「吃亏思维」里,认为加班就是亏了,那你一定是没有听过这个故事。
有个毕业才3年的年轻人去应聘需要5年工作经验的岗位,HR看他的工作内容非常丰富,于是便邀他面试。HR面试中小小为难了他一下:我们这个岗位原则上是要求有5年经验的,但你只有3年。
年轻人很机警,回:我的3年等于5年,日常加班学习到XXXXXX,很自信地展示了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虽然这是个笑话,但不可否认的是,有效的加班的确是自我提升的快速路径。
其实,员工需要的并不是形式上的几点上下班,如果只是表面上6点从公司下班,而实际上回到家仍然要继续工作,那又有什么意义呢?
如何让员工有尊严地“搬砖”,实质比形式更重要。有尊严的意思是,企业要足够有效地去保障员工的加班权益。
杜绝形式主义的加班,白天摸鱼,晚上奋斗X,给领导很努力的假象。上班时间提高工作效率,该上班时间完成的,那就在上班时间完成掉。
不流于单纯拉长工作时间的表面形式,减少无效的工作时间其实往往更能促进工作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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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心理:精神损害赔偿到底是什么?
当公民的人格权受到侵害时,会产生两种结果,一是物质受到损害,二是精神受到损害,前者通常是在进行治疗时产生的治疗费用,后者则是会带来较严重后果,且难以评判的心理创伤和精神痛苦。为了保护受害者的合法利益,我国在《民法总则》公布实施后,建立了“精神损害赔”这一民事法律制度。那么精神损害赔偿具体是什么呢?适用范围如何?下面就为大家一一揭晓。
什么是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指的是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受害者本身或死者的近亲属,在遭受了精神损害的,都可以进行索赔。精神损害赔偿包括了以下六点内容:1、侵害人格权的精神损害赔偿;2、侵害身份权的精神损害赔偿;3、侵害财产权的精神损害赔偿;4、侵害婚姻关系的精神损害赔偿;5、侵害死者的精神损害赔偿;6、违约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
申请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
在我国要申请精神损害赔偿必须满足以下四点条件:1、要有损害的事实,这里包括内在与外在的精神损害,内在的精神损害就是情感上的创伤等,而外在的精神损害则是通过社会反映出来的,如声望名誉等受损。2、侵权人的侵害行为必须违法。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两者相互联系。4、侵权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过错是侵权行为人在侵害他人权利时的一种心理状态,分为故意和过失,如果不存在主观上的过错则无赔偿责任。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
我国将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由原先的保护部分人身权和人格权扩展为保护人身权和人格利益,其赔偿范围则分为以下四种情形:1、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2、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3、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4、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
在了解以上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内容后,还需要注意,精神损害的程度确定起来是比较困难且容易引发争议。虽然最高法院没有对具体的赔偿数额进行规定,但经过了长期的实践后,某些地方法院已对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如果涉及国家赔偿,则不在以上所说的范围内。因此在进行索赔时一定要仔细了解相关法律或咨询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老板到底最关心什么
职场生存必须要学会一点职场生存的法则,这是不可避免的。您知道职场法则?感谢阅读《老板到底最关心什么》内容,职场资讯网小编向您推荐一些职场心理知识,要注意的问题。欢迎您的参考,希望能够帮到您。
从任何老板关心的角度出发,废物是绝对不能要的,因为事情总是要有人做。但老板具体对员工能力有什么要求,我想因人而异,但最重要的就是本文所罗列的三点。小A的案例让我思考了很久:老板为什么这么轻易地选择录用他?老板到底最关心的是什么?我总结了三点,按照老板关心的重要程度,排列如下:
多年前,我主管的部门缺少人手,当时,我聘用了一名实习生,因是同事推荐,所以省略面试,直接上班。
我们姑且称这位实习生为小A。他是一位三流大学的大四学生,相貌也很普通。他住得很远,但每天来得很早。我们当时手头的工作很忙,所以也没有人专门负责带他,他的上司就直接扔给他一堆活,大概解释一下,让他自行解决。他绝对谈不上聪明,学习东西也不快,总是一个人闷头想解决办法。不过,他做事还算认真,尽管慢,装订整理和归档的资料质量上还过得去。
后来,由于另一位同事家里有事需要时不时地休假,我们只好让小A接手休假的同事一小部分工作:就是整理好文件和报告,送给老板签字。事情一下子增多了,他基本上每天晚上都是9时多才下班。而带他的上司对他的工作效率并不怎么满意,觉得他不是特别聪明,也没什么潜力。
但幸运之花总是降临在那些看起来很一般的人身上。快近年尾时,老板发了批示:直接录用小A。我好奇地问老板为什么要录用小A。老板的回答是:小A不错啊,每天早上我来得比较早,这里我只看到他比我来得更早。平时,他来我办公室送文件也很小心,没出过什么差错;和我沟通也还是不错的;综合来看还适合这个职位,所以就直接用他吧。就这样,小A奇迹般的被录用了。事后,我特别查实过,他的确和老板或者HR毫无瓜葛,在公司也毫无背景。
日常表现:
老板评价小A的第一句话是:他每天来得早走得晚,做事很认真,送文件很小心。这些都是小A日常的工作表现,是周围人包括老板都看得到的表现。而小A赢得这份工作机会的真正原因就是源于平时大家(包括老板具有决定权的人)看到的表象。老板的思考方式很简单,其实我也是一样,当要给予下属上升机会的时候,第一考虑因素往往不是他的能力或者潜力,而是他在团队中的日常表现。毕竟老板做决定的时候,都会考虑平衡因素。所以,对于老板来说,最为关心的是下属的日常表现,再好再出色的员工,老迟到老早退,也不会得到适当的关注和提拔。
沟通:
老板第二句话说的是:送文件的时候和我说话,感觉沟通还可以。这就是沟通的力量。老板觉得他沟通还算不错,至少符合日常工作的要求,谁都愿意和自己聊得来的人一起工作,这也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为什么很多会拍马屁的人,平步青云的机会会比其他人多得多?在某种程度上,拍马屁其实也是必要有效的沟通技巧。记住一点,老板提拔的不一定是拍他马屁的人,但一定是与他谈得来的人,能够沟通的人。
能力:
小A的案例里,老板最后还是谈到了他的专业和能力符合我们的岗位要求。从任何老板关心的角度出发,废物是绝对不能要的,因为事情总是要有人做。但老板具体对员工能力有什么要求,我想因人而异,有的老板喜欢下属能力水平超过自己,越强越好;有的老板只要下属能力符合工作要求就好。当然,老板们还会看重其他东西,比如相貌、性格等,但最重要的就是我上面所罗列的三点,前两项是显性的,相对容易判断,后一项不是轻易能够判断的,所以再总结一点,老板还是以貌取人的,这里的貌是指外在的表象。
职场心理:劳保是什么意思
在工作中我们经常会使用到各式各样的防护用品来保障自身的工作安全,这些防护用品就归属于劳保的范畴。其实很多人都曾接触过劳保相关的内容,但能够说出劳保的定义,知道劳保具体的分类及情况的人却并不多。今天我们就从劳保的定义出发,来具体聊一聊劳保是什么意思。
劳保是什么意思?
总体来说,劳保就是从具体的用品到文字条例的方方面面来保护劳动者。劳保用品是指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与健康所必备的一种防御性装备,即安全防护用品的简称。劳保条例则是指能够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及条例。
劳保用品有哪些种类?
劳保用品包括一个人从头到脚的基本防护用品以及从事特殊行业所需要的特种防护用品。不同行业及岗位中所用到的劳保用品也会有所差异,在实际工作中需要根据工作内容来选择合适的劳保用品。目前常见的劳保用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头部防护包括:安全帽、工作帽、防静电工作帽、冬用防寒帽等。
2.眼面部防护包括:安全眼镜、防护眼罩、焊接眼面防护等。
3.呼吸防护包括:防尘口罩、防毒面具、正压式供气系统等。
4.听力防护包括:耳塞、耳罩。
5.手部防护包括:防化手套、抗切割手套、电焊手套、绝缘手套等。
6.防护服包括:化学防护服、隔热服、电焊工作服、阻燃工作服等。
7.足部防护包括:安全鞋(靴)、电绝缘鞋(靴)、防化鞋(靴)等。
8.坠落防护包括:安全带、连接器、救援系统。
9.消防应急包括:呼吸器、消防头盔、消防服等。
劳保相关的法律有哪些?
目前可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有:1996年4月23日劳动部颁发的《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2010年7月19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这些法律及劳动保障条例在我们遇到劳动纠纷的时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以上我们具体阐述了劳保是什么意思,也具体从劳保用品及劳保相关的法律两个角度,具体阐述了劳保所包含的内容。作为我们生产生活中的一部分,劳保与我们密不可分。只有足够了解劳保的意义,才能更好地运用它,保护我在工作中的生命安全及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