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不了试用期的六类人,有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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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满大街都是人才,但企业要招个满意的人却并不是十分容易。好不易通过简历筛选,几轮面试后,新人报到了,以为这下可以松口气,但事实并非如此。出于招聘成本考虑(时间和精力上的),不是万不得已,通常企业是不会有意刁难新人不让他过试用期。但是,这并不是说试用期就是保险期,一切万事大吉了。以我个人经验看,通常企业会在试用期考察候选人以下几个方面:

1.个人的真实业务能力

是骡子是马,这时该拉出来了,真实的环境下,简历上的那些水分自然也就会挤掉了。

2.是否能适合公司企业文化?是否可以融入团队?

有能力的人并不一定适合公司的需求。曾经有一位小男生,平时与团队中的其他成员都很少说话与沟通,这就让人很难想象今后是否可以一起工作。成功不是孤立的,他必须依靠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去获得,在试用期间,要注意与同事间建立友好合作的融洽关系,不仅要让领导认可你,更要让同事认同你。

3.待人处事是否符合职场规则

关于这个方面很琐碎也很细节,比如坐着的姿势像躺着,永远给人心不在焉的感觉;与人交谈,永远也不看对方眼睛,让人总觉得在开小差;有事早走也不打声招呼,病了也不会打个电话请个假等等,这些表现,还真不是原则性问题,但放在一块儿总感觉这人来自火星。

4.犯错却找借口

因为是新人的关系,难免会犯错,犯错不可怕,可怕的是犯了错,却找一堆理由来为自己开脱;或者说总是犯同样的错误。错了就是错了,如果一个人连承担错误的勇气都没有,是很难有大的发展。

5.主动与被动

有些新人让人感觉工作的主动性不够。比如,发现问题不会主动来询问为什么;不会、不懂也不会主动询问与学习。还是那位小男生,工作小节和计划都是问他要了好几次才迟迟上交,没有一次是主动自己交的。主动性强的新人,至少让人感觉你有这份工作的意愿。

6.“草莓族”

草莓族的特性是外面光鲜夺目,却质地棉软,稍一施压就整个抵抗不住变成一团稀泥,但是它的表层也疙疙瘩瘩挺有个性,和他们相处拿捏要十分小心。一个团队中,人人平等,谁也不会因为你是新人就迁就你,谁愿意和草莓新人相处呢?

每个人都有试用期的经历,也能明白试用期新人的不容易,但是职场上的事,并不会因为你是新人就能得过且过,如果真是这样,“新人”可真的是张“免死金牌”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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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其中吗?这六类人易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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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不容易,有份工作并且守住更不容易,也许一不留神就被“下课”了,多惨!

1、没有一技之长的“幼婴型”

做个“职场婴儿”可不是什么好事在科学与技术日益专门化的今天,一个人要想成为“全才”,除非是具有非常的天赋和过人的勤奋,否则,是难以做到的。因此,既非“能才”又无一技之长者往往成为被首先考虑下岗的人选。

2、缺乏团队精神的“鲨鱼型”

鲨鱼也会被抛弃!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一项工作往往只有在群体的共同协作下,才可能高效率地圆满完成。因此倘若个人不善于协作,没有团队精神,结果个体只能被团队抛弃。

3、顽固不化的“贝壳型”

一个人待在沙滩上有什么意思?社会的剧变决定了社会中的人已不可能在变化着的社会环境中永远固定地扮演某一种不变的社会角色。那些固步自封、不思进取的“贝壳型”的人最终会在激烈的竞争中逐渐失掉优势,以至淘汰出局。

4、循规蹈矩的“机器型”

象个机器人似的工作真的很无聊!

时至今日,具有开拓、创新能力的人才愈来愈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发个指令,按钮才会动一动的“机器型”人才很难适应未来瞬息万变的社会环境,会更多地被挤进失业者的行列。

5、只说不做的“喇叭型”

喇叭和喇叭花可有本质区别!

有些人似乎满腹经纶,似乎他只要一说,一切都在变。事实上,一切都没变。显而易见,这些“言语的巨人,行动的侏儒”同那些“少说多做”的实干家相比,在竞争中更容易失去一切。

6、办事效率低下的“乌龟型”

现在龟兔赛跑已经改写结局了!

默默无闻,看似忠实可靠的“乌龟”确实能唤起人们的同情心。然而,在已经出现的高节奏、高效率的残酷市场竞争中,那些动作迟缓,办事效率低下的“乌龟型”人才,将毫无疑问地会被激烈的竞争大潮所淹没。

六类人最易沦为“低薪族”


涨薪难,先设法保薪,待时机来临再实现"稳中求涨",才是上策。所以,眼下不让自己沦为低薪族才是上策!快来看看你是不是位列其中,如果是的话,赶快采取行动,跳出来!

1、温顺小绵羊,没主见的人C是典型的"温顺小绵羊",做网页美工两三年了,设计功底不错,但她处世有个特点,做事只会按部就班,凡事唯命是从,对任何事都没有异议。老板让她 做成A,她就做成A,让做成B,绝不会做成C;如问她修改或优化意见,她就说这样很好。其实老板对她这样的态度很有看法,虽然没什么过错,但时间久了,大 任务老板就不愿交给她了。

专家点拨:职场上有些员工敢说敢讲,虽然说话要有"度",但他们其实是比较有想法的一群。想要拿高薪、想要发展,就要敢于推陈出新。做事决不能像挤牙膏一样,老板吩咐一点做一点,这样你永远只能停留在一个水平上,难有突破。有创新、有想法、有激情都是对团队有利 的因素,这样的人在团队里必定受到,过于被动的人往往难以获得更多的机会。

2、遇事就躲,没担当的人D做行政做了好几年,一直没什么发展,薪水也不高。对此他常怀怨念,觉得老板就是黑心"剥削"他。所以,但凡公司有项目任务需要他后援支持时,他都 很滑头地"躲"掉了,暗地里还常常嘲笑那些忙得团团转的同事。D永远只做自己的分内事,到点就下班,多一点也不肯做。他想:"就这点工资,多做就是吃 亏。"

专家点拨:"想要拿两万块的工资,做事就要有两万块的范儿"。决定你薪资高低的是你的核心竞争力,要体现个人商业价值,要靠你自己发挥实力。主动承担任务,做出成绩,你的价值自然会尽显其中。只做"眼前事",绝不会得到老板赏识,也绝不会有机会拿高薪。

3、"东一榔头西一棒",没有职业规划的人X在IT行业混了几年,不是在A公司做程序员,就是在B公司做软件测试员,从来都是在IT行业底层"打酱油"。他自己也觉得自己就是传说中"IT民工",毫无发展可言。薪水在三四年前就再也没涨过,还经常加班,日子过得是相当苦逼。

专家点拨:八成都在抱怨薪水低,工作没发展。初步统计发现,其中9成人因职业定位模糊,无支撑长期发展的职业规划 方案,使得发展受阻,薪水长期在低位徘徊。在自己适合的职业领域中,做一个十年左右的发展方案,有清晰的发展通道 和阶段目标,在一"点"上长久积累,才能让自己的职业发展稳步上升,薪水也才会稳步增长。

4、"职场便利贴",做事效益低的人T是刚从学校毕业出来的新人,来到**公司做销售助理,名头虽然好听,其实就是打杂的。销售部门的前辈,不少是公司里的牛人,公司收入都靠他们撑 着,地位自然也"高人一等",T这样的新人只有被使唤做事的份,买咖啡、定外卖、打字复印、送资料……都让她来做。T从不敢说个"不"字,别人不愿做的工 作丢到她这里,她都照单全收,即使加班加点也只能认命。更惨的是,自己做了那么多,还不受大家待见,老板也看不到她的业绩,薪水也是公司里垫底的。

专家点拨:如果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公司里的职能定位,分不清楚事情的轻重缓急,自然别人也会顺手贴"便利贴"寻方便。"便利贴"想要撕 掉标签,就要明确自己的职业目标,围绕目标做事,并且做好时间管理,打造属于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学会独立自主,慢慢从"以他人评价为标准"转向"自我肯定 与否定"的激励模式上,逐渐摆脱这种被动、消极的状况。

5、爱说"不可能",能力不足的人W在一家电子商务公司做网络技术方面的工作,时常要应急处理一些计划外的突发状况。也许W是觉得老板要求太多,也许是变相拒绝处理这些烦人的意外状 况,他经常用"不可能"来回应,每每说很多不能完成目标的状况和理由。久而久之,老板也对这几个字反感起来,对W的能力也产生了怀疑。

专家点拨:"任何事情,都有至少有三种以上的解决方法,太轻易说‘不可能‘,时间长了只会给人留下能力不佳的印象,也在意识里局限了个人的思维。" 洪向阳提醒职场人,少说"不可能",多想解决问题的办法,是一种锻炼能力、提升技能的好方法。在尽力寻找解决问题方法的过程中,能激发创新意识、探索意 识,带动积极性。如果一句话就否定掉当下任务的可行性,那么任何发展都难有突破。个人职业发展会因消极的意识和态度而受阻碍,涨薪就真的"不可能"了。

6、"职场木疙瘩",不能为老板分忧的人X做市场营销, 勤恳踏实,业绩也做得不错,所以在公司做到了市场主管的位子。但X为人太过于耿直,什么话都直说,自己不愿做的事也绝对不做,没有半点妥协和委婉。一次老 板要他陪同参加饭局,应酬一个大客户拿下订单。但X从来就不喜欢陪酒,一口就拒绝了老板,让老板很没面子,也很无语。所以这两三年,X一直还是"老岗位, 老薪资"。

专家点拨:在职场上,不仅要有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和拿得出手的成绩,还要学会为人处世。升职加薪以工作成绩为主,做人为辅。取得老板的信任,为老板分忧,解决发展中的问题,那么你必定是对公司、对老板有价值的人。何愁不受重要,何愁无高薪?

生活在这个让人挣扎的年代,发展不易,加薪也难,千万别让自己沦为"低薪一族",否则生活不就没指望了么?做好当下的工作,少抱怨,多创造业绩,为人处世多一点担当,其实就是拿高薪的终极秘籍。

试用期为6个月的公司,你会去吗?


每个人上班后都将面临试用期,试用期是企业从工作实践中考察新员工实际工作能力和绩效的好机会,因为从面试上,有准备充足就招进来的风险性,这个员工是否真的能胜任工作,企业还需要在试用期中看他对待工作的适应程度、工作能力。

关于试用期的时间长短,多数企业是试用期是三个月为限的,但实行6个月试用期的公司还也是不少。很多新入职场或是跳槽的职场人会很不理解为什么要有这么长的试用期,毕竟试用期的工资相比转正公司少了很多。对企业而言,其实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1、六个月试用期符合劳动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签订三年及以上工作合同的,试用期最长可达6个月。所以很多企业自然而然的把试用期设定为6个月。尤其是大型企业中业务流程长的岗位,需要更多的时间在各个阶段了解新进员工的综合能力。所以设定6个月试用期的一般都是中大型企业。

2、企业有自己的考量,因为如果签订正式合同的时间很长,但是在很短的试用期内很难辨别员工是否合适,如果签订合同后发现不合适,那对企业来说将是一个非常大的负担,裁人会损失一大笔钱,以及耗费很长时间,但是如果坚持使用,也会造成很大的麻烦。所以在签订正式合同以前,就把试用期尽可能的拉长,这样能更好的考察一个人。

3、很多人直观的认为,企业延长试用期,无非就是想节省费用,不否认企业会在用人成本上有所节省,但这种想法还是比较片面的,企业用人本来就是双向选择,企业不怎么样,还把试用期设置成6个月,那作为员工,就应该仔细考虑下这家企业是否合适入职了,同样,试用期员工也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去考察公司是否适合自己,这也是对员工的一个选择,单纯是靠拉长试用期来节省一点点工资成本,这样想法的企业还是不多见的,但也并不是没有。但真正人性化一些的企业,虽然有的采取的是6个月的试用期,但是最后的三个月工资与转正工资一样。甚至还有试用期直接拿的是转正的工资,试用期对于求职者而言就真的是个人能力的考察了。其实这样可以很好的规避应聘者的顾虑。

小编认为无论试用期是6个月还是3个月,其实都是企业为了筛选出最合适的人才。而市场的需求会让企业做出最正确的选择。虽然也有一些居心不良的企业用六个月试用期的方式在骗取廉价劳动力。但在求职时对应聘的企业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不是一个成熟的求职者需要具备的素质吗?

在试用期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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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进入一家新的用人单位时,都会经历一段试用期。试用期原为用人单位与新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用来相互了解彼此的期限。但有些用人单位为了自身利益,故意在员工处于试用期的时候损害员工权益,最常见的就是不为员工缴纳社保。那么,在试用期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合法吗?员工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在试用期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合法吗?

需要明确的是,试用期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违法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中,因此,员工一旦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必须在试用期间就开始为员工缴纳社保。《社会保险法》中更是做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员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员工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如果员工遇到在试用期,用人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情况,不要惊慌,我国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一旦遇到这种情况,首先应与用人单位沟通,沟通无果,该员工就可以以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为由提出离职,并要求该用人单位赔付自己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并补缴试用期的社保。如果仍旧得不到解决,该员工可以选择向当地社保经办单位或者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要求该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用人单位能赔付多少钱呢?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会有相关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不改正,将会对用人单位处以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试用期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合法吗?这是一定不合法的,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与《社会保险法》都明确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员工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等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件、社保记录等,然后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人社局咨询投诉或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相信能够保护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关于试用期规定的那些事儿!


以下是小编为新人求职者搜集整理的关于用人单位试用期的相关法律规定内容,有需要了解的小伙伴好好看下去,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试用期属法律规定的约定条款之一。

由于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处于不稳定状态,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则必须在证明了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后,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所以,我国现行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对试用期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即,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为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期限中。其中,六个月以下、一年以下、两年以下,分别含六个月、一年、两年。故此,试用期的时间与劳动合同期限应相匹配,其基本要求是“不得超过六个月”而并非可随意约定。倘若两者时间不匹配,发生试用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就可能引发劳动争议。

(二)试用期只能试用一次。

依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试用期”仅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故,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那种在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时以重新约定试用期为由,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的做法是违法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三)试用期内被解聘,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

若用人单位没有依据以上规定,随意约定试用期,且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时间不相匹配,该用人单位在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则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本人,并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

如何度过试用期这道槛


面对新的环境、新的同事和新的生活方式,如何尽快适应,成功跨过试用期这道门槛成为职场新人们首要考虑的问题。而下面在我市采访到的几个小故事,也许能让早已是职场“老马”的你,重温当初那初来乍到时的苦涩;又或让同是新人的你,在他们的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得到一些有益的借鉴。

    1. 坚持就是胜利

6个月前,小菲经过严格的面试,终于被国内一家著名的保险公司江门分公司录取。问及这段试用期日子的感受,小菲叹了口气:“因为我们公司的经理、老总都是从基层干起的,刚到公司一来就要我们这些新人跑业务。”这对于学英语出身的小菲确实有点困难,刚开始不知道怎么拉业务,于是她们几个新来的就到大街上,逮到人就跟他们讲保险,弄得路人都怕他们,效果也不好。后来就找熟人,因为公司的信誉好,许多朋友能帮的都帮忙,才不至于那么辛苦。

对于将来的发展,小菲没多想:“最好工作专业能够对口。”早在大学就过了英语八级的小菲有点担心英语不用会慢慢的淡忘,听说公司的一些银行保险跟外资企业有业务往来,而且今后还会强这些业务,小菲十分高兴,现在她对试用期结束是又期待又担忧。

在6个月的试用期里,小菲觉得她最大的经验是坚持就是胜利。许多跟她一起被聘用的新人,一听说试用期6个月,又要跑业务,而且还要参加资格考试,都纷纷打退堂鼓,坚持下来的寥寥无几,她当时也有点犹豫。现在试用期结束了,想想一切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而且现在已经逐渐喜欢上了这份工作,看来苦尽甘来这句话说得没错。

2. 不懂就问 不能出错

小邓是湖北人,因为男朋友在江门工作,所以也跟着过来“打工”,学会计的她在江门找了一家货运代理公司做财务,成绩优秀的她一进公司就受到了器用,先是在深圳总部培训了一个星期,试用期不到一个月就开始负责江门分公司的全部财务工作。

“工作还好,就是语言不通让我感觉跟同事有点隔膜。”小邓对工作压力挺看得开,她认为工作量越大越辛苦,那是因为领导看得起你才会放手让你做。“会计这门工作,其实际操作内容跟书本的差距太大了,虽然工作快一个月了,但我现在还是有很多问题不懂。”小邓现在每天几乎都是公司最后一个下班的。

“工作后英语千万不能放。”小邓谈起她试用期的一点体会,公司总部虽然在深圳,但是大部分业务在香港,而且做的是出口贸易,所以对英文要求比较高,平时同事之间交流都是发英文邮件。

被问起试用期最需要注意的是什么,小邓的答案是不能出错,不懂一定要问清楚。记得她刚来时教她业务的一位前辈告诉她,不懂要问,做财务如果出了错后果可不是她能承担的。这句话她一直铭记在心,相信她会很顺利地渡过3个月的试用期。

3. 和民工打成一片

小李毕业后很顺利地在省七建江门分公司找到了工作,虽然公司有意栽培他,不过刚从校园踏入工地工作的他还是有点茫然。“刚来那几天,不知道干什么,经常坐在那像个傻子。”小李回想起当时的样子有点好笑,“后来工地的工程负责人就告诉他让他看图纸,让到工地上跟民工一起做活,不懂再问。”小李非常受教,他知道实操能力不强的他必须认真学习才能取得最大进步,而民工就是最好的老师。现在虽然是夏天天气很热,他每天都七点多就到工地里,星期六、星期天都没休息,晚上有时还要加班,“因为混凝土这些工作都要晚上温度适中时才能做。”小李解释到,年轻的他有着一股令人羡目的冲劲。

 虽然试用期才过了一个月,小李的“野心”可不小,“半个月的时间要了解整个工程的工作流程,实践基础打好后培养自己的管理水平,三到五年成为一名出色的工程师。”信心十足的小李给自己定下了短期和长期目标。 

“前两天领导来工地,看到我在做事,对我说‘好好表现’,我向他做了保证。”对领导的器重小李很高兴,他相信只要是真正在做事就会有人看见,金子埋得再深也会被人挖掘出来,这不他现在跟民工们就已成为朋友了,时不时还经常帮他们干活。

4. 没有盼头就走人

 小廖是采访中唯一一位准备跳槽的新人。刚从五邑大学毕业的他在一份小报当见习记者,人生地不熟的他没有人带,找不到题材写稿,感觉非常郁闷。“我现在不是试用期,上司说要先实习三个月才能进入试用期,据说试用期要是表现的好三个月就可以转正,表现不好要一年。”小廖声音有点无奈。

实习期没有工资,没有人熬得下去,跟他一起进来的三个同学都走了。小廖告诉记者,连正式的记者都跟他说压力很大,每个月写的稿也只是刚够底薪。其实这都不算什么,最令他难受的是同事之间人情味淡薄,大家一起去吃饭唱卡拉OK都没有叫他,这让他很失望。

 “准备去佛山试试。”小廖听同学说佛山只要是本科生都能先落户口再找工作,所以他决定去闯闯。其实原来他对跳槽勇气不足,不过有朋友劝他“如果没有发展的空间,何苦浪费自己的青春”,自己想想也是,毕竟别的城市再差也存在机会。通完电话记者祝他成功,小廖笑得有点苦涩,他告诉记者只要给他机会,他并不怕吃苦,相信他最终能找到一份称心如意的工作。

五招让你试用期提前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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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用期时间,根据劳动合同签定的年限不一样,会有长有短。对于很多职场人来说,遇上喜欢的工作,希望能缩短试用期,尽早成为公司的正式一员。论坛曾就“有没有老板主动给你试用期提前转正的?”进行投票,结果有四成多人表示,老板曾主动提出提前转正。可见职场人要提前转正并不是不切实际的幻想,本文教你如何主动出击向老板提转正。

1.前提条件:你的确做出了贡献

想要与老板提转正的事,那么前提条件就是你的确在这段时间内做了很多事,并且是超出了一般试用期员工所做的努力。比如你的工作态度如何?在几个月内完成的工作量与质如何?有没有犯过错误,就算犯错之后有没有尽力去弥补等等。总之想要说服老板给你提前转正,那么先来说服自己。还可以从同事口中探知别人对自己表现的评估,进而当作谈判的指标。

Tips:诸如薪资太少,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的想法千万别作为与老板沟通的理由,老板不是慈善家。

2.恰当的时间

时间要把握好,太早显得猴急,太晚谈不上提前转正。比如试用期是六个月,那么在三个月时候提比较合适,留一个月给老板考察,还有二个月可以有回转的余地。

Tips:对于本来就很短的试用期,比如一个月,那么要不要费劲提前个几天就看自己的“成本核算”了。

3.先谈贡献再提要求

回顾自己进公司后的表现,并以书面或数字等证据,动之以理地证明自己于“质”与“量”等方面,都对公司有具体而实际的贡献,如此才是谈判的致胜关键。让老板看到你的价值,才能确认你是他值是投资的一位员工。

Tips:别把工作内容汇报成流水账。要有重点,有吸引人的亮点。可参照求职时工作经验的写法。

4.适当提出薪资要求

如果试用期薪水与转正后的薪资不一样,那么这个时候需要提出来。通常情况下,有些企业在试用期发放正式薪水的80%

Tips:直接说明转正后的期望薪水,点到为止。

5.做好被拒绝的准备

凡事都有成败,一旦要求被拒,最好还是心平气和并且很有技巧地询问原由,表示你是一个经得起考验的人,当然更不会因此破坏了两人之间的关系。

Tips:假如你真的如愿提前转正,也须知老板一定会对你的期望更高,相对地,你所要承受的压力与责任也随之增加。

试用期辞职事项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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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在这家公司已有两个多月,离试用期满还有十一天,现在家中有急事,需回家,可这家公司太小,不规范,当初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里工资也太低,所以最近员工流失大,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天递交辞职申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我现在如果递交辞职信,如果老板不批,是不是三十天后如果他不给我工资,我可以告他呢?

注:在这里工作太辛苦,每天上班八小时,加班三个多小时,一月28天工作制,而且没有加班费!还有,这家公司有童工.请问这些是否都可以成为我的备用证据?

答一:

首先,试用期内辞职是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予以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并且使用期内提出辞职提前三日就可以。

但是你的情况比较特殊,因为你与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你与单位不存在法律上认可的试用期,法律上的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限,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不会存在试用期,那么你提出辞职就不能参照试用期的规定了,你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特别提醒你要记住,你书面提出辞职要有证据证明,这样三十日后你就可以离开单位了,单位没有权利不让你走的。

另外,根据你的情况,你比较着急离开单位,并且你们单位存在加班工作和不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那么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以单位为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只要提前提出就可以,也不用受提前三十天的限制。并且你以这个理由提出辞职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你的情况单位还应从你工作第二个月开始支付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支付你加班期间的加班工资,所以目前看你在这件事上是有着主动权的一方,你按照我说的以上理由提出辞职,并且可以告诉单位你可以主张的以上权利,让单位考虑考虑吧,单位要是不配合你,第一你提出辞职后就可以大摇大摆的离开单位,第二、你提出辞职后一年内都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加班费问题提出申请,到时候单位不但要放你离开还要支付你一大笔补偿金呢。

答二:

你在试用期内辞职,不用提前30天通知单位,只要提前3天通知即可。

法律原文如下: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你辞职后单位有义务给你结算工资,并且协助你办理一些手续。

如果单位不履行义务的话,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去举报他或者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由于单位没有跟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双倍的工资。你加班单位没有给你加班费,你也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这些条件如果单位不答应的话你都可以在申请仲裁的时候提出。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至于你说的单位的一些违规问题,你可以举报,但是没有涉及你切身利益的,跟你辞职没有关系,你只能要求有关机关整改单位的违规问题。

六类个性的人的相应职业生涯分析


谈到职业生涯,最基础的是要看一个人和环境之间的适应性。现代的职业观当然不再局限于一个工作,而是找到那些能让自己发挥能力、技术、能表达自己想法、能在某一方面承担某一角色的环境;而对环境的适应也是因性格的不同而相异的。

一、传统型:这种个性类型的人在事务性的职业中最为常见。这一类人容易组织起来,喜欢和数据型及数字型的事实打交道,喜欢明确的目标,不能接受模棱两可的状态。这些人可以用这一类的词语来表述他们:服从的,有秩序的,有效率的,实际的。如果用不太客气的话说,就是缺乏想像,能自我控制,无灵活性。出纳员就是这种类型的典型代表。

二、艺术型:这种类型与传统型形成最强烈的反差。他们喜欢选择音乐、艺术、文学、戏剧等方面的职业。他们认为自己富有想像力,直觉强,易冲动,好内省,有主见。这一类型的人语言方面的资质强于数学方面。如果用消极一些的语言描述,这类人是感情极丰富的、无组织纪律的。

三、现实主义型:这种类型的人真诚坦率,较稳定,讲求实利,害羞,缺乏洞察力,容易服从。他们一般具有机械方面的能力,乐于从事半技术性的或手工性的职业(如管道工、装配线工人等),这类职业的特点是有连续性的任务需要却很少有社会性的需求,如谈判和说服他人等。

四、社会型:社会型的人与现实主义型的人几乎是相反的两类。这类型喜欢为他人提供信息,帮助他人,喜欢在秩序井然、制度化的工作环境中发展人际关系和工作。这些人除了爱社交之外,还有机智老练、友好、易了解、乐于助人等特点。其个性中较消极的一面是独断专行,爱操纵别人。社会型的人适于从事护理、教学、市场营销、销售、培训与开发等工作。

五、创新型(企业家型):这种类型的人与社会型的人相似之处在于他(她)也喜欢与人合作。其主要的区别是创新型的人喜欢领导和控制他人(而不是区帮助他人),其目的是为了达到特定的组织目标。这种类型的人自信,有雄心,精力充沛,健谈。其个性特点中较消极的一面是专横,权力欲过强,易于冲动。

六、调查研究型:这种类型与创新型几乎相反。这一类型的人为了知识的开发与理解而乐于从事现象的观察与分析工作。这些人思维复杂,有创见,有主见,但无纪律性,不切实际,易于冲动。生物学家、社会学家、数学家多属于这种类型。在商业性组织中,这类人经常担任的是研究与开发职务及咨询参谋之职。这些职务需要的是复杂的分析,而不必去说服取信于他人。

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签订单独的试用期合同吗?


在职场中,一些用人单位担心员工不能过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是很麻烦的事情。亦或者,认为办理社会保险就要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等试用期通过正式录用之后在缴纳社会保险。因此,只与员工签署单独的试用期合同。

那么,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签订单独的试用期合同吗?小编整理相关法规,欢迎有需要的小伙伴阅读参考。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该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单独的试用期合同,试用期不成立,该份单独的试用期合同就一份期限为试用期期限的劳动合同。

这样做有什么法律风险呢?

第一,试用期不成立,就不可以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比较低,有明确细致的录用条件,告知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相反,要解除正常的劳动合同对规章制度和程序的要求很高,很多情况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操作不当,还有可能要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的两倍)。

第二,签订单独的试用期合同,其实就是一份期限为试用期期限的劳动合同,就是一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再签订一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总计就是签订了两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到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就符合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条件了,这时劳动者要求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因此,用人单位要消除误区,不要与劳动者签订单独的试用期合同。

《过不了试用期的六类人,有你吗?》由职场百态编辑撰写而成,内容素材主要来源于网络,希望在您职场百态过程中能帮到您!我们把大量的“试用期工作总结”内容汇集于专题再现给您,希望您喜欢!